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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子开张了(H) 乱仑系列(未删节) 长日光阴(H)

第二百一十三章:疾风盗圣

      轰!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可能只是一瞬间,也可能是好几个小时。
    沉浸在修炼状态中的许长明只听到轰的一声巨响,许长明像是进入了新的世界一般,周围的一切都显得是那么的新奇,一花,一草,一树木……
    噼里啪啦!
    浑身骨骼发出宛若爆豆子般的细响声。
    丹田之中的七彩真元彻底吞没了最后一点纯黑真元,无垠的七彩光芒从丹田之中绽放,恐怖如狱的气息缓缓升起,七彩真元充斥在他丹田中的每一个角落,就像是一块巨大无比的宝石,绝世无双。
    彻底占据了丹田之后,七彩真元的步伐还没完,它就像一座刚苏醒的火山一般,年轻活跃,强壮富有干劲。
    七彩真元冲出了丹田之中,沿着血管缓缓流动。
    哗啦哗啦……
    宛若汞浆般粘稠的真元布满身体的每一处血管。
    血液在七彩真元的冲刷下,渐渐开始发生了质的变化。
    血液之中渐渐出现了一抹淡淡的金色,一股厚重无比的威压从这缕金色上传来,就像是王者一般,有着睥睨天下的霸气。
    与此同时,许长明识海之中,不周山的顶端诸天星辰之中,太阳星光芒猛地暴涨,受到太阳星异变的影响,他右眼之中浮现出太阳的图案,散发着丝丝威严尊贵的金光。
    不过许长明将心神放在体内正在变化的血液上,并没有察觉到眼睛的异变。
    随着时间一点一滴流逝,第一次洗练纯阳血终于缓缓结束,七彩真元慢慢退缩会丹田之中,出去前还是十成的真元,现在回来的只剩下三成。
    不过损失的多,但是收获也多。
    此刻许长明体内所有的血脉,都散发着厚重强悍的气息,深处隐含着一缕缕微弱的金光,这金光威严尊贵,看起来极为不凡。
    血液变强,最直接的体现就是他力量的增加。
    正常纯血境的力量巅峰也只有三万斤,但是此刻许长明能感觉到自己的力量,足足十五万斤,这种力量已经远远超过了纯念境最巅峰八万斤的力量。
    也就是说许长明现在一拳可以轻松砸死一个纯念境,这是多么可怕的力量,要知道他才纯血境,后面还有纯骨竟,纯念境,后面力量继续增加的话,许长明说不定甚至可以以纯阳境之身,搏杀恒阳境的武仙。
    此刻感受着体内汹涌澎湃的力量,即便是许长明也忍不住心中震惊无比。
    “十五万斤已经是断体境才能达到的力量,以我现在的力量,遇到断体境,完全不用再感到害怕,因为我已经可以斩杀断体境的武者!”
    看着体内那正在缓缓流动的掺杂着丝丝金光的血液,许长明缓缓想到。
    “按照武功书籍上的记载来说,纯阳境的纯阳血,虽然蕴含了强大的能量,但是并不会散发出这种极为不凡的金光,看来我是因为七彩真元的出现,所以才将血液练成了这种掺杂着金光的‘纯阳血’!”
    “我看这种血液再叫纯阳血多少有点不适合,为了方便区分,以后就叫极阳血吧,纯上是为极,不错不错!”
    为自己取得新名字满意的点点头后,许长明缓缓盘坐到了地上,感受着丹田中传来的阵阵虚弱感,他正要从芥子手镯中掏出一瓶灵丸开始吞服。
    突然,他惊讶的轻咦一声。
    “这是怎么回事?”
    他惊愕的看着眼前出现的一片空间。
    芥子手镯只有一点点的空间,现在变成了一间房那么大,而芥子手镯的外表也发生了变化,本来灰扑扑,看起来极为不起眼的芥子手镯,表面生出了一些银色的花纹,外貌从只值一两的劣质工艺品,变成了能值十两的普通工艺品。
    咳咳,外貌不重要,重要的是内涵.
    “这是什么?老李头写给我的信?”
    新出现的一大片空间中,出现了一个鞋子,一个面具,还有一张纸条。
    鞋子通体呈天蓝色,表面用银线绘画者十几种鸟雀的模样,栩栩如生,散发着不凡的气息,一看就知道是个宝贝。
    面具通体黝黑,看起来平平无奇,倒是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许长明先是拿出一张纸条。
    “未遇圣上之前,余在江湖中闯荡,少时曾获两件异宝,一名‘为纵地金光靴’,穿上靴子将身轻如燕,速度顿时提升十数倍,二名为‘见面不相识’面具,带上面具,无论何人都忍不出余原前之貌,可以借此躲避敌家追击……”
    “凭借此二宝,余在江湖中闯荡多年,被人尊称‘疾风盗圣’!”
    看到最后一句话,许长明嘴角忍不住抽搐了几下,疾风盗圣这种名字,总给人一种很菜的感觉。
    虽然心中有些吐槽这些人的取名能力,但是对于老李头留下的那两件重宝,许长明还是很看重的。
    纵地金光靴毋庸置疑,是一件加快速度的宝贝。
    虽然无法真的像传说中的纵地金光大法术一样,化作飞虹一息千里,但是可以让人身体变轻,速度加快,如果再配合上一门高级的轻功功法,简直是杀人放火,偷香窃玉的最佳工具。
    第二个‘见面不相识’面具就更牛了,只要带上这个面具,别人就再也忍不住你原来的相貌,不管是放下了什么滔天大罪,只要带上这个面具,就从此不再怕任何势力的追杀,简直是完美的犯罪道具
    话说为什么老李头留下来的都是适合犯罪的道具?!
    “有了这个纵地金光靴,我赶回到锦南省的时间就可以再次缩短,至于见面不相识面具,在关键时刻是一个可以保命的重要底牌,暂时先保存好,等日后遇上了什么麻烦,再拿出来。”
    “不过为什么老李头在这上面没有提到芥子手镯的变化,是芥子手镯的变化就这么多,还是另有隐情?”
    许长明思考了半响,没有思考出什么线索后,便把这件事情暂时压在了心底,然后他兴致匆匆的换上了纵地金光靴,纵地金光靴可以提升速度,在关键时刻乃是保命的利器,自然是要时刻穿着以防万一。
    换上纵地金光靴后,许长明就像是得到了新玩具一般。
    兴奋的从这里跑到哪里,每当他全力发动的时候,整个人就像是瞬移一般,无形无影,直接出现在另一边。
    不过这个纵地金光靴也有缺陷,那就是消耗的真元很多,只剩三成真元的许长明,使用了一刻钟纵地金光靴,就无力的瘫坐在地上,开始恢复起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