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穿越成神雕_分节阅读_14
虽然周慕斐于剑术一道天分不是特别高,不过天天看独孤流云重复练习剑招,也就记住了不少的招式。
至于那些武功心法剑法口诀之类,因为季凌轩传授独孤流云时完全不会对一只鸟避讳,因此数月下来,周慕斐竟然得以完全记住了——尽管对于那些深奥的口诀他完全不得其意,但是得益于中国填鸭式死记硬背教育的功劳,他倒是记得分毫不差。
眨眼间冬去春来,时间一晃就五个月过去了,周慕斐身上的绒毛终于长成了油亮光滑的羽毛,体重也比数月之前重了起码好几斤,此刻的他看上去已经有成年的鹰隼大小,站在那里至少有一尺半高,坚硬的鸟嘴上长出个明显的尖钩,整只鸟看上去已经颇有些威风凛凛的模样。以致当杨天和黄药师再次来到庄里做客时,再见到他时都认不出眼前这只凶禽就是几个月前的那只圆滚滚毛绒绒的小毛球了。
而这时周慕斐的食量也大涨,从几个月前只能吃掉四分之一的鲤鱼,到现在能一口气干掉两条鲤鱼一斤牛肉连大气都不喘一口。
就连他自己也被自己那巨大的饭量给惊到,为了避免自己每天只吃饭不运动变成肥鸟一只遭人嘲笑,现在的周慕斐每天吃完饭后都要飞到后山盘旋一圈再飞回来。
每当他扇动着双翅在空中翱翔,居高临下俯瞰脚下山河风光或者是无数蚂蚁般大小的人类时,周慕斐才会觉得,原来做一只雕也不是半点儿好处都没有——起码爷会飞!你们特么谁会飞?!
那副扬眉吐气得意洋洋的嘴脸,完全忘记了自己当初学习飞翔时,因为没有父母教导而不得法,无数次从屋顶上大头朝下摔个狗吃SHI的狼狈模样。
☆、陪独孤练剑(下)
当然,飞翔并非周慕斐唯一的运动。
除此之外,他还有一项运动可以供他消耗每天好几斤肉类产生的热量,那就是陪独孤流云练剑。
其实一开始,独孤流云并没有想过要把小毛球培养出一只会武功的雕。
事情还要从两个月前说起。
那日,独孤流云正为无法真正领悟一招师父刚刚传授的剑式而头疼,这个剑招十分复杂,至少有十几个变招,独孤流云连续练了数十遍却始终不得要领,不由停住手自言自语道:“如果有人和我拆招就好了,这样不但能验证我剑招使得是否正确,同时也能让我随机应变,多些实战经验……偏偏师父现在又不在……”
一旁正百无聊赖闲得蛋疼又有打盹儿趋势的周慕斐听到他这句话顿时精神一振,心中暗想:自己好歹跟着独孤流云学了那么多剑法口诀,同时也看他练剑看了好几个月,多多少少也记住了些他的剑路和变化,只是从来没有用过,也不知道自己记得究竟对不对。
这会儿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还不如陪独孤流云玩儿玩儿,权当活动活动筋骨,把自己早上吃下去现在还没完全消化掉的那一斤五花肉彻底消化一下。
顺便也让独孤流云这个小子明白,爷可不是除了吃以外毫无用处的!
一念至此,周慕斐展开双翅飞到独孤流云面前,对着他“啾啾”叫了两声,也不管对方有没有听懂自己的意思,直接腾起身子一翅膀扇向独孤流云的面门。
独孤流云先是一愣,继而立刻明白了小毛球的意思,心中又惊又喜,侧身躲过他突如其来的一翅,然后用自己刚刚正在练习的剑法朝着小毛球身上刺去。当然他这一剑不敢刺得快了,同时也不敢用上内力,生怕一不留神真的刺伤了小毛球。
周慕斐看准这一剑的破绽所在,立刻身体下落,同时狠狠一爪抓向独孤流云的下盘。
独孤流云不虞小毛球竟然真的能看出自己这一剑的破绽所在,心中的惊喜简直无与伦比,手中长剑立刻一转,及时补上先前剑招的破绽,剑锋直指周慕斐的利爪。
周慕斐早知他必然会如此应对,立刻翅膀一扇后退数尺避过剑锋,继而绕到独孤流云身体左侧,亦是他这一剑攻击的死角所在,然后一嘴啄向独孤流云腰部的“笑腰穴”。
独孤流云见小毛球进退有度,每一次出招都有模有样,甚至连认穴都奇准无比,简直像极了一位训练有素的武林高手,大喜过望的同时,亦收起了轻视之心,仍旧用这个剑招的相应后招来应对他的攻击,速度不知不觉地加快了不少。
周慕斐作为一只禽鸟,禽类天生的优势使他的反应比一般人类快上许多,刚好和江湖上的二流高手不相上下,因此给独孤流云喂招竟是再合适不过。
见独孤流云认真起来,周慕斐也打起了十二分精神应对,目的自是让眼前的少年能对自己刮目相看,让他明白他当初把自己捡回来并每天用各种肉类养着的决定是多么得英明伟大。
一人一鸟翻翻滚滚打了小半个时辰,直到独孤流云把那个剑招的十几个变招彻底练熟了,周慕斐也累得半死不活气喘吁吁,才扑闪着翅膀重新飞回了椅子上休息。
“呼……”周慕斐张嘴喘了口气,抬起翅膀擦了擦头上并不存在的汗水,然后在心中暗叹了一声陪人练剑真特么是高难度加高强度的技术活儿,才这么会儿就把老纸累成这幅怂样了。看来自己的体力和耐力还都有待加强。
独孤流云走到周慕斐身前,心疼地用手轻轻抚摸着他背后光滑的深褐色羽毛,柔声道:“小毛球,你累坏了吧。我该早点儿停手的。”
周慕斐抬头道:“啾啾,啾啾!”爷不累!爷当年军训时负重跑十公里都没喊过累,这点儿运动量算毛啊!爷只是一时还没适应!
独孤流云虽然不知道小毛球具体在说什么,不过看他的表情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遂用手摸摸它的头顶,用与有荣焉的语气道:“小毛球,好样儿的!你真是我见过的最厉害的雕了!”虽然他见过的雕迄今为止加起来也没几只。
周慕斐瞪了他一眼,抗议道:“啾啾!啾啾!”别叫老纸小毛球!
你也不看看,老纸现在还和小毛球有一毛钱的联系吗!
独孤流云看到眼前这只已经一点儿也不像小毛球的半大小雕一双乌溜溜的鸟眼中抗议的神态,猜到它可能是对自己这个已经叫习惯了的称呼不满,遂问道:“你是嫌小毛球这个名字不够威风,所以不想让我这么叫你了吗?”
周慕斐闻言连忙点点头:“啾啾啾!”谁会愿意叫这种名字啊,简直逊毙了!
“好吧,既然你不愿意,我就不这么叫了。”独孤流云遗憾地用手摸了摸周慕斐后背光滑的雕羽,“其实我觉得这个名字很可爱啊,可惜你不喜欢……那以后我就叫你小雕?”
小雕?
听上去好别扭……不过总比小毛球好听些。
于是周慕斐就没有反对。
于是从那天开始,独孤流云不再管周慕斐叫小毛球了——除了偶尔顺口叫错之外,他都管他叫小雕。
虽然周慕斐现在的形象和当初独孤流云捡到它时那毛绒绒圆滚滚既小又柔弱的模样判若两雕,但是独孤流云经过这几个月和他朝夕相处、白天一起练剑,晚上大被同眠的生活,对这只自己一手养大的禽鸟的喜爱之情不但丝毫未减,反而有日渐加深的趋势。
在他看来,这只小雕并不是他养的宠物,而是和他一起练功,一起成长的好伙伴。
至于周慕斐,在经过和独孤流云长达半年的共处之后,心底也对这个少年产生出那么一米米友谊之情来。
尽管独孤流云对外寡言少语,看上去性格孤僻不好相处,但周慕斐知道,至少他的真心关怀自己、对自己好的。
周慕斐不是那种不知好歹的人,既然独孤流云肯对他好,那么他也就自然而然地愿意用同样甚至更多的好来回报独孤流云。
于是后来的许多日子里,在周慕斐吃饱喝足飞出去消食的时候,时常会带回来一些他自己抓到的猎物——通常是一只野兔,有时候会是一只野鸡。
不要问我他为毛会抓这些东西,对于大雕来说,追捕猎物几乎可以说是与生俱来的本能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禽类天性里的嗜血因子在作怪,现在的周慕斐在外面飞翔时,如果无意中看到野兔,不去抓的话他就会浑身不舒服,只有飞扑下去狠狠将利爪刺进野兔的脖颈里后,他才会觉得神清气爽浑身舒坦。
这种情况在遇上野鸡甚至是毒蛇时同样会发生。
所以,当某日独孤流云看到自己养的雕从空中落在他面前,然后献宝般把一条至少有三四尺长、婴儿手臂粗细,颜色鲜艳的毒蛇丢在他脚下的时候,顿时吃了一惊,第一反应不是去看那条已经死透的毒蛇,而是立刻上前检查周慕斐有没有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