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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沉默了一会儿,唐越拍着他的肩膀说:“上阵杀敌就是这样的,不是你死就是他亡,你只要想想衡国公,他只有你这么一棵独苗,万一你死了他找谁养老去?”
平顺狠狠地点头:“那……本世子就当他不痛好了。”
呵呵……唐越突然觉得这小子还是有可爱之处的,如果能把好色的毛病改了,也算个老实男人。
“你知道就好。”唐越让他把三瓶药粉记牢,又在每个瓶子的瓶颈处扎了根不同颜色的绳子,免得他搞混了。
完事之后,他把山叫进来,让他带世子爷去选武器,十八般武器,总要选一个适合平顺的,才能事半功倍。
“本世子想用弓箭。”平顺弱弱地表达了自己的心意。
唐越又想呵呵,委婉地说:“弓箭是好,可以不用近身搏斗,可是……这门技术不好练啊,五天时间根本不够。”
“本世子的箭术已经很不错了。”
“……”唐越心道:虽然我是夸过你,但那都是违心的啊,不能当真,“咳,就您的箭术,杀鸡都够呛,别提杀人了。”还是算了吧。
看着平顺委屈的背影,唐越拍了下脑门,早知道就不随便夸他了,作孽哦。
唐越努力回想着自己看过的动作片,如果能又快又准的杀人也是一门学问,他虽然没杀过人,但好歹看过那么多影视作品,多少知道一些原理。
等平顺选好武器,唐越看着他扛着两个大锤子进来差点没吓尿了。
“你……这是打算把人砸成肉泥吗?”他试着接过那两个大锤子,发现分量还不轻,难怪这小子拿的手筋都冒出来了。
“你确定你拿得动?”唐越很担心他的身子板,别看他体彪肉壮,其实都是虚胖。
平时吃力地将两个大锤子放在地上,擦了把汗,说:“父亲便是用这种兵器的。”
好吧,想子承父业,可是你也得先掂量掂量自己的能力啊!唐越挤出一点笑容,和气地说:“国公爷是顶天立地的汉子,你虽然不差,但年纪小,力气小,用这个不合适。”
“你想啊,你得扛着这么重的两个大锤子走十天半个月的路,还得把他举起来才能砸到人,你能行?”
别说走十天半个月了,就是让他抗一个时辰也够呛。
“那……我该选什么武器?”
“刀啊剑啊之类的,轻便杀伤力又大。”唐越只是觉得,大众化一点的武器万一中途坏了,想换也容易。
大锤子万一丢了,上哪儿找去啊?
于是乎,世子爷重新出去选了一会儿,不久后扛着两把大刀进来了。
唐越扶额,这小子似乎特别喜欢成双成对,不过检验过那把双刀的分量,唐越也就不去管他了。
“先这样吧,明天我教你认人体结构,这样你就知道往哪里砍杀人最快了。”
平顺愣愣地点头,大概还不太能接受自己要拿刀砍人的事情。
唐越也不去管他,要想成长总要付出代价的,平顺这性子如果不下狠手磨一磨,就跟老牛拉破车一样,一辈子都别想比得过别人。
而且他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随军出征他也是第一次,年轻时他曾经去南非支持过一年,但那也是在和平年代,要对抗的只是病魔。
在战场上,他不仅要治病救人,首先还要能保护自己,哪怕不用上前线,也不意味着他就绝对安全。
这样一来,要准备的东西就多了,他必须尽快列个单子出来,好让朝廷准备,王子昭许诺他军医一职,他便有了这个权利。
第072章 人生来就有三六九等
“殿下,唐小郎将单子送来了。”胡金鹏把一卷竹简递给王子昭。
王子昭接过竹简摊开,入眼的是用刻刀刻出的字,刀工很好,每个字就跟画上去的一样,美则美矣,但看得出他还不太熟悉。
胡金鹏感慨道:“唐小郎真是聪明,一个月不到的时间竟然学完了千字文,而且这一手字实在不像出自刚学会写字的人之手。”
“他身上的疑点很多,不用过于细究。”王子昭将清单扫了一遍,用朱笔将几样东西圈出来,“这几样让唐小郎换个人类看得懂的词。”
胡金鹏伸出脑袋瞥了一眼,好吧,什么“肥皂”“零污染手套”“白大褂”都是闻所未闻的东西。
“这肥皂也许指的是皂角?”胡金鹏猜测。
“不管是什么,让唐小郎说清楚些,这关乎伤者性命,马虎不得。”
“喏。”胡金鹏默默为唐小郎点了根蜡烛,“您相信唐小郎真愿意去边境当军医?”
“他会去的。”王子昭肯定地回答,他从唐越身上看到了善良的本质,虽然这人平日里经常不着调,但涉及人命的事,他都超乎寻常的谨慎。
他也许不重视南晋,但他重视每一条生命。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医德,无论贫富贵贱,无论地位高低,无论是敌是友,在医德高尚的医者眼中都是一样的。
“定要护他周全!”王子昭慎重地交代,胡金鹏拍着胸脯保证,“您放心,属下一定将他全须全尾地带回来。”
“一路上,你注意下他可有不寻常的举动,只要不是太过分的要求都依他,至于衡国公世子与赵三郎,只要不影响军务,也由他们去吧。”
“那您之前说的条件……”
“自然算数的,若是取不回匪寇的人头,就让他们赶马车去!”王子昭对这些年轻一辈的贵族子弟从来不会手下留情。
曾经他在路上遇到一个强抢民女的纨绔,占着身份杀了那女子相依为命的父亲,想将那女子抢入府中为奴。
也是他倒霉,竟然遇上了王子昭,二话不说就把人发配到边境当马倌去了。
用王子昭的话说:既然你有此闲情逸致,不如为南晋做点实事,也好过在邺城丢尽父母的脸。
“听说唐小郎为了给平顺减掉那一身肥肉可是煞费苦心,陪着他一个月吃粥不算,还日夜监督他活动身体。”
王子昭眉头一皱,将手中的竹简丢在桌上,发出一声清脆的响声,“为了他妹妹的终生幸福,也为了博取栎阳侯夫妻的好感,他不这么做怎么行?”
胡金鹏脸色有些怪异,干咳一声,“我看未必如此。”
“哦?”王子昭看向他,示意他说下去。
“之前在府门口,属下见唐小郎与平顺态度亲密,恐怕这二人有断袖分桃之事。”
王子昭眼底闪过一丝不虞,低声说:“难怪如此……”
正在屋子里给平顺上课的唐越打了个喷嚏,嘀咕:“入秋后夜里果然凉了不少,要记得让管家多备两件披风才行。”
平顺光着上半身,平举双手站在一面铜镜前,前胸被唐越用毛笨画了许多图案。
“记住,心脏在这个位置……这里是肾脏……往下这里是……”唐越拿着竹鞭一块一块地教他认识人体的五脏六腑。
“本世子为何要学这些?”平顺冷的打了个抖,全身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
“和敌人交手时,你要懂得尽量避开身上的要害,这样即使受伤也可以拖到我来救你,否则伤了要害,大罗神仙也救不了你。”
平顺用手掌摸上自己的左胸,规律的心跳传到手掌上,原来这里是人体最重要的地方,一旦损伤,离死亡就不远了。
想起在昭王府,唐越救治那个家奴的场景,平顺的心就会加快跳动,他从不知道,原来还有人有如此神技,能起死回生,能力挽狂澜。
和唐越相比,自己果然是什么都不会的废材!
“本世子也可以学医术吗?”平顺不经过大脑就冒出了这么一句。
唐越愣住,不可思议地问:“你想学医?”
平顺回过神来,赶紧摇头,“不,本世子只是随口说说。”他怎么可能会想学医,疯了才是。
“我也觉得你不适合干这行。”唐越耸肩,很不客气地打撃道:“从医者一定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在医者面前人人平等,世子爷的阶级观念根深蒂固,并不适合这一行。”
“为何要人人平等?人生来就有三六九等,本世子就算学会了医术也可以只为贵族救治。”
唐越笑笑,并没有反驳,这是一个时代与另一个时代本质上的观念差异,他不会给平顺灌输什么人人平等的思想。
“世子爷投了个好胎!”唐越真心实意地赞道。
这话肯定不止唐越说过,平顺听到这话也不生气,反而乐滋滋地说:“这是命中注定的,羡慕不得!”
唐越真想糊他一脸,教训道:“可惜世子爷浪费了老天爷给你的这个大好机会,一事无成,若是换成别人,早一飞冲天了。”
有着这么好的资源不利用,白白浪费了国公府的优势,唐越都为他可惜。
这个时代还没有科举,贵族霸占了政权,寒门学子们要想出头只有靠贵族举荐,怀才不遇的学子也许终其一生都施展不了抱负。
这并不是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年代。
“好了,赶紧把刚才我教的器官记住,你只有这一晚的时间,明天开始,你要跟着山学刀法。”
平顺苦着脸,看着被画成鬼一样的胸膛,一块一块重新认识自己的体内器官。
说来也奇怪,这唐家小郎君怎么就懂得这些呢?难道他曾经把人解剖过?
这个想法令平顺全身一寒,身上的红线仿佛变活了一样,要将他的胸膛切开。
他从镜子里偷偷瞄着唐越,见他正专心致志地玩弄着手上的刀子,刀子长的很小,外形怪异,据说是用来做手术用的。
什么是手术他不懂,但听说他就是用这把刀子割开了王子昭的小腿,平顺越发觉得那把刀会用在自己身上。
他咽了口口水,小声说:“其实,到时候杀人可以由你上,只要不被胡副将看到,他们又不知道人是谁杀的。”
唐越眉毛一扬,冷笑着瞅着他,“本公子为何要帮你杀人?这是你的任务,与我无关!”
“你……本世子可以喊你一声大舅子!”
“别介,你这个妹夫地位太高,我受不起!”唐越把一张人体解剖图扔绐他,把人赶出屋子,“该教的都教完了,你自己领会去吧。”
要不是这门婚事退不了,他恨不得一辈子都不要和这胖子有交集。
接下去的几天,唐越轻松多了,偶尔去看看平顺练刀,从一开始的杂乱无章到后面的有模有样,这小子不愧是武将之子,还是有点运动细胞的。
当然,这些都是忽略他的身材来看的,如果从整体上看,实在有些伤眼睛。
这几天,平顺再也没瘦下来了,唐越的记录本上每天都是一样的数字,从他开恩允许平顺吃肉后,他的三餐就没离开过肉食。
要不是想到他体力消耗太大,需要补充能量,唐越就是把肉拿去喂狗也不想给他吃。
“泉叔,记得把账单寄给衡国公府,让他们支付这一个多月的伙食费和治疗费。”
管家听完只是笑笑,这种事别说他做不出来,就是侯爷夫人也做不出来的,那不仅是国公府,还是未来的姻亲之家,哪能计较这点小钱?
“小郎,侯爷吩咐,让您去前院挑几个护卫随行,您可要现在去看?”
“为何还要挑护卫?”唐越诧异地问,他身边已经有十几个保镖了,还不知道能不能全带上。
“您此次出行,身边至少要有五十个护卫,侯爷担心您的安危。”
五十?唐越眼睛一瞪,很怀疑自己听错了。
总共才出几百个兵去剿匪,他一个人就要带五十个护卫,这……会不会有点劳师动众?
万一赵三郎和平顺都没带几个护卫,他岂不是有耍大牌的嫌疑?会被人的口水淹死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