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喜乐殿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输入小说名 可以少字但不要错字

窑子开张了(H) 乱仑系列(未删节) 长日光阴(H)

[剑三+覆雨]无妄_分节阅读_54

      风行烈道:“离朱元璋寿辰已没有多少时间,当然越早动手越好。不过在三两天之间,还要看胡惟庸的行踪。”
    燕王叹了口气道:“本王会去细查恭夫人的来历。不知两位可否代我传递消息,向浪大侠和梦瑶仙子表达仰慕之情?听说怒蛟帮的帮主也在路上,本王自会吩咐下去,以免趋炎附势之人找他们的麻烦。”
    秦梦瑶自不必说,浪翻云却是怒蛟帮首屈一指的超卓人物,和朱元璋素不对付。燕王肯屈尊向其示好,也表现了与乃父不同的决心。
    有他这句话,浪翻云所希望看到的,与朝廷握手言和的局面未必只是空想。
    慕典云道:“我不敢保证浪大侠会怎么做,但梦瑶小姐定会前来见你一面。”
    燕王的神情顿时难掩兴奋,显然想起了言静庵选中朱元璋,要天下白道支持他的旧事。他看了看正与盈散花攀谈的小燕王,笑道:“本王还想请慕兄给我号一号脉,慕兄医术闻名天下,定能看出本王有否遭到小人的暗算。”
    慕典云心里微微一震,意识到燕王还是无法抵抗盈散花的美色,与她合体交欢,但事后又不住担心,才会提出这个要求。
    他不觉好笑,心想朱元璋去一趟花船,就把姑娘要到宫里,这俩父子真是如出一辙。不过燕王修为深湛,定能察觉混毒时异物进入经脉,倒也不必过分担忧。何况他身为明室的核心人物,自当注意自身安危。
    盈散花远没有白芳华那么热络,始终娇笑劝酒,仿佛根本没听到刺杀胡惟庸的对话。从言语中透露出的信息可知,她很快就要离开应天府,回故乡走一走。
    这也使她显得更加可疑。
    宴席撤去后,小燕王亲自送白芳华回鬼王府。慕典云随燕王来到静室,依言为他检视经脉气血的状态。
    他本以为燕王安然无恙,只是例行公事罢了,但进入清心静气的超凡境界后,心境一片空明,清晰地觉察到两处异常。一处令他全身一震,险些脱口而出“是你”,还好吞了回去。
    另一处异常则细微,若非万花与五毒教关系匪浅,对毒蛊的了解堪称中原第一,他也一样检视不出。
    此时燕王与他真气相连,体内最微小的异状也逃不过他的感官。而他心情有变,燕王也立即心有所感,问道:“难道当真有什么不对?”
    若他不是藩王之尊,风行烈非当场笑出声来不可。
    白芳华对燕王一往情深,定已将鬼王的话原原本本转述给他。他八成色迷心窍,以为区区一个小女子奈何不了自己,仍和她滚到了床上去。这时再问“有什么不对”,当真贻笑大方。
    慕典云却未意识到燕王的话何等可笑,松开他的脉门,意味深长地道:“相信殿下对医道不会一无所知,应当明白一件事。像我或是震北先生,诊病时已不必再看脉象,而是直接用真气探查病人的状况。”
    燕王不明其意,颔首道:“原应如此。”
    慕典云道:“你血脉中有无数细若微尘的东西,遍布奇经八脉。本来无形无质,直到我用真气激发,它们旋即生出感应,反映到我的气海里,才让我发现它们的存在。”
    他素知皇室有服用毒质,增强自身对毒性的抵抗能力的习惯,所以无法断定燕王血中的是毒,是蛊,还是有意而为。但燕王立刻否认道:“我自幼一心修习武功,进入先天境界后,自然百毒辟易,何须服用那种东西。”
    风行烈亦感到事情的严重,皱眉道:“那究竟是什么,莫非是奇异毒质?”
    慕典云道:“毒物不会有主动的反应。”
    燕王脸色忽然煞白,沉声道:“是蛊虫?”
    慕典云无奈地看了他一眼,道:“我不知道,如果是蛊,未免过于细小。但除此之外,我想不出别的可能。现在它们潜伏不动,你运功动手时也不会有任何异样,好像完全无害。我甚至不知道将会导致什么后果,这是我从未见过的东西。”
    他顿了顿,补充道:“殿下还是先扣下那位散花小姐吧,我会请震北先生过来。比起我,他对这世上的毒物蛊物更为了解,应当知道这是什么。”
    然而,燕王下令拿下盈散花时,才发现她已不见了。
    她以美貌和放荡驰名江湖,使人往往忽视她的武功,而她的侍女秀色亦非省油的灯。两女一个时辰前制服燕王派去监视她们的侍卫,趁饮宴过后,府内守卫松懈的时候,扬长而去。
    除非燕王下令搜索全城,否则很难找到两个蓄意躲藏的人。从另个角度看,若他能搜出天命教妖女,那也不必等到今日了。
    燕王一改晚宴时的出色领袖模样,神色阴沉至极,恨意中夹杂懊恼,似是没想到能着了道儿。慕典云终于未能忍住,皱眉道:“难道芳华小姐没有警告殿下?散花小姐来历成谜,又有不为人知的隐情。以殿下的身份,要什么美女没有,何必冒险。”
    燕王长出一口气道:“这只能怪我好色,唉,我从没见过像她那样会讨男人欢心的女子,以致把芳华的话抛到脑后。不怕告诉两位,与她上床时,我一直以独门手法制着她的穴道,她连移动都不能自主,不知是如何下手的。”
    鬼王亦说过燕王有这习惯,这大概是他放松警惕的因由。与其说他栽在好色上,不如说过于自信了。
    慕典云道:“殿下想过没有,她对你下手,亦可证明朱元璋绝非平安无事。”
    燕王一愣,苦笑道:“难道我还管得了父皇的事吗?如今也是我咎由自取,明日我便去拜见威武王,向他请罪,问他应当如何是好。还请两位全力对付胡惟庸,唯有尽快找出天命教,才能从根本上解除隐患。”
    慕典云最后看了他一眼,笑道:“好,相信鬼王也希望见到殿下这样做。”
    燕王手握重兵后,行事渐渐不择手段,对鬼王不像过去那么恭敬。双方因此减少来往,终至数月不通一语,唯有白芳华八面玲珑,做两府里的传信人,才算没让他们彻底断绝关系。
    但燕王遇上了棘手之事,第一个想到的求救对象还是虚若无。
    正如他所说,第二天午后,他亲身赶赴鬼王府,面见虚若无,将进京之后发生的事情一一禀明,并流露出悔恨之情。
    令他惊惧的是,虚若无神情复杂地看着他,怒斥道:“你真是令我失望,是男人总会好色,这也算不上什么毛病。可谁能想到,你竟自高自大到如此地步,将我的话当做耳旁风,还敢去刺杀你的生身之父!”
    燕王本已站起,大惊之后,双膝一软,再次缓缓跪了下来。
    虚若无道:“若非水月大宗当晚恰好来我府挑衅,慕典云又试出你的心法内功,转告于我,连我也被你瞒过了。你这不孝不义之辈,险些闯下弥天大祸,你可知元璋一死,天下将会陷入何等局面?”
    在他面前,燕王再也记不得要摆出藩王的骄傲姿态,颤声道:“小棣知错了。”
    他的生母乃是蒙族美女,未足月而生下朱棣,被朱元璋以酷刑折磨致死,因此朱棣与朱元璋之间既有父子之亲,又有杀母的深仇大恨。朱棣对这个父亲一向又是敬畏,又是痛恨,因见朱元璋始终偏心允炆,想出这条毒计,心想不如令其暴毙,栽赃给蓝玉,顺便挑拨蓝玉和允炆互斗。
    他在战场上练出狠辣刀法,与东瀛刀法有相似之处,只要掩饰自己的真正心法,不难令朱元璋怀疑水月大宗。
    但慕典云对经脉真气何等熟悉,尽管燕王着意掩饰,仍被他一下试出真相。
    刺杀亲生父亲的举动的确可恶,却也不是无缘无故。虚若无深知内情,并未想把他怎么样,痛斥一番后,无奈喝道:“起来!”
    他伸指一弹,一缕指风撞在门外大铜钟上,发出清脆的钟鸣声。
    很快,铁青衣飞快地掠了进来,躬身道:“府主有何吩咐?”
    虚若无道:“去给我请两位神医过来。”
    其实他心中已有非常合理的推测,但盈散花兀自妾身未明,不得不请烈震北过府,从侧面支持这个结论。
    慕典云凑巧正在与烈震北谈论这奇怪的蛊虫,已成功引动毒医的兴趣,答应出手诊治燕王。铁青衣亲自来请,他们也就顺理成章地随他去见鬼王。
    烈震北以华佗针刺入燕王穴道,凝神半晌,脸上露出凝重神情,向虚若无道:“这是姹女媚蛊,我只在魔门典籍中读过它的内容,想不到能亲眼得见。”
    虚若无沉声道:“果然如此,我思索数日,才想起这种恶毒的蛊术。之前我怀疑盈散花是天命教的人,会以混毒手段对付小棣,并未往蛊术上想,想不到偏偏就是媚蛊。”
    燕王震惊的说不出话来,半晌方道:“先生,据我所知,媚蛊只能由身具处女元阴的女子以精血喂养,散花……盈散花她并非处女,那时我还以为芳华的情报有误。她和我有什么深仇大恨,费尽心机地舍身养蛊,装成放荡的女人,要置我于死地……噢!”
    慕典云对姹女媚蛊一无所知,问道:“媚蛊究竟是怎么回事?”
    烈震北缓缓道:“你提及细若微尘的蛊虫时,我便明白是媚蛊了。这本是魔门秘术,从不外传,难怪你不知道。媚蛊的饲养条件极为苛刻,所以盈散花才要掩盖自己的处子之身,使燕王打消疑心。但将蛊虫转移到交合对象身上,养蛊人精血枯竭,只有百日之命,且死前油尽灯枯,受尽痛苦。”
    虚若无道:“小棣你难道现在还猜不出盈散花的身份?”
    燕王面容因悔恨而扭曲,又夹杂着深深悔恨,恨恨地道:“我猜到了,难怪她要叫盈散花这个名字。她应该就是高句丽无花王朝的后人,不惜自己的命,也要找我报仇。”
    无花王朝曾是统治高句丽的王朝,被正德篡了王位,妃嫔儿子亲族近五千人尽被诛戮,其中有燕王的大力支持。
    若盈散花是无花王的后人,那一切都说得通了。
    烈震北沉吟道:“我研究道心种魔的时候,对魔门其他传承亦有了解。姹女媚术来自昔年‘无想菩萨’白莲珏,她有两个侍女,一个是汉人,一个是高句丽人。盈散花想必就是这个高句丽侍女的传人。”
    慕典云思索救治燕王的方法,一直渺无头绪,遂问道:“媚蛊种蛊的方法如此严苛,是否根本没有解除的方法?”
    烈震北叹道:“慕兄忘了道心种魔吗。这是一切魔门武功的祖宗,媚蛊也不例外。盈散花自己当然可以导出蛊虫,除此之外,唯有身具魔种的人才能救燕王的命。”
    风行烈皱眉道:“庞斑当然不会来救燕王……还有赤尊信,赤尊信练的也是道心种魔性!”
    ☆、第五十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