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喜乐殿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输入小说名 可以少字但不要错字

窑子开张了(H) 乱仑系列(未删节) 长日光阴(H)

第001章 白鹤城

      初冬的华阳岭,已是大雪封山。夜深寒气重,大山里虽然植被丰茂,参天古木随处可见,飞禽走兽俱全,却显得空旷寂寥,聊无生气,偶尔听到野狼拖着长音的啸声,反而令人心安一点。

    如同白鹤展翅的鹤翼双峰上,灯光点点,远远望去,隐约可以看到山腰处为高墙和木栅栏包围起来的城寨,乃是方圆百里唯一攒聚人气的地方。

    左翼峰左翼城主城门,高大的城门楼,看守长王铜山身上裹着厚厚的皮大衣,环着一个小暖炉取暖,可每当烤热的时候,就站起身抖抖双肩,单手拿着挂在脖子上几乎从不离身的望远镜,望向远方掩映在古林中的山道。

    弦月高悬,月色不错,映着白雪,银光灿灿,视野比较清晰,能看到很远。

    王铜山已年过花甲,且还断了一臂,却因为德高望重,精神矍铄,担任主城门看守长要职。

    今天,一个带着七八个少年的三十人狩猎队从清晨出发,到现在还未回来,他一直放心不下来,非但因为自己一个钟爱的孙子在那支队伍里,也是在乎主宰白鹤城未来的后辈娃娃们。

    “嗖!嗖!嗖!……”

    一大两小三个精力旺盛的小伙子手持弓箭,朝城下越过壕沟成排成排撞墙的游尸射击,一具具干枯的丧尸被射成刺猬,却很难被射倒,更鲜少被直接射死。

    游尸是最低级的丧尸,一般只会循着些微的人气茫然游荡,寻找血食。它们行动迟缓,仅靠本能行事,几乎完全没有智慧,若非伤到头部要害部位,很难被杀灭,别说弓箭,就算拿枪打,也不容易做到一枪毙命。杀死它们最有效的方法,近距离战斗是直接割掉头颅,远距离战斗是用大口径武器轰掉头颅。

    执勤战士们皆持有长短枪械,城楼和塔楼上架设着机关枪,甚至连或大或小口径的火炮都有,但若非迫不得已,枪械是禁止使用的,在这个丧尸横行的末乱时代,军火属于城寨人民安身立命的重器,用一点少一点,绝不允许胡乱浪费。

    王铜山心情本就糟糕,被箭鸣声扰得心烦,转身大步走过去,给三人一人赏了一巴掌,大声骂道:“一群瓜娃子,你们这会儿把那些畜生射倒埋在雪窝子里,白天人走过去,还不被使绊子啊?实在闲得慌,多给老子盯着点城防!”

    面对这老爷子,三人当然不敢顶撞,唯唯诺诺,乖乖收起弓箭,装模作样的开始巡查。

    “快看,有火光!……”

    忽然,一个胖乎乎的圆脸少年指着远处道。

    王铜山本以为这个魏家子弟是存心戏弄自己,转头望望,居然真有光,还有犬吠声传来,拿望远镜细看后,嘴角不禁露出一丝笑意,是迟归的狩猎队不假。

    不多久,狩猎队出了森林走进城寨前开辟出的开阔地,一辆越野,两辆皮卡,还有马车,狗拉的雪橇车,车厢里都有货,似乎收获不菲。

    游尸们听得动静,不约而同,纷纷围拢上来,潮水一般,甚是吓人。

    “哐!哐!”

    城头两盏大灯打开,强光照射,城下亮如白昼。

    狩猎队毫不犹豫开枪进行射击,城上所有执勤战士都打起十二分精神来,端枪瞄准入城通道,掩护他们进城。

    普通游尸或许不可怕,但混杂在游尸之中的尸魁,行动敏捷,力大如牛,具备低微的智慧,甚至有的游尸通过变异掌握着不可思议的能力,当真防不胜防,万万不是好对付的角色,在没有高墙保护的情况下,必须谨慎再谨慎。

    “开城门……”

    王铜山手持喇叭,朝下边大声喊道。

    巨大的吊桥缀着铁链“哗啦啦”落下,跨过三米多深五米多宽的壕沟,让狩猎队安然通过,进入城门。

    吊桥升起,城门关闭,城上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

    游尸群一如既往的包围城寨,开城门的当口最容易出问题,但凡有异常强大的尸魁出手,死掉个把人实属寻常之事。

    车队停住,疲惫已极的人们原本归家心切,此时竟呆在车上一动也不动,数十条雪橇犬全部蜷伏在地,低声哼咛。

    车轮奇大的改装越野车上下来数人,身材矮小却担任狩猎队队长的短面汉子李铎把自己在部队时就佩戴的021式军·用手·枪放回枪套,吆喝着让手下们动起来。

    “李队长,怎的才回来呀?没少人吧?”

    王铜山疾步走到李铎跟前,关心的问道。

    老人曾担当过右翼城守备副长,失掉一臂后调任左翼城大门看守长,地位自是大不如前,可后辈们也不敢怠慢,然身居要职,身份特殊的李铎对此一点也不在意,不冷不热,简简单单的道:“出了点问题,人没少。”

    “呃,那就好哇!”

    王铜山气量尚可,并不以为忤,对这个貌不惊人,实则本事不小的汉子表现得十分宽容,暗叹这年轻人毕竟是部队里熬炼出来的人物,身经百战,到底不一样,是个靠得住的人,把孙子交到此人手下管教,实是明智的选择。

    要知道,在现今的混乱世道里,带着这么多人出城走一趟远路,能一人不少全部带回来,绝对是了不起的事情。

    “怎的?遇到啥糟事了吗?”

    王铜山见李铎脸色难看,又问道。

    李铎看了老人一眼,叹声道:“山里边又出尸狼群了。”

    “啥?”

    一听“尸狼群”三个字,王铜山一双老眼顿时瞪了起来。

    “尸狼群”的可怕他是知道的,尸变的野狼远比人类游尸危险,聚集成群的话,简直就是山林的灾难,野物数量必然锐减,白鹤城也会受到极大的威胁。

    “尸狼群”再起是不得了的大事,李铎跟区区看守长王铜山也没什么好说的,在闻讯赶来的仓管的监督下,吩咐手下们将猎物卸下来运往仓库……

    王铜山手捋着浓稠的灰白胡子,在队伍中随便瞟了几眼,很快就找到了孙子,大步流星走过去,一巴掌打向一个高壮少年的后脑勺。

    好家伙,王铜山本就高大伟岸,而且腿不瘸背不驼,他这尚未长成的孙子竟比他还高上半个多头,要打他的大脑壳,老爷子还得踮踮脚。

    少年抱着一头七八十斤重的麂子,丝毫不嫌重,早听到那熟悉无比的脚步声,勾腰一低头,轻易就躲了过去。他停下来掀掀遮眼的大皮帽子,对着老人憨憨一笑,一副傻模样,分明一个傻大个子。

    “好娃子,活着回来了啊!”

    王铜山咧嘴一笑,有些不依不饶,朝孙子额头上重重拍了一巴掌。

    “那可不,我和小满搭档,想死都死不了……老爷子,快别闲着了,快回去把好菜好肉拾掇上,这回可把我饿了个够呛!”

    少年这次没有躲,老老实实挨了一下,大大咧咧的说着,转身就走了。

    紧跟其后的是另一个少年,比前者矮上整整两个头,不是因为他身材矮小,而是年纪还小的缘故。

    这少年两只手里各提着两只肥大的灰毛野兔,小棉帽子包裹着冻得发紫的清秀小脸,穿着与其身材极不相称的大皮衣,身上挂着一杆带有瞄准镜的长枪,背后还负着一把非常惹眼的直刃长刀,经过老人时,不经意瞧的了他一眼,一闪而过。

    王铜山定定望着少年的背影,尤其是他背后的长刀,面无表情,眼睛里的神情却复杂无比。

    那负刀少年名字唤作宋芒,是宋九重的儿子,几年前一尊大尸王驱赶着数以万计的丧尸攻击白鹤双城,他在城头指挥作战时,不慎被一只跳尸咬到手臂,宋九重不顾他苦苦求告,用那把锋锐无匹的哥舒刀,一刀斩掉他整条臂膀,把他变成了独臂人。

    ……

    猎物入库,当夜就会宰杀,但参与狩猎者分头肉最早也得等到明天,又饥又寒的猎人们干完活后,便都各回各家了。

    宋芒没有直接回家,先到离得不远的阿姨家叩门,屋里灯一直没亮,许久后有一个妇人唠唠叨叨的声音响起,又过须臾,才有人打开门,一个三岁多大的小丫头迫不及待的走出来,牵着他的手,跟他回家。

    小丫头名叫宋小雨,是他的亲妹妹,自从父亲宋九重战死,母亲田莞病逝,她是他唯一的亲人,唯一的牵绊。

    “肚子饿么?”

    宋芒看着妹妹,柔声问道。

    “嗯。”

    宋小雨点点头,嘴角挂着一丝甜甜的笑意,两点和母亲田莞一模一样的小酒窝显露无遗。

    她在阿姨家是没有床睡的,晚上就和衣而卧,在楼道里等哥哥回来,总算等到,比吃了糖还开心。

    宋芒拍拍腰间皮囊,道:“没关系,我掏了好大一窝麻雀,回去生火给你炒麻雀肉吃!”

    “哈,好哦!有肉吃喽!有肉吃喽!……”

    宋小雨饿了许久,一听有吃的,两眼直放光,高兴得跳了起来。

    白鹤城里的日子极为艰辛,尤其是劳力不足的人家,饥一顿饱一顿都算是好的,没有几个人情愿与不相干的外人分享有限的食物。

    宋芒每次外出,首要之事就是想办法让妹妹吃得饱饱的,因为别人家一般不会给她多少吃的,就算做熟食让她带着,也会被别的孩子抢走,轮不到她自己吃。

    想到妹妹所遭受的饥寒和欺负,尤其是寄居别人家屋檐时所遭受的冷言冷语,他就恨自己不争气,没能照顾好妹妹。

    好在他渐渐长大了,背起了父亲的枪和刀,只要不怕艰险,不辞劳苦,多多为城寨出力,就能获取更多的酬劳,就可以慢慢改善兄妹俩的生存状态。

    宋九重留下的宅子在田莞病逝之后,被城主收回去分配给一个外科医生了,兄妹俩就住在他们家原来的柴房里。宋芒现年十二岁,宋小雨仅只三岁,两个孩子而已,纵然是柴房,住得也算宽敞。

    回到家,宋芒在冰冷的铁炉中生起火,烧好热水,熟练的把二十多只麻雀拔毛、开膛、清洗干净,收拾得停停当当,学着母亲当年那样子,配上几样入冬前晾晒储藏的干菜,炒了一大盘香喷喷的雀肉大餐,让挨了一天饿的宋小雨尽情享用。

    看着妹妹吃得津津有味,小嘴吧唧有声,他自有一种无可比拟的满足感。

    辛苦一天,终于回到这个逐渐温暖起来的小窝,疲累的他抵不住困意,有点昏昏然了。

    不过,他还不能睡,需得把必要的功课做完才行。

    此番出城,长枪不多不少开了五枪,手枪打了十多发,长短枪械都得好生清理、保养,万一弄坏了,要想再得到新的,对他来说实在不是容易的事。

    枪械的养护比较简单,三下五除二就搞定了,更重要的事情是保养父亲的遗刀,一把得自哥舒家族的哥舒刀。

    这种刀原藏于哥舒家族在山巅修建的堪比城堡的豪华别墅中,是以古代唐刀铸造法为基础,再加入人类文明顶峰时期最先进的铸刀工艺,精心打造而成的凶器,端的是削铁如泥,坚不可摧。

    相同品质的哥舒刀原本有七把,三把或遗失或被夺,白鹤双城现仅有四把,其中之一就是这一把。城中想得到哥舒刀的人不知凡几,但宋芒怎肯拱手送人,在他看来,偌大的宋宅也比不上此刀百分之一的价值。

    “嗡鸣!”

    长刀出鞘,清音泛响似龙吟,银华如流水一般,光可鉴人,只是沾染着许多被斩杀丧尸污浊的血。

    宋芒用柔软的鹿皮将刀身擦干净,然后用棉布蘸一点枪油,细细擦拭起来,全神贯注,不敢有丝毫分神。

    哥舒刀锋利至极,吹毛断发,一个不小心,就会伤到自己。

    据城里老人讲,当初和魏舫、王铁树、宋九重等一同在哥舒家族豪宅中得到哥舒刀的一个年轻人,因为养刀时不专心,一恍惚,竟割掉了自己两根半手指,闹出一个令人捧腹的大笑话,于是羞愤之下,带刀离开,从此下落不知。

    父亲说过,养刀乃是一种修炼,不但是修身养性,还能修出深层次的刀意来,他对此深信不疑。

    宋小雨小肚子吃得圆圆的,抹抹嘴,凑上来看哥哥拭刀,明亮的刀身上映照出她甜甜的酒窝脸。

    她见哥哥目不转睛的盯着刀,小孩子心性上来,伸出小手向刀上摸去。

    “不许碰。”

    宋芒蓦地道。

    “哼,小气鬼!”

    宋小雨吐吐舌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