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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的,其实这变蛋的做法倒是简单的很,若是我不说,大家多吃几次也就知道了。”
这话当然是客套的,变蛋的做法的确是很简单,但若不知道方法,那任是吃上几百次,也不见得知道到底是怎么做的。那石灰也就罢了,村中人几乎家家都有砌墙的手艺,也容易分辨,但是碱面、茶叶却不是随便看看就能看出来的,更何况这其中还有比例的分配,就算是他,记着这几样东西,也是实验了多少次才成功的。
其实他原本是想做茶叶蛋的,当年他爱吃这个东西,天天压迫萧二给他做,萧二做的茶叶蛋不仅有一般人会放的八角桂皮丁香这些东西,更额外放了香菇、灵芝,总之就是完全按照那个上过中央电视台的台湾日月潭的阿嬷的方法来煮的,以他的口味来看,做出来的倒也不差上下。
当然,这里不比现代,灵芝不是那么常见的,也不会那么便宜,不过香菇却还有的找。但在吃了王普县那一家的茶叶蛋之后,他就不想这件事了,人家能把茶叶蛋卖的那么贵,果然是有原因的。
不过,这茶叶蛋令他联想到了茶叶,进而联想到了变蛋,倒是无心插柳了。
第二十七章
在刘文上世所在的城市,变蛋其实并不流行的,那里更多的是皮蛋,由鸭蛋制作,做出来之后,带松花,发青黑色的那种东西,这道菜可以说在全国各地都流行,而他们那个城市更以皮蛋瘦肉粥而风靡全国。
关于皮蛋和变蛋哪个更好吃这是见仁见智的,不过有一点却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比起皮蛋,变蛋更绿色环保一点,它做出来是黄色的,不含铅,做的好的变蛋,应该是鲜黄色的,切开之后蛋黄应该会有黄色的汤汁,而蛋清则会变成偏黄色的果冻状,很有弹性,配着蛋黄一起吃,是又香又韧,很有嚼头。
他们做的就是这种变蛋,这第一是因为他们没有养鸭子,第二则是,变蛋他好歹还看萧二做过几次,至于皮蛋,却是只在超市里买过的。萧二可以说是他一手养大的,虽然那时候他们还父母双全,但是照顾这个弟弟的责任就是他的,不是他多么具有兄弟爱,而是如果他不接手萧二的管教,那他这个抽风弟弟很有可能就要被他们那当军人的父亲给打死了——虽然他在其后无数次的觉得,当年真应该让他早点被打死的,不过那时候,他才不过十多岁,还具有少年人柔韧的心肠,看着弟弟被踢的躺在地上翻滚,总会有些于心不忍,于是就忘了他的本性,自告奋勇的接过了教鞭,从此以后就开始了不堪回首的青葱岁月。
不过不管萧二怎么抽风,怎么有问题,好歹还有一点好的,那就是动手能力很强,也愿意动手,虽然在吃食上,大多是受到了他的逼迫,不过这变蛋却是他自己自动做的。
他和萧二都是在出生地上完了高中,然后考到了外面的大学,再之后,又回到了出生地,他比萧二大两岁,因此这中间他们有六年没在一起,他大三的时候去看萧二——同样不是想念这个弟弟了,而是实在担心他在外面惹祸,那时候火车还没有提速,他又还是个穷学生,自然是不可能坐飞机的,从他所在的地方到萧二那里足足坐了三十多个小时的火车。
他是满怀忧虑的赶到萧二那里的,却发现这家伙好吃好喝,活的活蹦乱跳的。过去令老师头疼的问题学生,竟然一下子成了教授们的宠儿,究其原因,就是这家伙有一手好厨艺,也不知道他是真的知道了人情世故,还是无心插柳,总之自己做点什么,还不忘给自己的教授也送上一份。
那时候,老师们已经开始流行收礼了,虽然没有后来那么严重,但也会收个水果饮料什么的,萧二的饭菜倒是新颖别致,偏偏他还是个手艺好的。
大学里的老师对一般学生是没有太深的印象的,但这么一个出众的,自然就被记住了,再之后这家伙就开始了自己如鱼得水的生活,他看到这种情况,不知是欣慰还是失落,反正在吃饭的时候,就只顾夹眼前的菜了,而他面前的那一盘,正是皮蛋,他还记得当时萧二很是疑惑的看着他:“哥,你什么时候这么爱吃皮蛋了?”
他当时也没心思考虑,就顺口说了一句最近。
他去看萧二,是趁着十一的假期,那时候十一还不是长假,他自然不能长时间停留,住了三天就又回去了,再之后就是学习考试,然后,就迎来了寒假。
大学的寒假是假期长久的,他的学校又比萧二离他们家更近,所以他要比萧二早两天回家,因此在萧二回来的时候是他去接的,他还记得那天意外的是一个大冷天,他站在拥挤的城市火车站的外面,和一堆人挤在一起等接人,等了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总算看了那家伙从里面出来了,怀里,却抱了一个罐子。
那罐子是黑色的,也不大,和电视中的骨灰坛还真有点类似,他当时的那个心啊,搜的一下就蹿了起来,头发都竖了起来,结果那小子还笑嘻嘻的对他打招呼。
“这是什么东西?”
“好东西。”萧二神秘兮兮的对他说,“你看了保准喜欢。”
因为这一句,他的寒毛竖的更厉害了,脑中不由想起另外一个表弟的特殊爱好,他那位表弟从小品学兼优,连红领巾都没有少戴过一次,如果说萧二是那种令人抽搐的弟弟的话,那他的那位表弟保准是那种令人放心的。
他那位表弟一直令人放心到十八岁,直到进了医学院,也不知道是他在那个环境里被污染的,还是天生就具有这个倾向,总而言之,这位表弟从那以后多了一个爱好,一个如果放在有死灵法师的玄幻背景下就非常合适的爱好——收藏人骨。
是的,就是人的骨头,在这方面,医学系的学生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因此他的这位表弟不仅有了一个左手小拇指的骨头做装饰品,更有了一个用腿骨做的戒指。
这个爱好,出现在小说中,还不算什么,但是在现实中,那真是令人崩溃,一干亲戚都纷纷表示不能接受,只有萧二在这点上能与其交谈,而此时,他手中抱了这么一个罐子……
他当时最直接的想法就是,要不要到寺院里去做一场法式。好在罐子里不是他想象的那种东西,而是几个变蛋,萧二是这么说的:“你不是爱吃这个吗?那皮蛋有铅,吃多了不好,以后我给你弄变蛋吃。”
……很难形容他当时的感觉,他后来想想,大概是有那么一种类似于,自己千辛万苦养大一个小孩,然后接到了他第一个月的月薪时的样子。
只可惜他这份感动没能维持太长时间,没等他来得及仔细体味一下的时候,那家伙就又道:“咦,先前我抱着没感觉,哥,你这一抱,倒像是抱骨灰坛,要不以后我死了,你就用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