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
俗话说“性格决定命运”,但是对于某人来说恰恰相反,“命运决定性格”。
离开叶府独自求生的日子,命途多舛的叶孟最真实的性格便逐渐显现出来了。
自小就是孤儿,缺乏安全感的性格在那时就早已定型。
拾荒的日子里让他从小对金钱看得格外重要,尽管在后来的“富二代”环境下生活了十年,但是童年最深处的记忆是永远都无法抹去的。
请原谅我的贪财,那是骨子里的爱……
财迷叶孟哼着小曲随药铺伙计来到了西郊药园。
再次以不同身份面对这片广阔的土地时叶孟不由的豪情满怀,竟yy起有早一日能成为这片宝地的地主了。
每块月租一两白银,整个药园光一个月的月租就有白银百两,一年就是千两,十年万两……
钱,钱,钱……好多好多钱,我该怎么花?一辈子都花不完啊!
“嘿,小子快点挑选吧,别做白日梦了!”红鼻子的药铺伙计无情地打断了叶孟的yy。
像这种不自量力的毛头小子他见过多了,瞄一眼便知道他此刻的yy什么。
“呵呵,不好意思失态失态了。”
擦去嘴角的口水,叶孟想也没想指着紧挨自己负责照看的那两片药地,道:“就这两块地,靠在一起我也方便打理。”
“那行,我记下了,祝你有个好收成,再会。”说罢红鼻子小伙计一溜烟跑了。
留下叶孟一人坐在地上发呆,现在地大了钱能多挣了,可工作量上去了,若真是全心全意打理药草,日后的武功定是停滞不前了。
……叶宗若是知道叶孟脑子里还有一丝练武这念头一定要感动到哭,这臭小子十年来没一次能坚持的,整日游手好闲,要么将自己反锁起来敲敲打打瞎整腾,要么让吴宽背着四处瞎闹。
原本早已放弃对叶孟的任何希望,但是现在却破天荒主动提出要参军,刚开始也只是以为这臭小子又瞎胡闹,却不想较上了真。
一本自己杜撰的运气功法误打误撞瞎猫抓到了死耗子。
也幸亏有了这本《气运真诀》虽然无法让叶孟大幅度增强体力,但是起到了一定的强身健体的功效。
其中的以运气提升力气更是让叶孟“重新站了起来”,能跑能跳了,尽管每一次施力都消耗多少真气,但是一天只需两次打坐运气便可维持整日的活动。
起先有些上“气”不接下“气”,但数月下来运气的技巧无形中有了极大的提升,无需刻意调运就能做到随心所欲。
这等喜人之举,归功于叶孟逆天的天赋更大的要归功于一无是处但重量惊人的“天遗”神兵和自己不懈的努力。
也正是看到自己的巨大进步叶孟才有信心踏上习武之路。
陈爷爷常说做人要知恩图报,起初入叶家军也只是报答义父的养育之恩和为了向世人宣告自己叶三少并非废材。
但现在则多了一丝野心,那就是问鼎“万军将”!
……
正当叶孟为赚钱习武两难全之际,隔壁不远处的一位姑娘奇特的耕作方法引起了他的注意。
只见她轻盈的身影如穿梭在花丛中的彩蝶,时而疾行、时而舒缓,手中镰刀如羽翅翻飞,除草于无形!
“真绝啊!”
于是,虚心好学的叶孟厚着脸皮而上,借讨教种植心得为由行泡妞之实。
当然这不能怪他,全是青春期惹的祸。
也别误会,纯情的叶孟长这么大还真没和四妹叶琳以外的女孩子聊过天呢,但总要迈出第一步不是。
这姑娘远看像一村姑,近看一瞧倒是清秀中带几分娇羞,三分姿色中带有几分坚毅。
“我叫叶孟在这租地种些药草,不知姑娘芳名?”
抓耳挠腮的叶孟显得有些拘谨。
“庄晓蝶,幸会。”对方姑娘将手一拱反倒大方得体。
片刻之后……
通过攀谈叶孟得知这庄晓蝶一人负责照看十块地,因为她总是饭后来管理药草又早早回去所以两人打了时间差一个多月了也没见面一次。
这次是因为饭后有事拖延了一下才让叶孟遇见了。
正所谓世间最遥远的距离不是两个人每天都在同一点没有相遇,而是即使相遇也互相没有心动。
也许是叶孟自己也不清楚自己喜欢那种类型的女孩子,所以心中并没有产生一见钟情的感觉。
但从谈话中令人佩服的不仅仅是一个姑娘照看十块地,而是对方贵为庄掌柜的千金还亲自下地。
“叶大哥,我可不是什么千金大小姐。”
庄晓蝶不知该如何称呼眼前这相貌平平的叶孟,见其年长自己两岁就称呼其大哥了。
接着解释道虽庄家坐拥如此大面积的药园但并没到富甲一方的地步,因为实际的所有权归后备营所有,庄家只有经营权,每半年都要上交绝大部分的药材和经营所得。
说白了就是吃肉的是物资库,庄家只有喝汤的份。
话虽如此但这里的油水也不少,因此在这战远城庄家根深蒂固家业不菲,与养马场刘家、铁匠铺周家并称“战远三大家”。
而其中最富庶的当属刘家,千匹战马只要出一匹赤焰马就发达了。
赤焰马,战马中的极品。
身强体壮脚力惊人,实是千里马中的佼佼者、战马中的精英,关键是通体红色远看如同烈焰十分拉风!
而先前的新兵营营长炎豹胯下坐骑便是赤焰烈马,当然也只有千郎尉般的大人物和其他军政要员才有资格立功受此宝马。
它不仅是实力的象征更是身份地位的代名词。
当然若要说三大家富庶关键得看和谁比了,“战远城”本就一边疆小镇,城民大多一穷二白,有钱人也不住这鸟不拉屎鸡不下蛋的地。
三大家世代为军队效力受皇恩吃皇粮,怀着“宁为鸡首不做牛尾”的心态倒也落得安稳。
在互通家世后叶孟也不忘询问种植经验,毕竟人家乃是庄家独女,更是这方面的好手。
又是一通探讨和学习……
果然没问错人,听伊一席话胜读十年书,让叶孟受益匪浅。
在问及方才除草的奇特方法时,庄晓蝶有些羞涩地回答道自己从小就酷爱舞枪弄剑,但是父亲一心想让自己继承祖业极力反对自己从军。
没办法只能偷偷地在种地之时自学武艺了,话说着掏出一本泛黄的刀法要典。
“此典名叫《蝶舞》是一位世伯在我十岁生日时赠我的,说是与我有缘。”边说还边抚摸如同怀抱着不是书而是宠物。
“奈何我没有双刀作练习只能以镰刀替代了,让叶大哥见笑了。”
晓蝶将刀法要典当成了至宝,可见她也是一个武痴。
而为她寻一对双刀已被叶孟记下了。
之后又是一些关于本地习俗的闲聊话题两人相谈甚欢,只可惜天色不早,只好作别。
望着晓蝶远去的背影消失在夜幕的那一刻,叶孟仿佛明白了一个词——红颜知己。
这单纯的娃对庄晓蝶可谓一见如故相谈不多便认定知己,不知是涉世太浅还是情商缺乏。
“但愿君心似我心”叶孟傻傻地yy着。
……
“好吧,不要多想了,心动不如行动。”发呆好一会儿后叶孟拍拍自己的脸颊决定向知己学习——“执枪种地”。
先闭上眼睛沐浴月光,冥想大哥习武时的场景……
出枪!第一招,“小鸡啄米”……⊙﹏⊙b汗
谁知道大哥那招叫什么名,反正执枪尾振枪头就对了,以极高的频率出击,点地!
可轮到自己出枪时怎么看怎么像是拿了根铁棍在捣糨糊啊差距也太大了……
正当叶孟幽怨地握着“迷踪”在地上挖坑时,吴宽气喘吁吁找了过来,道:“少爷,找了你半天原来你在这啊,叶将军来我们战远城啦,现在在你的宿舍等你,快回去吧不然得挨骂了!”
说罢直接扛起叶孟飞一般奔向了新兵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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