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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子开张了(H) 乱仑系列(未删节) 长日光阴(H)

第九章:番外:《三国志-汉志-司徒公外传》

      公年方稚龄,面目怪异,老成持重,眉清目秀,本为地府鬼判,复姓司徒氏,道号玉宸。有王爵之相,雍容端方,性情淡漠。

    时建兴二年,公与丞相诸葛公相识于南中。有一怪物,名僵尸者,青面獠牙,嗜血狠毒,无三魂而唯七魄,公独力应对,大战而胜,然公素怀慈悲之心,与此物相谈甚欢,言其甚为可怜,遂与葛公言语相投,公受伤在身遂入葛公军营疗伤。

    公为城隍,高居王位,然其素怜百姓,曾直言呵斥:“葛公治下,何有如此之民,将尸首漂于水中,比作东市货物,讨价还价,岸上哭声震地,水中却不知救赎,却牵尸而讨价还价贩之,情实可恨。”当此时,众官亦在,公遂发签捉拿,升堂怒斥,当事人惧而搪塞,公大怒:“尔等可知孤这城隍公堂是何去处。是可以当堂判死,当堂用刑,罪实而刑死无过之衙。”遂叱左右鬼差严刑责罚,如此种种重罚,三国恐怖,李严乃安,天下民风为之一清。公常言:“以刑法教化不可轻用,乱世用重典,法理之下仍是不外乎人情。然天理沦丧者,不可轻判。”丞相亮亦然。

    建兴三年,天子过丞相府,见府中有一少年,年及十四,面容憔悴,长袖宽袍,几不胜衣,面容怪异,乃问之,乃知为地府判官人间城隍司徒公也,天子与公相谈甚欢,阴天子许可,我朝天子欲授公军师祭酒,公坚辞不受,笑言:“孤为地府官吏,难免惹人非议,有伤二位天子圣明。”乃私对葛公曰:“只唯一‘懒’字!”丞相亮大笑。天子物赐荣宠一时为葛公之亚也。

    公不喜人多事杂,故除阴间天子传召及阴间公务外,不出丞相府半步,其性疏落。建兴三年,丞相葛公兄诸葛瑾使蜀,因携九连环言吴王请季汉解一九连玉环。葛公不能解,众皆呆然。司徒公帐后出,竟取环掷地碎之,瑾怒,司徒公从容作答言:“君来,未言此环价贵,只求解法。孤已解也!”瑾乃大震怖,葛公为解,瑾素闻城隍王名,公又言:“国之宝不在宝,而在君明臣贤,政风清明,官吏清廉,吴王以玉环为宝,大为不妥;今公又以一玉环责难盟国,更为不该。”言罢,转回。因私言葛公:“三分天下,此乃乱世,乱世之中,各取所需,从无永久之盟国,更无永久之敌国,无非因利而来,他日利尽则散也。公当谨慎。”葛公深以为然。

    瑾回吴,告权,权震惊,暗藏收服之心,乃致书葛公,请遣司徒氏入吴为使。公竟应之,席间公竟千杯不醉,权与群臣甚惊。席间,公拔剑弹剑作歌曰:“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余音绕梁,吴人甚惊,公曰《临江仙》,一时世人皆知。于作别之时,公高唱:“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其声哽咽哭诉清幽,详见《司徒公文集》

    建兴四年,有小吏误呼公:“司徒大人!”公乃大笑:“孤乃司徒判官,地府并无此官。”其诙谐幽默可见一斑。

    公工于笔墨,曾有武侯之像流世,其字端正硕大,威严从容为之;圆滑优美为止;及建兴四年阴天子赐酒大醉后,醉态可观,书《饮酒歌》,字若狂草,葛公竟不能识。次日请其另写。公言:“醉中字也,与孤醉中一般颠三倒四,酒醒不可得”亮乃大笑。

    公精于数算等,喜《九章算术》,曾数日不出,精研圆周之率,得3.1415926,与杨仪公相谈甚欢,然公算法精良,葛公令流传全国,曹睿惊怖。

    公喜炼器,曾仿墨子之木牛流马而做,葛公用其运粮;又仿葛公佩剑“章武剑”炼剑赠与葛公,剑上青龙盘旋,挥舞雷声阵阵,龙吟虎啸,与赵子龙等武将及蒲元等甚善。故,杨仪魏延相争,公为葛公开解。

    公不喜琴乐等,然独喜一《大悲咒》,此曲弹来,清幽生冷,满目苍夷,公每弹此,葛公素以《梁甫吟》和之

    建兴十二年秋八月,葛公用公计,诈死赚司马。公乃入地府不出,世人以为因果未完,地府受罪也,然四年后诸葛公取长安,众皆哗然大惊。

    公嗜绿茶糕,诸葛公尝取笑:“一吃奶稚童也。”次日,葛公餐桌无鱼,公亦取笑:“孤量窄,不如丞相。”葛公大笑。

    我朝天子日过相府,私见诸葛公与公情好日密,同塌而寝,及至衣冠不整,因大怒,阴天子来时,告阴天子,阴天子言二人因果在此,天子乃止。

    建兴六年,公心怀怨怼,以葛公纳妾之名而去,葛公乃叱罢纳妾事,未及上告天子而追,拿公回也,公言:“孤闻一国中妇人为宰相妻也,其人善妒,夫不敢言。然君上赐以美姬,妇人大怒,叱其夫及女子出府。君上大怒,召妇人入朝,谓曰:‘尔从命不?不从即赐死。”妇人对曰:‘宁可死。’君上命皇后备鸩杀之。后寻壶醋而出之,上配点心:‘为夫人送行下酒。’妇人尽饮:‘酸也!’宰相惊言:‘原来夫人喝醋!’君上不敢再罚,因私言左右:‘宰相妻朕尚不敢对,况宰相呼?’君亦一国之相也。”葛公大笑,怀抱公同车归而请罪,天子不能断。司徒氏请于阴天子,乃杖司徒公二十,诸葛公削俸一月,众皆大哗。

    公不喜葛公近者,私谓葛公曰:“孤亦醋坛子。”诸葛公大乐。然葛公亦不喜姜维等人无故近司徒公前,每有此事,次日便见司徒公衣衫不整,面露疲态,葛公眉宇自得,二公不避他人,众官无言反驳。

    及至魏亡,曹睿入朝请降,于宴上问二公之事,葛公不能答,公从容对曰:“私事尔,常言道:清官难断家务事,此事孤二人不能决也。”在席之人,私论公之年少无知于事,必为葛公所逼所乘。公闻而叱:“孤与彼皆天子重臣,为何私论不绝于耳。”魏史官请其详实,司徒公怒曰:“家事也,何必入幽幽青史,为后人议论。”然我朝史官入相府,阴见二公之事,乃记之。

    及至我朝一统,丞相葛公上书请辞,天子不允。天子责问司徒公,公曰:“季汉丞相请辞,乃季汉国事。”天子乃止。葛公遂荐蒋公琬,费公祎,大将军姜维、魏延继之。然术师赵直相祎曰“人臣之极,贵重无俦。”人皆称美,袆亦欣然有矜色,独司徒公于座而笑曰“干国事繁,必夭其寿,何贺为?’袆深恨之。”葛公尝特命袆同载。袆洋洋觑公曰:“仆车驰疾,明府宜亲著鞭。”公大笑,乃跃袆车上,为执鞭,纵横疾驰,几坏长安东市。袆大震怖。葛公大怒,叱而亲杖司徒公:“是知文伟之轻薄,司徒君之放任。”司徒公大笑:“费文伟好是有趣。”经此,祎乃持重,公笑言葛公:“为孤所恐,为公所吓。”葛公大乐:“家法之责,公之于众,尔尚能笑,可知亮之杖尚轻矣。”再取杖于手,司徒公点首大笑,面容依然,不为所动。众散后,史官阴见葛公强喂司徒公酒,调笑无间,如常日尔。

    葛公辞后,携司徒公游于天下,后隐于终南之山,尚有一屋,大类卧龙岗。天子每年往之,见二公容貌无变,乃知葛公确已得道,遂不再来。后世之人往之,尚有此隐居之屋,时可见二公飘然云中而至,曰:“离家久,家中尘土飞扬也。”众皆惊惧而散。

    后司徒公于终南山得倭入朝我国,乃怒,查实倭有犯上野心遂历数之,遂亲往戮其一国,天下震惊。阴天子大怒,命杖二公之。

    后事----

    后世有历史学家对季汉丞相诸葛亮与传闻中地府判官之事颇有怀疑,就往终南山查实,确有一屋舍,内古色古香,有木牛流马等物,然多蒙灰尘,便知无人久矣,便径入之。却突见一十五六岁少年,面容古怪,大类传言中司徒氏判官,从云端而来,后有一俊美中年男子,身高八尺,手持羽扇,从后而至,言曰:“吾等私物,搬走则罢。”众人恐惧而走,有学者请之,果二公也。司徒公曰:“吾与孔明私物也。”学者固请之,二公乃应,后传于天下,天下人皆求长生不老神仙之法,然二公不再来人间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