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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子开张了(H) 乱仑系列(未删节) 长日光阴(H)

第二百五十一章 收获,新年,男爵,欢庆与泪

      这是鹿正康创生的第四个元素。
    前三个还相对主动,这第四个就真的有些莫名其妙。
    好在鹿正康也大致理清了为何自己能做到这一点。
    总而言之就是要浪漫,得有足够的情感与魔能共鸣协同,就能赋予魔能以灵魂与逻辑,创生元素,而这个过程,应当与净土离不开,有什么东西一直暗藏于净土之下,那是鹿正康还未发现的宝藏。
    巨魔人搓着自己的脸,干净、厚实、坚韧、温暖,他想象自己的双手就像一块奇特的面具,将自己的一切情感的表达都隐藏在面具后,藏在黑暗里,非常安全……有点感觉了,但还是不够入戏。鹿正康笑了笑,知道自己不缺乏安全感,所以这种想象就很难代入其中。
    不过到底什么是浪漫呢?这个问题足够深奥了。
    飘在虚空的生命元素张开羽翼,高高升起,飞入天空,刹那间,纯白的苍穹化作淡金色,阳光也充斥着生命魔能,植物的长势越发旺盛,排排的小苹果树苗抖簌精神,将根系深深刺入土壤,几乎要触及底下的冰原,那些豆子、苎麻、油菜等等,也都提前熟成。
    这下施肥问题就解决了。
    空气里弥散着一股淡淡的香气,叫人仿佛置身虚幻的花海,吐息间湿润而清冷,又如清晨山岚弥漫的竹林。
    下半年的时间,鹿正康恐怕很难抽出空来研究魔法了。他需要做的事情很多,编织麻布,制衣、制糖、榨油、酿酒,每件事情都需要尽心尽力。
    生活慢悠悠地过去,日高月在收获里度过,末种月又播下一批作物,炉火月将自己的食物与冬堡人分享,霜落月依旧农忙,日暮月时仓库里已经堆积大量物资,夜星月时将约纳斯接回来过年。
    过年好啊。
    鹿正康做羊肉饺子,做大个的寿桃,炸酥肉,炸糖饼,做一切喜庆好吃的,给约纳斯,给狼群,给冬堡的朋友们,供给九圣灵,供给天上各路神仙,供给自然,他收获了许多,也分享了许多,就像一次完整的轮回。
    狂欢持续了整整一个月,从184年夜星月的后半段,到185年晨星月的前半段,冬堡前所未有的热闹,人们都为慷慨的鹿正康举杯,祝福他,欢迎他,崇拜他,仿佛他是欢乐的化身。
    狼群的新生儿很喜欢他,冬堡的新生儿也很喜欢他。
    巨魔人高大又宽厚,被人称呼为快乐的美食家,也有叫他白色山峦的,因为他的大氅是白色的,鹿正康从来没有表达过自己对这些外号的喜恶,久而久之,人们也放开胆子,称呼什么的都有。有些小孩特别喜欢叫他大白球,也不知哪里来的灵感。
    现在的鹿正康里面穿着好几件新造的麻布衣,蒙着麻布头巾遮盖第三只眼与骨刺,带着兜帽,略略把自己丑陋凶恶的脸露出一些来。这麻布用的是亚麻和苎麻混编,结实、清爽,除了不适合冬天穿以外什么都好。
    布衣之外,依旧是熊皮大氅,以前的那条早就腐烂了,不过鹿正康在霜落月时遇到一头游荡的白熊,马上要冬眠,已经肥肥胖胖,便被巨魔人顺手宰了,皮子硝制以后成了衣服,血肉被做成佳肴,骨骼碾碎了用于冶炼,灵魂化作死灵用来驱使,一点都不浪费。
    人们把鹿正康外形上的变化视为一种对自己莫大的信任,因为一个神秘的人愿意分享自己的隐私,那是友情的象征。哪怕冬堡居民都惊异于巨魔人长相之丑,但没有人因此而讨厌他,卫兵里有那些健康高大又矫健勇敢的诺德女子,对鹿正康青眼有加,时常寻他饮酒。
    新任领主科利尔也对鹿正康非常亲近,这是一个红头发的年轻诺德人,面庞端正坚毅,鼻子挺阔,嘴唇周围有一圈青生生的胡茬,时常穿着厚重的毛皮大衣,戴着红宝石黄铜头环,说话声音响亮而沉稳,站在街道尽头都能听到他在街口的高谈阔论。他为人热情,先前在外游学历练,这次回归家乡不过一个月就博得居民信赖。
    他总是说法师学院的坏话,对多年前的大塌陷持着阴谋论,除此以外,他是酒馆常客,总爱饮酒,一旦喝多了就会哈哈大笑,放浪形骸的样子很亲民,不过话说回来,冬堡现在也就是一个不大的村庄,十几户人家,甚至没有独立的内政和足够的领土威严,他这个领主想摆架子也没人在乎的。
    他常说这次回来就不走了,要在冬堡扎根,以后找个老婆,生个小孩,安安稳稳过日子就好。
    鹿正康来酒馆时会带上自己酿的伏特加,很受蛮子们的欢迎,在新的一年,巨魔人带来的酒足够所有人尽兴。
    领主科利尔喝完当场就说要给鹿正康以冬堡男爵的身份,酒馆里的居民们一阵欢呼,没有反对的人。巨魔人还没来得及拒绝,就被科利尔塞了一把花纹精致的钢铁手斧,醉醺醺的领主拉着鹿正康的手高高举起,朝着周围大吼:“你们看清楚了!这把斧子就是咱们新任冬堡男爵的象征!谁要是有意见,现在说出来!”
    酒馆里的男人和女人们纷纷大笑,没有谁说有意见,只是催吟游诗人赶紧唱一首歌来。
    我们的吟游诗人是个脾气古怪的布莱顿男人,他三年前来到天际,一路向北,似乎在躲避灾祸一般来到冬堡这个穷乡僻壤,他矮小——布莱顿人在诺德人面前往往要略微抬头,不过他还算英俊,找了一个本地的诺德女人过日子,同居然而没有结婚,他会唱许多歌谣,包括帝国的,天际的,或者是他故乡的,林林总总,都能用他娴熟的鲁特琴技艺表现出来。
    说这么多,只是要让人知道,他是一个脾气古怪的诗人,总爱唱反调——有时候颇有戏剧性,人们因此喜欢他。
    在这样欢乐的时候,他弹起了沉重坚韧的调子。
    大家伙儿的笑声一点点淡去,缄默如寒风涌入此地,唯有一些神志不清的酒鬼还在喃喃自语,其余人都认出了这首歌,展示了自己的尊重。
    布莱顿人开始轻轻唱道:“我们的英雄,噢我们的英雄,有颗勇敢的心!”
    酒馆里的诺德人们听到这一句便已经心潮澎湃,感性的人们眼中泛起泪水。
    “让我告诉你,告诉你,龙裔重新降临!”
    吟游诗人的目光盯着火塘上的烈焰,灵巧的手指还在不住地拨动琴弦,是拨动了琴弦,还是拨动了心弦,只见酒馆里的男女老少都开始低低的应和。
    “使用吼声之力,古老的诺德技艺!”曲调那么低沉,人们语气却那么坚定。
    “相信我的话,相信吧,龙裔重新降临!”
    “邪魔迎来末日,驱逐天际之敌!”
    “他们小心吧,小心吧!龙裔重新降临!”
    “黑暗的时代已经过去,续写英雄传奇!”
    “你知道了吗,知道吗?龙裔重又降临!”
    龙裔是诺德人的原型,这首歌叫做《龙裔归来》,在黑暗苦痛的年代,给予战士以勇气,给予民众以希望。
    巨魔人鼓掌,大声赞道:“天际万岁!龙裔万岁!诺德人万岁!”
    人们便纷纷洒泪,高呼:“天际万岁!龙裔万岁!诺德人万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