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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子开张了(H) 乱仑系列(未删节) 长日光阴(H)

第898章:“青霉素”菌种

      “希言,你还真没说错,这锦云从美国寄给你的信十天前就到了邮局了,他们愣是给忘记了,没给你送过来。”孟繁星一回家,就气愤不已的冲陆希言埋怨道。
    “是吗?”陆希言也诧异,邮局敢忘记寄给他的邮件,还是从美国来的,这似乎有些不太可能。
    难道……
    陆希言压下心里的想法,问道:“锦云信里都说了些什么?”
    “信是写给你的,我可没有看,给你。”孟繁星说道,夫妻之间只有相互尊重,才能走的长远。
    她又不是那种善妒的女人,纵然巫锦云跟自己的丈夫可能有那么一丝特殊的情感,那也是他们之间的事情。
    她相信陆希言,不会做对不起她的事情。
    陆希言从孟繁星手中接过信件,并没有马上打开,而是,直接上楼,进入了书房。
    坐下来,打开桌上的台灯。
    放在台灯下仔细查看信封上的口子,尤其是开口和尾部,特工都经过训练,能够打开封好的信封,把里面的信取出来,读完之后,再放回去,然后在用胶水封好。
    技术好的,就连许多老手都检查不出来信封被动过。
    但是如果经验吩咐的人,那只要是信封被动过,就一定能够看出来,陆希言的技术不算好,但他也怀疑有人会动他的信件。
    “看什么呢?”孟繁星随后跟着上来,路过书房门口,看到陆希言拿着信封在灯下左看看,右看看的,忍不住好奇的进来问了一声。
    “梅梅,你来帮我看看,这信封是不是有人动过手脚?”陆希言冲孟繁星一招手道。
    “动过手脚?”孟繁星放下手中的衣服,走了过去,从陆希言手中接过信封,放在灯下仔细看了起来。
    一开始她还有些觉得陆希言大惊小怪,可是越看眉头越皱的深了起来,她可是从事过这方面的训练的。
    “希言,恐怕这封信还真是有问题。”孟繁星道,“家里有酒精灯吗?”
    “有,我去给你找过来。”陆希言起身道。
    陆希言取来酒精灯,孟繁星把信封倒了过来,慢慢的靠近酒精灯蓝色的火焰。
    来回的烘烤之下,那原本沾着的纸边儿开始翻卷起来。
    “希言,你看,这个就是用热蒸汽将里面的胶水融化后,然后揭开封口,取走里面的信件,然后再用胶水封上后,因为涂抹不均匀以及原来的胶水残留,用火一烘烤,就暴露了,锦云这封信被人拿过去密查过了。”孟繁星指着卷边的封口解释道。
    “你确定这封信已经被人看过了?”陆希言惊讶的问道。
    “确定,以我过去的工作经验看,这封信绝对在这之前被人动过手脚了。”孟繁星十分肯定的说道。
    “什么人对我的信件如此感兴趣?”陆希言微微眯起了眼睛。
    “邮局肯定有人内外勾结,把你的信拿了出去。”孟繁星道,“想要查的话,应该不难。”
    “嗯,我倒想看看,到底是谁对我这么感兴趣,连我的学生写给我的信都要偷偷的拿回去拆开了,先睹为快。”陆希言哼哼一声。
    “还是先看锦云在信里都写了些什么吧。”孟繁星提醒一声。
    “好。”
    陆希言点了点头,拆开信封,取出里面的信笺来。
    居然是用英文写的,这丫头怎么回事,以前写信从来都是用中文的,怎么这次改用英文了,这是故意的跟老师显摆吗?
    以他对巫锦云的了解,这丫头不像是这样的人,带着一丝不解,陆希言开始阅读信上的内容。
    这一次信比上一次多了两页纸,英文字母多,比起中文的言简意赅要费纸张的多。
    专业术语比较多,还有些相当冷僻的词语,如果没学过生物化学的人,绝对看不懂。
    陆希言的英文水平还是很高的,因为要做研究,而国际上许多重要的期刊都是英文的,不会英文,都看不懂资料。
    过去巫锦云的信只涉及自己的生活和学业的情况,一般不会涉及一些课题研究方面的。
    但是,这一次,她心中居然提到一种超级抗生素的研究,而且已经进入临床试用阶段,获得极为可观的效果。
    这种抗生素几乎适用于很多种病症,尤其是对炎症的治疗,可以说她从未见过的。
    巫锦云之所以想要把这项抗生素的研究跟老师分享,她就是想日后从事这个课题的研究,而且,她已近报名加入了这个研究的课题组,并且获得了批准。
    真有这么神奇的抗生素吗?
    陆希言也很吃惊,如果真有,那可真是全人类健康的福音,以后,许多因为炎症引发的疾病都可以医治。
    这个抗生素叫做“盘尼西林”,它其实早已被人发现,其神奇的治疗效果也被确认,可它没办法做到量产,还有,临床试验的时候,也发现存在相当一定的风险。
    所以,许多不确定之下,这个药虽然得到医学界和生物学界的重点关注,可研究进展却并不顺利。
    如果“盘尼西林”真的如同巫锦云在信中说的那样会是医疗界的一场革命的话。
    那这个东西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比中国更需要它了。
    这一瞬间,陆希言突然在脑海里冒出一个疯狂的想法,把“盘尼西林”从美国带回中国来。
    这个想法一旦在他脑海里生根,就如同野草一般疯狂的生长开来。
    “谁能把菌种带回来呢?”
    巫锦云在美国至少还要学习两年以上,等她回来,那有些等不及了,还不如派人去取回一点儿菌种自己回来研究,反正在上海,他有现成的研究所和研究人员。
    就算比美国那边慢,只要跟巫锦云保持联络,随时了解美国那边研究进展,那他们这边就可以走很多弯路。
    想到就干。
    陆希言决定这件事先斩后奏,哪怕事后挨处分,他也认了,只是时间不等人。
    “梅梅,我有事出去一下,你先睡了,别等我了。”陆希言拿起一件外套起身吩咐道。
    “你去哪儿?”孟繁星不放心的问道,这并不是想知道陆希言的行踪,而是基于一个妻子对丈夫的本能关心。
    “我去见霍小雨,有些问题需要想她求证一下。”陆希言道。
    “这么晚了,明天不行吗?”孟繁星愣了一下,有些不理解,什么问题需要大晚上的过去?
    “来不及了,今晚必须解决。”陆希言没跟孟繁星多解释,拿起桌上巫锦云的书信,装进信封里道。
    “那你注意安全,早点儿回来。”孟繁星没有多问,她相信自己的丈夫,霍小雨虽然也是难得的美女,也跟丈夫传出过绯闻,但那都是小报记者乱写的。
    她们二人之间是没有私情的,如果是有私情,也不会带上巫锦云的来信去,还当着面告诉她了。
    男人会情人,哪有告诉自家老婆的,世上有这样的傻瓜吗,就算老婆不吃醋,也不会明说的。
    “嗯,我知道。”刚走出两步,又回来,在孟繁星脸颊上亲了一口,把孟繁星闹了一个大红脸,啐了一口。
    “做什么,快点儿回来。”
    ……
    “闫磊,跟我出去一趟,你来开车。”大半夜的出去,一个人肯定不行,他把在家照顾媳妇的闫磊拉了出来当司机。
    “先生,大半夜的,您这是要去那儿?”闫磊急匆匆的从隔壁穿门过来。
    “去霍小雨家。”陆希言上车吩咐一声。
    “啥?”闫磊吓了一跳,这唐锦跟自己的秘书勾搭上,还把人家肚子搞大了,还是陆希言出面处理的,怎么自家先生也沦陷了?
    “别胡思乱想,我是找霍小雨有重要的事情要谈。”陆希言白了闫磊一眼。
    “哦哦……”闫磊点了点头,不管是什么原因,他这个做下属的,总不能伸手管老板的私事,何况这么晚出去,人家太太都没说什么,自己凭什么多事儿呢。
    “快点儿,一会儿路上该宵禁了,让人看到不太好。”陆希言提醒一声。
    “我知道了。”
    ……
    霍小雨也是吓了一跳,陆希言大晚上的过来,这让她有一种小鹿乱撞的感觉。
    她是对陆希言有好感,而且他们两个更是年龄相当,只不过霍小雨过去有一段婚史,后来离婚了,没有孩子,现在是自由之身。
    上一段感情伤的挺深的,丈夫背着她找了其他的女人,那个女人还怀上了丈夫的孩子,而她跟丈夫结婚三年,却无所出,生不出孩子,当下的中国基本上都认为是女人的原因,何况丈夫跟别的女人怀上了,那么生不出孩子的原因就只有她了。
    离婚了,几乎是以一种屈辱的方式离开的,霍小雨从来不在人前提自己这段往事,但是医院里的同事基本上都知道。
    而她没能给丈夫生孩子这个被抛弃的理由成了她抹不去的阴影,虽然漂亮,不乏追求者,可没有一个真心的,这年头,哪个男人原因娶一个不能生孩子的女人?
    霍小雨不愿意委屈自己,也不想去给人家当后妈,更不愿意自己成为一个不道德的女人,把自己的不幸再报复到别人的身上。
    所以,即便她对陆希言有好感,却从未有过这方面的表露,反而处处保持距离。
    所以陆希言相当信任和欣赏霍小雨这种独立自尊的性格,从来对她都是无条件的信任的。
    这就跟他跟劳拉之间的友谊差不多。
    当弄清楚陆希言的来意后,霍小雨马上平静下来,恢复成那个冷静睿智的科学工作者的状态。
    “陆博,如果能获得菌种,我们自己开展研究和培养的话,我不敢保证短时间内能出成果,但生产出足够临床试用的盘尼西林是可以的,但要大规模的生产制造,只怕还要从菌种培养以及技术上下功夫研究,如果能有前人失败的经验作为参考的话,那就更好了。”霍小雨说的很隐晦,所谓前人的失败经验,其实就是把人家研究失败的成果拿回来自己用,可以省去很多不必要的时间和金钱。
    这可是一种“窃取”别人成果的行为。
    如果别人不介意,那还好说,可如果别人没同意给你,你私下里获取,那就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了。
    这是让科学工作者很看重的,科学家如果无品无德,那是很为人不齿的。
    陆希言当然明白,他也很像通过正规的途径获得,可如果正规途径搞不到,那就只能自己背负骂名了。
    这事儿必须的做,而且马上要做,他来找霍小雨的目的是验证这个“盘尼西林”项目的可信性,毕竟他不是专业搞生物医学研究的。
    霍小雨说能搞,那就搞,不惜一切代价都要搞。
    “霍总工,你确定能行,我们若是投入研究的话,需要哪些设备和人才?”陆希言道。
    “这我一时间说不清楚,但是至少要现有菌种,然后要建一个独立的实验室,而且还要保密。”霍小雨道。
    “实验室可以建在咱们收购的巴斯德研究所呢,你呢,把奎宁研究方面的工作交给柯墨去做,集中精力把工作放到这个上面来,至少现在看来,这个‘盘尼西林’是最接近我们需要,如果能研究制造出来,那至少省去我们多少时间和金钱。”陆希言道,别看他在上海算是很有钱的人了,可比起在科研上的投入,他这点儿财富真不够看的。
    “好,那样我们之前的研究投入也不算完全白费,至少算是打了一个基础。”霍小雨点了点头。
    陆希言在研究新药上面,真的是肯投入,不光是为了挣钱,也是真的为了治病救人。
    这也是霍小雨越来越佩服他的原因。
    “挑选最精英可靠的人加入你的研究团队,让劳拉给你最高权限,就说是我说的。”陆希言道,“她也是生化方面的专家,比你更有国际视野,但是,这个项目我只交给你,不是不信任任她,而是这个项目需要绝对保密,必须由中国人来主导完成。”
    “明白了。”霍小雨有些激动。
    “资料我会动用我所有的关系帮你找,研究的设备和费用你不用担心,这方面我来解决。”陆希言道,“需要什么人,我去帮你弄,绑都给你绑过来。”
    “是。”
    “这封信先留在你这里,你仔细研究一下。”陆希言郑重的道。
    ps:关于盘尼西林的研究历史上这个时间现在还在英国牛津大学,研究者为病理学家弗洛里和生物化学家钱恩,德国跟英国大战后,研究才转入美国,书中时间可能略早一些,关于青霉素菌种,在历史上是樊庆笙老先生搞到的,被誉为是中国青霉素之父,书中时间正在美国威斯康里大学留学,后九死一生,通过“驼峰航线”回国的,本书之中是虚构的故事,请读者朋友不要当成真正的历史,谢谢!
    本书中巫锦云留学的学校一直没有交代,配合这个情节,就选择在威斯康里大学了,这也算是能解释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