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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子开张了(H) 乱仑系列(未删节) 长日光阴(H)

[陆小凤]兄长大人们厚爱_分节阅读_5

      陆小凤怔了怔,忽然拍着腿大笑起来。
    ☆、百花楼趣闻
    现在,是黄昏。
    夕阳温暖,暮风轻柔。
    陆小凤已经在快马上奔驰了许久,他远远望见了百花楼,就像是一个漂泊的游子终于呼吸到了家乡的气息,随手抛下马就运起轻功跑了过去,急切而渴盼:“花满楼!花满楼!”
    白弦跟在他后面,安置好两匹马,不紧不慢地跟了上去。
    鲜花满楼。
    花满心时亦满楼。
    百花楼的花儿也许比世上其他地方的花儿都要美得多,因为别的地方就算也有如此连绵的花海,也没有这么多种类繁复的花;就算有这么多姿多彩的花,也未必受到了这样良好的照料;就是受到了一丝不苟的照料,也未必被主人倾注了这样的感情。
    万物有灵。
    这些花和别处的花是不一样的,在主人的悉心照料和爱护下,它们已有了灵性。这种说法也许过于渺茫,却是真实存在的。就如同手工和机器都能够做出一样的衣服绣出一样的图案,真正的无价之宝却总是妙手织就。
    大门敞开着,一路通行无阻。白弦的步伐却不由得慢了下来,他像是感觉到了花儿的呼吸,随着花瓣的每一次起伏踏下每一个节奏。
    几只小小的金色虫儿从他的身上飞出,在花丛间几个起落,而后安静地趴伏在选定的花蕊上,翅膀和腹部随着微风吹拂的节奏一收一放、一呼一吸。
    陆小凤已经找遍了整个百花楼,意料之中的没有花满楼的踪迹。
    他回到二楼临街处的时候,白弦正坐在花满楼常坐的那张椅子上,手指摩挲着花满楼最喜欢的那个杯子。
    杯子上的图案很简单,只是几片青翠的叶子,也许只要几文钱就可以在一个小摊上买到,但却是花满楼最喜欢的杯子。
    往常这个时候,花满楼总是喜欢喝上一杯温热的茶,然后坐在窗前的夕阳下轻抚着情人嘴唇般柔软的花瓣,领略着情人呼吸般美妙的花香。
    陆小凤想到这里,反而镇静了下来。
    花满楼这样美好的人,怎么会有仇怨呢?即使真的有宵小要动他,也不能不顾忌他身后的江南花家,而那些不够分量甚至连江南花家都不知道的跳梁小丑,花满楼自己也完全可以解决。所以这一次,果然是冲着他来的吗?
    陆小凤笑容发苦。
    虽然每一次花满楼总是一如既往地支持他,总是说自己给他带来了不少生气和欢乐,可他也总是会想起花如令老爷子那种带着些责备的眼光,无声诉说“七童就是因为和你做了朋友,才会老是遇到危险的”。
    在很多时候,白弦都是善解人意的。所以他安慰陆小凤:“无论是谁带走了花满楼,想必也不至于亏待他的。”
    由花及人,这样的人,本就值得受到所有礼遇。
    陆小凤也坐下来:“我们现在能做的事情,也只有等待了。”对方既然在江湖上放出了消息,一定也派了人盯着百花楼的动静。
    等待的滋味并不好受,陆小凤几乎是一刻不停得在胡思乱想。
    天色已暗了下来。
    幕帘低垂,深蓝近黑,花儿们交替着含苞、开放。
    白弦掏出一个油纸包:“吃吧。”
    陆小凤怔了怔,看着突然出现在眼前的六张冒着热气显然用内力温过的烧饼,还有些反应不过来。
    白弦沉静道:“不管对方是故意晾着我们还是确实没有赶到,你这样子坐立不安都不过是自乱阵脚罢了。”
    陆小凤颇有些赧然,不想今日失了冷静,还让一个初出茅庐的人来提醒自己这一点。他熟门熟路地找到百花楼里的茶水倒上,就着烧饼吃起来的时候,突然又怔住了。
    熟悉的味道。
    陆小凤吃遍大江南北,他的品味自然是非同一般的,而在烧饼一道上,最让他解馋的就是平城西门那位老大爷烤的烧饼。金黄焦脆,外表也和别的烧饼没什么不同,但内里涂的那层老大爷家里祖传的酱料,却是别家都模仿不得的。
    这一路上朝着百花楼而来,的确经过了那老大爷的烧饼摊,彼时陆小凤心中记挂着花满楼的安危,只是下意识顿了顿就策马埋头狂奔,却没想到这微小的动作,也被白弦记在眼里,并且还记挂着他没有吃饭,买了下来。
    陆小凤简直受宠若惊,感激涕零得说不出话来。有些人就是这个样子,别人打他骂他鄙视他的时候,他活蹦乱跳一张嘴说个不停;别人真的掏心掏肺对他好,他反而连一个字也蹦不出来了。
    概因他在人世看得实在太多,任何打击都不能摧垮他,但一点点温情,或许就会让他沦陷。浪子何为?天大地大,处处流离处处家,无碍生死,不理污暇,我自随性江湖,哪管他人看法?笑骂不平事,泪洒兄弟情。——不过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夜晚的风送来似是栀子的香气,但一千朵栀子又怎及得上友谊的芬芳?
    ——陆小凤可以没有酒,没有女人,没有银子,却不能没有朋友。
    ——人都是需要朋友的。
    ——而陆小凤如今就有了一个好朋友。
    ——有这样的好朋友在身边,天大地大,任是虎穴龙潭,何处不可去得?
    陆小凤心情好了起来。他心情一好,就想唱歌。转念之间,便以茶代酒,一手在桌子上敲着节拍,走腔走调地大声唱了起来:“野花芳草,寂寞关山道。野花芳草,寂寞关山道……”就这两句,被他拖长了翻来覆去,反反复复。
    作为圣子,要有宽广的心胸。
    白弦柔柔一笑,姿态优雅地行至一朵幽蓝的小花前,俯首低语:“小一,咬他。”
    “嗷——”陆小凤把整个人都包在了帘子里:“有蜜蜂啊啊啊——”
    红衣少年拍了拍手让金色的小虫回来,眯起眼饶有兴致:“你怕蜜蜂?”
    陆小凤从帘子里探出头瞧了瞧情况,凑过来搭上他的肩膀:“这是蛊?我听人说,金色的蛊虫,是极为难得极上品的蛊……”胖胖的蛊虫在饲养人的手心里舒展了身躯,玉色的身躯泛着一层金光,不知怎的,看来竟有些娇憨。
    白弦轻飘飘道:“别转移话题。”
    陆小凤又想摸胡须了。天下闻名的陆小凤当然不会怕一只小小的蜜蜂,他怕的是百花楼的蜜蜂。
    就像热爱着所有的花儿一样,花满楼也热爱着所有的生命。这其中,自然包括了能够给花儿们传播花粉的蜜蜂。自从一只这样勤劳的小东西发现了百花楼以来,就呼朋引伴地叫来了一大批,而蜜蜂并不是一种会主动攻击人的生物,花满楼也是一贯的温柔恬淡,自然和这些小生灵们相处和谐。
    直到陆小凤再一次来到百花楼。
    那一日,陆小凤如往常一般戳着某一朵在阳光下绽放身姿的花,不期然戳到了什么别的东西,立刻被狠狠蛰了一口……这件事的结果是他名满江湖的两根手指肿了一根,加上被花满楼无视了长达三天之久——那只以为他是敌人的蜜蜂在蛰了他以后就顺应种族的命运死去了,这显然让花满楼很伤感。
    “你这个人怎么这么好玩——”白弦再也忍不住,大笑起来。和陆小凤相处这几天,他的每一个举动都像是经过精雕细琢的,美则美矣,却是少了一分真实,如今这样毫不顾忌地大笑,仪态虽不甚规整,胜在酣畅淋漓,自有一股天然荟萃之美,像是蒙尘珍珠终放光华,千年莲子终化莲花,直逼人心。
    陆小凤怔了一怔,立刻抗议起来:“喂喂,我这么惨痛的经历到你这里就只有‘好玩’两个字吗?”他夸张地拖长了音调:“你这个没良心的——”
    这自然又惹来一阵笑闹。
    间隙之中,白弦模糊想到,真没想到朋友是这么好玩的东西!所以大长老才说要“出门
    靠朋友”吗?
    作者有话要说:虽然一直没有被蜜蜂蛰到过,但是年糕其实很怕蜜蜂的了
    不像我乡下的表哥他们,捉一袋子蜜蜂玩什么的,太凶残了%&_%
    ☆、白姑娘VS丹凤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