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好想吃饭……
最后还有两件东西,等了会,才来了个孩子,刚来就说:“谢谢婶婶帮忙替我爸,等他身子骨好了,再替婶婶一趟。”
“没事,快回去吧。”那女人送了小孩出去,这才坐下喝茶,她见丁文眼里透着猜想,就说:“小兄弟第一次来木盆城吧?”
“是啊。”丁文猜测的问:“你们这是轮流帮大家伙带东西?”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手脚闲着出去了也要给人帮忙,干脆左邻右舍的需要带什么,一块带了。”那女人的话说的丁文总算明白过来了。
带的东西多,就不用出去见人就搭把手帮忙了。
所以是左邻右舍约好了,这次谁去,下次谁去。
为什么带那么多?
因为出去了有别人帮忙,并不需要真的背着那么多走完全程。
那么……街道上那么多挑战负重似得情况,自然就是大家都在这么做。
“你们互相帮忙挺好的啊,谁先想出来这办法的?好像有点占东西少的人的便宜吧?”丁文不想对这的人用词太难听,语气很是收敛,再想起他的行李袋和差点累死的马,实在不能不这么判断。
那女人就笑着说:“可不就是在占手脚闲的人便宜嘛!也不知道谁开的头,大家都不傻,出门老看见那样的,干脆自己多带点,等别人帮忙。有些人不占便宜,就是多带点东西省得见人就得帮忙。咱们城主真是大好人,带头教会大家互相帮助,是好事。就是天长日久的也有点累,有时候串个门吧,几百步的距离,帮忙帮的走了几千步才到。好多人没事就不想出门了,你看街上拿的少的,都是没办法必须出门。”
“累了不想帮不帮就是了,非得勉强?”丁文觉得这女人说的情况也是实情,只是他以前真没想过,这么好的氛围,也会演变成让人有苦难言的沉重负担。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木盆城的人,不帮人哪能行?那还能当木盆城的人啊?被人告了巡逻的人仙,名姓画像一贴,往后还怎么做人啊?到时候人仙还得惩罚了连续十天半个月的专门在街上帮人,从早帮到晚。要是下回还不改,再不主动帮人,罚的时间就加倍,再下次继续加倍。”那女人喝完了茶,揉了揉满是困意的眼睛。
丁文心想她带那么多东西回来,该是要午休了,就起身告辞。
那女人热情送他出门,看见那马眼里满是困倦之态,就说:“从那边出去,一出巷子口就有间客栈,你最好把马寄存在那,再让它驮一趟啊,我看真得活活累死咯!”
“多谢提醒。”丁文牵了马过去,寄存了马,客店里的人看马那样,就笑着问了句:“第一次来木盆城吧?”
“是啊。”
“我这卖的有背箱,买一个吧,在城里走动方便。”那人手指一边。
丁文看见是木背箱,上面有盖子,看着就很沉似得,但打开一看,其实木板很薄,重量轻。
但是……
“这么薄的木板能装什么啊?”丁文并不需要木背箱,只是觉得这人卖东西也太不厚道了,这种木背箱纯属是个摆设。
“哎哟喂——谁让你真装东西了啊?”那人显然不是第一次听见初来乍到的人如此质疑。
只见他拿起木箱背上,又拎起两个挂臂弯上的篮子,转了一圈,说:“这身行头上街,别人看着以为你背的东西多,你就不用伸手给别人帮忙啦!但实际上木板薄,轻得很,你背着也不累。咱们这边的客店啊,专门给你们外头来的客人准备这些,就半两碎银,买个方便,划算的很。”
丁文服气了,哭笑不得的说:“这不是掩耳盗铃吗?”
“客人可不要乱说!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这些箱子是给你们外来的客人行个方便的!买一个吧?不买的话,你肯定得后悔。”那人说的信誓旦旦。
丁文看他说的辛苦,付钱买了,只当是消息费了,却把木背箱放在客店的客房里,没带就上街了。
他还真想看看这木盆城,不伸手帮人是不是就成了有罪!
丁文上了街,本来打定主意不伸手帮人,看看有罪没罪!
结果……
先是碰上个老太太,弓着腰,背着一堆东西。
他还是忍不住帮忙,边自奇怪的问:“你这么大年纪了,家里人怎么还让你帮大家带东西啊?”
“家里就我一个人咯。”老太太惨兮兮的叹气。
丁文一路送老太太回去,看她家里真的就一个人,又看背的东西,相较于之前那位女人,显然附近邻里都有心照顾,都是轻的。
“你这么大岁数了,也不能破例?”
“大家很照顾咯!破例不好,这个破例,那个也要破例。”老太太给丁文倒水,后者忙说自己来,就听她说:“像你这么好心的外来客人不多咯!不过啊,你还是去买个箱子,累不过的!”
丁文离开了老太太家里,出来,又碰见个老头,比那老太太年纪还大点似得,嘴巴张着,滴口水,合不拢那般,却也背了许多东西……
半个时辰后,丁文离开那老头家,刚走出巷道——
路上三个老头老太!
‘什么意思?老头老太今天都让我给碰上了?’丁文感叹归感叹,还是看不过眼那个枯瘦的老头背负着体积比他自己还大的东西,于是又去帮忙。
日上三竿。
丁文肚子饿的咕咕叫,走出巷道,看见街道上往来的负重身影,他觉得必须先去吃点东西了。
还没找到客栈,又一个枯瘦的老太太迎面过来了,街上的人都带着东西,经过时象征性的伸手帮那老太太扶一把背箱。
两手空空的人,只有丁文一个。
丁文咬了咬牙,看着不忍心,饿着肚子又把这位老太太送回了家。
又一次走出巷道,丁文暗暗感叹这老太太怎么住那么远,他今天来来回回的在城里东西、西东,北南的来回跑,说是没有几趟,时间耗的可快。
幸亏他闲得很,若要有事办,这得耽误到什么时候去了?
‘饭店、饭店,我要吃饭!’丁文记着刚才看见的最近饭店,出了巷道口什么都不想,低着头也不看路上的人了,埋头快步直往饭店的路线走!
直到,看见一双脚。
穿着布鞋,脚踝的皮肤都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