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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子开张了(H) 乱仑系列(未删节) 长日光阴(H)

第二百四十章单节气炸圣保罗

      这一次,后知后觉的苏迈特终于反应过来。
    他给了金特里一肘子,骂道:
    “阿尔文,这好像跟你没什么关系啊,还在那装神秘,好像是你做的战术一样,要点脸行不行?”
    金特里捂着胳膊:
    “我啥时候说是我做的战术了?”
    苏迈特想了想:
    “反正你没否认,太无耻了!”
    都打了这么久了才看出来?
    金特里没有理睬这个恼羞成怒的家伙,一种智商上的优越感油然而生,搓着下巴叹道:
    “屠蛮真是一个宝藏男孩啊!”
    布兹德里克深以为然:
    “孩子们神经绷得太紧,我还想着这场要是输了,倒是可以放下包袱,轻装上阵。结果,被屠蛮这小子一搅和,咱们估计又能多赢几场了……”
    金特里摇摇头:
    “只要有屠蛮在,连胜不会断的,这小子对荣誉有一种变态般的执着,跟黑曼巴、迈克尔他们是一类人!”
    一个优秀的内线,就应该是这个样子。
    他可以抢板,可以盖帽,可以在关键时刻站出来力挽狂澜,但最重要的是,他能让队友“嗷嗷”叫着冲出去拼命!
    篮球,终究是五个人的。
    金特里一直没有叫暂停,即使对面叫了暂停,他也不发一言,就是站起来拥抱这些孩子们,表示他们很棒棒。
    坦白说,他觉得无论自己说什么,都不如——
    把屠蛮撂出去管用!
    而队友们在屠蛮的恐吓下,不断挑战着快船的防守极限,逼得一向都温文尔雅的文尼·德尔·尼格罗连叫了三个暂停。
    但这并不足以改变局势,因为他也搞不清楚太阳究竟在干什么,尤其是屠蛮也开始参与进攻之后,太阳华丽而繁复的进攻愈发扑朔迷离起来……
    第三节过半,太阳追平了比分。
    58:58
    这是一波18:7的海啸,风雨飘摇中,快船已经快撑不住了!
    又打了三分钟,保罗快气炸了。
    整个快船,好像只有他着急着想赢球,其他人都开始溜号了。
    眼中流淌着心满意足:
    我们半场压制了太阳,三节半还持平,牛不牛逼?
    这可是太阳,不败的51胜太阳啊!
    还想怎样?
    就连格里芬和小乔丹都放弃了,他俩在屠蛮身边腻歪,开着一些不着边际的玩笑,屠蛮一起飞,他俩一准闪……
    这还打个屁!
    我怎么又摊上了这么一堆废物?
    他也不想想,同样在斯坦普斯中心打球,湖人是联盟第一豪门,而快船从搬到洛杉矶以来,就是个要饭的。
    长久以来,他们都在鱼腩和准鱼腩之间徘徊,球迷基础又薄弱,输了没人嘘,赢了没人吼。
    球队气氛就是这么悲惨且中二……
    在这种环境中,才二年级的格里芬,除了刷数据,挣美金,逛夜店,拍婆子,他还能怎么样?
    要知道,当球队通知球员们保罗可能加盟的时候,几个年轻人兴奋的都快出去裸奔了!
    但是,如果有现场采访,他们会说出“总冠军”三个字吗?
    别开玩笑了,鲤鱼跳龙门只是神话传说。
    赢球的意志是打出来的,荣誉感是靠赢球慢慢积攒起来的,而一颗总冠军的心——
    只有一次次在总决赛撕咬才能蜕变出来!
    快船只是个要饭的,就像周星驰的《济公》里面死活拯救不了的九世乞丐猪大肠一样,早已失去了信心,宁愿要别人嘴里吐出来的骨头尝尝鲜,也不敢拿着大把的金子去饭馆点菜。
    保罗此时的心情,大抵就跟那个气吐血的降龙罗汉一样,哀其不幸已经过了,只剩下怒其不争……
    圣保罗太惨了!
    他可能是nba最好的控卫,自带辉煌光环,自带体系,永远可以让队友变得更好,永远充满斗志,永远让人热泪盈眶……
    但是,他无法夺冠。
    因为他就是最粗的大腿,他不可能去抱大腿,骨子里的骄傲,让他很难委屈自己成为二当家,也很难舍弃自己“更合理”的体系,去迁就“愚蠢”的教练和队友。
    今年也就是大卫·斯特恩叫停了交易,否则去湖人,其实也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毕竟黑曼巴是绝不可能迁就他的!
    逼着黑曼巴喊出:
    “克里斯,把那该死的球给我!”
    他给,还是不给?
    即便九年之后,圣保罗还是不变如一。
    在快船,都说是伤病阻碍了保罗,说他运气不好,和格里芬你方伤罢,我蹬腿……
    其实,更深层次的原因,是格里芬长大了。
    在保罗慢慢培养出他的骄傲,他的荣誉感,他赢球的意志之后,格里芬不可避免的觉醒了王者之心。
    在快船后期,当格里芬处在并不十分舒适的位置时,如果保罗传球,他不会像以前那样拼死一搏,头撞篮板也在所不辞!
    反而,他会把球运出来,重新组织。
    这当然不是好事。
    虽然格里芬的助攻上涨到了职业生涯巅峰,但他对比赛的阅读能力,远远不如保罗——
    格里芬场均送出5.4次助攻时,同时会有3次失误。
    而保罗10.2次助攻,仅仅2.3次失误!
    把那该死的球给保罗,会死吗?
    同样的一幕,也发生在火箭。
    加盟火箭第二个赛季,保罗场均8.2次助攻,2.6次失误,而哈登7.5次助攻,5次失误……
    能不能把球给保罗?
    不能!
    在球权时代,拿球在手你才是球队老大,而不是跟班。
    格里芬是这么想的,哈登亦然。
    所以,保罗无法夺冠,他连西决都冲不出去!
    他被黄蜂耽误了。
    黄蜂是另一个流浪的乞丐,六年时光,他们从球员到教练,再到老板没有一个人敢说出来“总冠军”三个字。
    好像,说出来就很羞耻。
    生怕引来别人鄙视的眼神:
    “你们也配?”
    要是保罗新秀赛季就被马克·库班那个二娃带走,搭档诺维斯基那个有冠军之心却没野心的哇塞好家伙,以保罗的辉煌光环,不用等到去年,可能小牛早就夺冠了……
    可惜,被黄蜂耽误了六年之后,保罗看不上小牛了。
    当然,这时的小牛也配不上他。
    这就很矛盾了,保罗看得上的球队,都有基石存在,与他自带的体系相互冲突——
    永远无法夺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