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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子开张了(H) 乱仑系列(未删节) 长日光阴(H)

分卷阅读118

      德国农民相亲记[种田] 作者:Engel

    分卷阅读118

    脸,探出头一看,只见远处的地面上有一坨黑影。

    严森刚才那一枪似乎打中了什么,秦黎心脏一跳,顿时雀跃不已。

    她被好奇塞满了,很想知道是到底是什么动物如此倒霉,一早就挨了子弹?于是,她赶紧转身钻出了了望台,三步并作两步地朝着严森跑去。

    严森蹲在地上查看猎物,小黑已经停止了吠叫,在旁边跳来跳去,兴奋异常地摇着尾巴。

    秦黎一口气跑到他身边,凑头一看。地上一堆毛,五颜六色的,一下子也看不出个所以然,便问,“你打到了什么?”

    严森将猎物拎了起来,秦黎这才看清,原来是一只山鸡。

    子弹不知道打中了哪里,血倒是流的不多,就是歪脖子鸡死不瞑目,看着有点惊悚。

    严森稍微清理了一下,将猎物塞进包里,两人一狗又回到了望台。

    这会儿,秦黎不困了,睁大眼睛观察四周。

    不一会儿,不远处的草地来了好几只野兔,兔毛是棕色的,在草地中特别显眼。也许是这里没有天敌的缘故,它们不如山下的警惕,蹲在地上笃笃定定地吃野草。

    严森举起抢,做了个瞄准的动作,却没有急着开枪。

    秦黎有些等不及了,在旁边压低声音催促道,“为什么不射?快射啊!”

    严森见她目光在枪上攒动,便问,“你想不想试一下开枪的感觉?”

    秦黎有些害怕,又有些好奇,内心经过一番斗争后,最后还是好奇战胜了恐惧。

    严森仔细解释了一番使用规则,这才小心翼翼地将枪交给了她。

    猎枪倒不是很重,就是很长,至少有一米左右。

    秦黎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摸枪,感觉很怪,有种即将去打僵尸征服世界的既视感。

    将枪托架在肩膀上,然后瞄准草地上的兔子,食指顶在扳手上,一切准备就绪。

    “我要射了。”

    严森嗯了一声。

    秦黎扣下扳机,她做好准备会有一声巨响,谁知,四处仍然静悄悄的,什么也没发生。

    怎么回事?

    秦黎转头看向严森。

    严森胸似乎早有预料,胸有成竹地笑了下,从口袋里掏出一颗子弹。她立即反应过来,原来枪膛里没有炮弹。

    猎枪是二战时期的毛瑟步枪,所以打一次上一次膛,一共就五发。秦黎伸手想去拿子弹,不想,严森手一缩,让她扑了个空。

    “两个要求,一,不能将枪口对准人。二,注意不要擦枪走火。”

    秦黎立即点头。

    严森帮她将子弹装入枪膛,然后,拉杆上膛。

    想着这一枪下去,遇人杀人遇畜杀畜,秦黎既有点慌,又有点爽。

    瞄准了半天,终于在严森的一声令下,她扣动了扳机。

    由于那股强大的惯性,后枪托重重地弹在她的肩膀上,威力十足,骨头都被撞疼了。

    原来开枪是这种感觉!

    碰的一声,子弹被弹飞,火药爆破发出巨大的声音,惊动了鸟兽。

    秦黎一时间也瞧不见个所以然,便转头望向严森,问,“我有没有打中什么?”

    严森点头,“有。”

    不会吧!这也能打中?秦黎语气中带着兴奋地问,“我打中了什么?”

    严森一本正经地回答道,“空气。”

    卧槽!秦黎的脸一下子垮了下来。

    后来,她才知道打猎和钓鱼一样,除了技巧和运气,还需要耐心。沉得住气,等猎物进入捕猎圈,放下警惕后,才能开枪。像是兔子野鸡这样的一枪不中,第二枪再想打中就难了,因为等你拉枪上膛,它们早跑的没影了。

    野鹿体积大,相对好辨认一些,不过要一枪毙命,那也是技术活。

    两人在了望台里窝了一天,就打着一只野鸡,之后就一无所获。除了鸡,还有小黑逮着了一只仓鼠,不过,这只傻狗吃惯了熟肉,没把仓鼠当美食饱餐一顿,而是当玩具。含在嘴里抛上抛下,小仓鼠落到地上没跑几步,又被小黑叼回去。最后,这只可怜的仓鼠死于心脏病发,还是一命呜呼了。

    到了下午一两点,太阳正旺盛,小动物们没被打死也被晒干了,都各自跑回洞里避暑。

    打猎能上瘾,尤其是等待猎物进入视线的那一刻,真是既紧张又刺激。

    虽然没有满载而归,但也是有收获的,一只野鸡,一只野兔。

    野鸡被打死了好处理,兔子就难了,还是活的。至于它是怎么被抓到的,说起来真好笑。

    小黑去刨仓鼠洞的时候,突然窜出一只小野兔,小黑立马扔了仓鼠,回头去追野兔。

    小野兔被小黑追的急了,慌不择路,然后一头撞上了树墩,把自己给撞晕了。

    秦黎都看傻了,长这么大才知道,原来守株待兔并不是传说,世上真有这么傻逼的兔子。

    严森说,因为兔子的视线有盲点,再加上跑的时候不看路,所以经常会撞上阻碍物。

    回到家,撞晕的兔子已经醒了,正在袋子里闹革命,东倒西歪地拿脑袋撞袋子。

    严森伸手进去想去抓它,谁知,这只凶残的兔子居然张嘴就咬。

    真是兔急了也咬人,一点也没说错。

    秦黎不敢杀生,只能眼巴巴地看着严森一刀捅进兔子心窝,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可怜的小兔子,下辈子投胎千万别做兔子。”她话锋一转,又问,“不知道兔子肉什么味道,你吃过吗?”

    严森觉得好笑,前一句还在叨念兔子死得真惨,后一句就是味道吃来怎样,真是前后辉映,完美和谐啊!

    严森道,“和鸡肉差不多。”

    秦黎道,“兔子怎么吃?我从来没吃过,我们那不流行吃兔子。”

    严森,“最简单的就是抹点盐,烤来吃。”

    秦黎哦了声,兔子看起来不大,也就四肢那块有点肉而已,烤着吃的话,估计还没烤出味道,肉就焦了。

    严森问,“山鸡呢?你想炖汤吗?”

    秦黎刚想回答好,脑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赶紧道,“你把鸡毛留着,开条缝把内脏挖了就行!”

    严森不解,“你要鸡毛做什么?”

    秦黎,“我要做一道中国传统美食给你吃。”

    严森更好奇了,什么美食得留着毛?

    谁知,秦黎还卖关子,吊足他胃口就是不肯说。她眨眨眼,道,“你一会儿就知道了。”

    第七十二章

    这一道菜当然是享誉中国盛名的叫花鸡。

    其实, 秦黎以前也没试过,在城市里哪有条件就地生火烧烤啊?就算警察不来找你, 城管也来了好么!最多去饭店里尝尝鲜, 不过饭店的吃法都是改良后的精装版,一般会在鸡肚子里藏香料, 塞这塞那, 好吃是好吃,就是不再原汁原味。

    山上条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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