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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人陈嫂走出厨房,看见他,忍不住念了句:“大少爷,天气冷,不吹干头发下来,感冒了怎么办?你身体才养好,别又进了医院。”
凌昭回头。
来到这个稀奇古怪的世界,足有三个多月了,他虽然有着身体原主的记忆,可对于这地方百姓的方言和奇装异服,还是不习惯。
他看着那袒露小腿胳膊而浑不在意的妇人,略一点头,便转身离开。
陈嫂在他身后碎碎念:“唉,早跟太太说过了,大少爷这么孤僻,很可能得了精神疾病,就是那个很流行的抑郁症……他们也不重视,这下好了,小小年纪学人跳楼,撞坏了脑子,人更傻了,话比以前还少。”
凌昭关上门。
他又走进浴室,循着记忆,找出一个奇形怪状的东西。
吹风机。
不太会用。
他随意按了几下,那东西忽然呼呼呼吹出风来,噪音刺耳,他吃了一惊,忙又按掉,扔在一旁。
……算了,毛巾好用。
擦干头发,他披上一件风衣,捧着他的茶杯,走到阳台上,习惯性地往旁边看去。
那是他的邻居家。
正对着他房间的那间房,住着一个五、六岁大的男孩,长的唇红齿白,玉雪可爱,就是聒噪的很。
这个时间段,他运气好的话,能看见男孩的姐姐来教他功课。
运气不好,就只剩那小屁孩蹦蹦跳跳,对着电视机哈哈哈的傻笑。
今天,他运气不错。
小屁孩看着屏幕里五颜六色变换的图案,捧着肚子哈哈笑,笑到一半,房门开了。他跳起来,马上关上电视机,把遥控器藏在背后。
他姐姐约莫十七岁左右,乌黑的长发盘成丸子头,穿着一件短袖衬衫和宽松的休闲裤。
凌昭的目光落在她纤细雪白的手臂上,微微皱眉。
接着看向她修长的脖颈,皱的更紧。
最后停在敞开的第一颗纽扣和隐约可见的清瘦锁骨上,便有了把自己外衣披上去,把她裹起来的冲动。
只是想想而已。
“福娃……我叫你背的儿歌呢?”
小屁孩说:“我会啊。”他抬起头,大声唱起来:“A,B,C,D,D,D……”
然后就忘词了。
凌昭想,当年她说的对,这孩子是真的不聪明,记性又差。听了整整十多天,他都记住了,他还总要忘记几个字母。
少女叹了一声,有些失望:“福娃,你要认真学,不能总是看动画片打游戏。再这样,我要叫人把电视机搬走了。”
男孩见她难过,立刻双手交出遥控器,小小声道:“我不看了,我听你的。娘,你别生气——”
“姐姐。”
男孩噗嗤一声笑出来:“……怎么越叫越年轻了。”
少女摇摇头,招手让他过去,又教了他一会儿那首奇怪的儿歌。
凌昭就在阳台上看着。
她和记忆中的模样完全不同。
眉眼青涩稚嫩,偏圆的小脸,笑起来有两个甜甜的酒窝,乖巧可爱,不似记忆中那般清冷出尘。
可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
三个月前,他在门口,正巧她接福娃回来,猝不及防地打了个照面。
她牵着的那个小男孩,和他的第一任太子长的一模一样,只是更圆润痴肥了些。紧接着,她妈妈从屋里出来,叫了一声‘晚晚,快进来,吃饭了’。
当然,他绝不承认,那么轻易认出她,和以上两件事有任何关系。
总有那么几个人,是化成飞灰也能辨识出的。
少女没认出他,尴尬地冲他笑了笑,飞快地闪进门。
她想躲避的是他这具身体的原主。
名叫林昭的十九岁少年,远近闻名的不良高中生,复读一年考不上大学,已经被家里下了最后通牒,明年再考不过,就送他出国。
他的父亲管理着一家上市公司,母亲出自名门,小他一岁的弟弟从小就是天才儿童,每次统考都能保持在年级前三。
全家就他一个平平无奇的存在。
父母漠视他,弟弟轻视他,林昭从小在压抑的环境下长大,性格孤僻不合群。
而导致他一时热血上头,从三楼跳下去的导火索,则是那个才搬来没多久的少女。
江晚晴。
市重点高中重点班的优等生,他弟弟的同班同学,据说琴棋书画刺绣样样精通,更是小区里老年人最喜欢的乖乖女。
因为一场意外车祸,她在医院里待了一阵子,期间她妈妈几乎哭瞎了眼睛,幸好最终奇迹般的康复出院,不仅没影响学业,上个月刚代表学校参加了市里的作文比赛,得了特等奖。
正是春心萌动的年纪,加上近水楼台,林昭恋爱了。
准确的说,单恋。
凌昭曾在床头柜的抽屉里,找到一封来不及被别人开启的遗书。
信中,不良少年林昭声泪俱下,控诉他在这场单恋情怀中所受的委屈。
江晚晴宁愿休息日晚上和大妈一起跳广场舞,也不肯跟他出去看一场电影。
江晚晴为了拒绝他,委婉的说过,她已经有了弟弟养老送终,交男女朋友什么的,真没心情,不是针对他,而是针对所有男人。
这肯定是敷衍他的话。
还有她那个堪比小恶魔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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