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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桌那个坏同学 作者:福禄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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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见面了。
烟抽完了,最后一点火光熄灭,夜好像也黑尽了。
作者有话要说: 又要说,就此完结好像也不错,啊哈哈哈~~
明天换地图!长大了!
第四十章
“nobody move!money!give&he money!”
黑暗中,彭海宁伏在冰凉的地面上, 耳边一片兵荒马乱。
抢劫的人在他们没有任何预期的时候冲进来, 她起身时打翻了桌上的咖啡杯, 滚烫的咖啡溅出一些在她身上, 还好没有烫伤,不过这条白色的裤子她挺喜欢的, 怕是要报废了。
她放下拿在手里的手机, 将身上所有的钞票都拿出来摆在桌上, 然后就地卧倒,听从他们的指令趴伏在地上。
没有了灯光的咖啡馆很暗,但还是可以看到人影崇崇, 劫匪至少有三个人,或许更多,全都高大健壮, 手中握有手/枪和半自动步/枪, 戴着黑漆漆的面罩,只露出眼睛, 显得比一般国内所见的抢劫更可怖。
趴在地上, 不会有任何的眼神接触, 最大限度地降低自身存在感。桌上那半杯打翻了的咖啡从桌面滴落, 一点一点落在地上, 像数秒的声响。
抢完东西,劫匪很快撤离,咖啡馆里的九位客人, 无一受伤。
啪的一声,有人按下灯掣,灯光重新亮起,地上趴着的人们全都站起来,拍拍自己身上的灰,互相调侃祝贺。
“恭喜大家,这轮实操考核通过。等会儿我把表格发下来,请大家在各自那一份上签名,然后交上来。”
海宁领到自己那一份,拿起笔要填写的时候,又看到了桌面的狼藉。
旁边有人扶正歪倒的咖啡杯,用纸巾擦掉咖啡渍,问道:“你没事吧?”
她摇头:“我没事。抱歉,差点就拖后腿了。”
“不,这样反而真实。如果真的遇到抢劫,慌乱中可能会有各种各样的小状况,应对得当,是保障自身安全的关键,刚才你做的很好。只不过我们刚冲进来就看到你的咖啡倒了,担心你会被烫伤。学员还没外派就在我们的培训基地受了伤,这样可不好交代。”
左时是负责这堂海外安全培训实操课的教官,扮演的是抢匪的角色,在这个被模拟成咖啡馆的空间里,不仅要营造出抢劫事件发生时的紧迫氛围,还要暗中观察各个学员的表现。
他高大魁梧,身高大概超过185公分,帅气却不苟言笑,扮演抢匪时戴的面罩被拉下来堆在脖子上,仿真□□也还握在手里,似乎早已习惯拿枪,枪口始终向下。
恍惚中,海宁想起自己似乎也认识一个像他这样的人,只是八年时光荏苒,一切都褪了色。
作为中国企业派驻海外的员工,派遣前的安全培训已经成为硬性要求,只有拿到这个培训课程的合格证,才能到企业外事部门办理出国手续。海宁三年前已经参加过类似的培训,这回在国内晋升后又要重新再来一次,因为不同的职位和地区,意味着面对安全问题时的视角也不一样。【注】
这回培训结束,她将被派往非洲南苏丹,这个世界上最年轻的国家。
“明天还有最后一堂实操课,加油。”左时很温和,或许因为她是这回参加培训的九个人中唯一的女性。
“谢谢,明天上课的内容是应急手语?”
“嗯,还有紧急救护,都是复习,结束后就出考核成绩。不会有问题的,放心。”
…
从培训基地出来,旁边就是cbd。海宁先去商场买了套新衣裤换上,然后又随手买了杯咖啡,把刚才翻倒的那杯补上。
她现在像有咖啡依存症,一天照三餐地喝,少一杯都难受。
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她在苏城生活时几乎没接触过咖啡,顶多也就知道个雀巢。可去美国念书之后,就爱上了,一开始还嫌苦,喝不惯,直到咖啡帮她熬过了无数温书和写论文的漫漫长夜,才变得杯不离手。
她烫了头发,穿了耳环和脐环,用facebook经营自己的社交圈,英文说得几乎没有口音,essay的文法比有些nativespeaker还要好,活得像一个彻头彻尾的美国人。
然而只要回到国内,她还是地地道道的中国人。这些年里,她回过一趟苏城,满街找从小爱吃的哪家汤包馆,早餐只吃豆浆油条,看到面包和三明治就想吐。
汤包馆搬家了,最后还是表弟周昊带她去的,排了半小时队才吃上。
“好满足。”她边吃边笑。周昊只是看着她吃,然后问:“姐,你想不想回四中看看?”
汤包馆搬了,她家的早点铺拆了,住过的弄堂已经被铲平,起了新的高楼。家乡日新月异,她只看到结果,回来倒像是客人,找不到回家的路。
“算了,时间挺紧的,就不去了。”
她用筷子无意识地拨了拨面前那碗清汤里浮着的葱花,却听周昊低声道:“四中的老校区也要拆了,新校区在高新区那边。你不去看,今后都看不到了。”
心头像碗里的热汤那样起了涟漪,她又要了一笼汤包,没吃完,打包带回去做了夜宵。
四中直到最后也没去。
她给舅妈送了名牌香水和护肤品,给舅舅送了皮夹子,又悄悄塞给他几包万宝路香烟。周昊本来说好了让她什么都不用给他带,怕她行李超重,但最后她还是带了最新款的游戏机回来给他。
她还记得当年陈嘉木就是买了美国新上市的游戏机回来给罗胜做生日礼物。
这个地方真的有太多回忆了,不管她愿不愿意,总是不由自主地就想起。
所以她并没有在苏城待太久,也没有跟任何老同学联系,蜻蜓点水似的,来了又走,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刚毕业进公司,公司就要往非洲派人,她递交了申请。面试的时候领导问她为什么愿意到那么遥远的国度去,她的回答很简单——因为没有牵挂。
这个理由很好,而且她早在美国念大学时就做过ngo的志愿者,参加过非洲的项目,很顺利地就被公司选中,派往坦桑尼亚。
她在那里待了一年,被调回国内总部,工作两年之后升职,再度被派往海外。
钱姨调侃她:“不是挺好的吗?咖啡可以喝个够了,顺便给我也带点回来。”
派驻非洲的事,她只跟两个人说过:一个是表弟周昊,一个就是钱淑华。
这些年,钱淑华亲自开车送她去大学报道,帮她办生日party,参加她的毕业典礼,参与了她生活中所有最重要的时刻。她们不是母女,却已经像母女一样亲近,去美国以后认识她的人都知道她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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