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致命的东西
当第二天清晨的时候,乔曼醒了。
她睡眼惺忪地从床上坐起,头发蓬松而又凌乱,那件宽大的衣服皱巴巴的,手臂与腰间露出大片雪白的肌肤,这一切与她的容貌同样地令人惊奇。不过这个美艳至极的女人却丝毫没有整理一下的觉悟,只见她微微一扫,却是没有看到预想中的那个年轻猎魔人。
乔曼没有在意,打了个哈欠,又伸了伸懒腰,然而忽然间却是脸色一变,猛地惊呼道:“该死的,那家伙不会跑了吧?”这个粗线条的女人很快地从床上弹了起来,光着脚丫迅速地在屋内搜寻那个年轻猎魔人的下落。
屋子就那么大,一眼尽收。
“该死的,昨晚睡得太死了,早上都没发现这个家伙跑掉了。”乔曼瘫坐在木椅上,脸上布满了后悔,一想到埃斯的偷偷离去,她便只觉得一阵头大,不甘地抓了抓脑袋,那火红色的头发越显凌乱,口中却是埋怨道:“好不容易遇到一个修炼精神力的家伙,还以为能暂时凭借残存的精神威压稳住这家伙,现在这家伙跑了,我可怎么办,还怎么回洛城呢!”
她越想越是气愤,不由地恨声道:“该死的,都是碧雅迪斯那个贱女人,要不是她封印了我的实力,我现在还哪里需要依仗一个一阶的猎魔人。”
碧雅迪斯,魔族黄金家族那不勒斯的成员,十二封神域使之一。
……
此时的埃斯行走在沧澜集的一处街市,全身都隐藏在一袭黑袍之下。
他一清早便离开了旅馆,自然无从得知这个女人的自言自语,当然我们也无从想象,当他得知那个他以为实力至少达到四阶的强悍女人,竟然被人彻底封印了全部的实力,会作何感想。
埃斯打算离开沧澜集,前往三百里外的白岩城。
在那里,有着所有武者梦寐以求的东西——圣水。
当然在到达白岩城以前,埃斯首先得赚到至少两百枚金币才行,他需要体质与精神力的两种一阶圣水。
埃斯的身上剩余七枚一阶的恶魔石晶,大约价值二十几枚金币,加上卖给老哈曼所余下的几枚金币,他此时总共的身价在三十枚出头,离两百枚金币还有着巨大的差距。
“还差一百七十枚金币。”埃斯轻轻地叹了一声,事实上,他出入荒野狩猎一年,如果运气好些,差不多也就能赚到三十枚金币,假如运气差些,很可能连二十枚都不到。这一百七十枚金币,他至少需要在整整五年时间内,将自己的生命交付在那些凶残至极的恶魔身上。
如果相同属性的恶魔石晶对于武者来说,显得是那么奢侈,那圣水无疑是如此的可望而不可及。
埃斯从来都没感受到圣水离自己是这样的遥远,遥远到令他有着一股放弃的冲动,他有些茫然,不知道是否继续前往白岩城。然而就在这时,忽然间一个小男孩拦在了他的面前,这个男孩衣衫破烂,眼神却极为清澈。埃斯看着很熟悉,正是昨日他救下的那个男孩。
男孩的神情有些紧张,脸上甚至隐隐带着一丝不安。
埃斯看着男孩,道:“有事?”
男孩的眼角向街尾一扫,双手紧握,眉宇间露出一丝迟疑。埃斯顺着男孩的目光,便很容易地看到,那里有只“臭虫”的存在。事实上,他从旅馆出来的时候,便发现了这家伙一直跟随着自己,致死没有在意罢了。
男孩没有注意到埃斯的神情,他忽然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低声道:“是的,先生。您也许不知道,老哈曼的人可一直在跟着你,恐怕是想要对您不利。”
埃斯愣了一愣,他没想到是,这个男孩拦住自己,竟是为了这件事。现在他有些明白,为何这男孩会如此迟疑与紧张,自己被老哈曼盯上的事他自然知道,而男孩如此做,显然冒着极大的风险,一旦被老哈曼视作敌人,等待这个男孩的无疑是毁灭。
就在埃斯愣神的功夫,男孩的神情越发焦急,他似乎以为埃斯并未相信他的话,不由地急声道:“先生,我说的是真的,您身后街尾拐角处那个灰色短发的瘸子叫做果戈里,是酒吧修斯的手下,向来都为老哈曼做事的,我刚才便看着他一直鬼鬼祟祟地跟着您。”
埃斯从头到脚地打量了一下这个男孩,男孩的眼神很清澈,他有着一股莫名的好感,不然的话,昨日也不会从那个大汉的手里救下这个男孩。他点了点头,道:“我知道了。”他没有过多的解释。
男孩见埃斯信了,脸上露出一阵欢喜,只是神情却是越发紧张,脸上满是迟疑。
埃斯道:“你还有事?”
“没,没什……不,先生,您说的对,我是有一件事希望要您答应,虽然这件事您可能会不同意,不过,不过……”男孩显然没有组织好语言,或者说他此时实在太过于紧张,语句断断续续的。
埃斯望着男孩紧张的神情,顿了顿,道:“你先说说看。”
男孩迎上埃斯淡淡的神色,迟疑了一下,忽然像是下定了决心,郑重地道:“先生,我希望像您一样,成为一名受人尊敬的猎魔人,希望您能允许我跟着您,我不要求什么,只要您能管我一顿饭就行了,我愿意为您效劳,什么事都可以。”
埃斯有些出乎意外,他的心头却是产生一丝微微的触动。
望着男孩稚嫩的脸颊,埃斯只觉得眼前的这个孩子就像是十三年前的自己,那时的自己也是如他一样,对着一个出入荒野的猎魔人说着近乎相同的话,不过那时的自己很幸运,得到了那个猎魔人的同意,然而不幸的是,后来埃斯亲手杀了那个猎魔人。
埃斯沉了沉脸,驱除了脑海里的那些不愉快,道:“抱歉,我不需要一个随从。”
男孩露出极大的失望,连声道:“先生,我会做很多事情,我能够照顾好您的日常生活,绝对不会给您添任何麻烦的。”
埃斯摇了摇头,这个男孩的眼神里有着令他头疼的东西,而这种东西在旧时代里向来都是被定义为极为美好的,可在这种该死的时代里,却往往会带来致命的危险。
埃斯没有理会男孩的请求,他撇开了男孩,继续向远处走去。
男孩失落无比。
前往白岩城的路途相当遥远,而离开集镇,意味着将会面对无数的恶魔与数不尽的强盗,若没有绝对的实力与相当的运气,在荒野上简直是寸步难行,埃斯有着丰富的经验,他自然不会毫无准备地就出发,他打算再在沧澜集停留一天,置办所有的需要,明日一早出发。
至于购买圣水的金币,只能到白岩城的时候再想办法了,毕竟在那些大城市里,机会或许会多一点。
荒野向来是恶魔的天堂,人类的地狱。除了狩猎恶魔的猎魔人,很少有人会出入荒野,而埃斯首先花了八十枚银币购买了一个星期的干粮,然后又在昨日购买的武器店,选择了一把弓箭。弓箭向来是对付恶魔的最佳利器。
当然在沧澜集的这些弓箭并不如何精良,埃斯好不容易找到一个铁匠,拿出其中的一颗红色恶魔石晶,让其镶嵌在那把弓上,同时将一颗蓝色恶魔石晶的能量完全地引导在十只箭矢上,这样它们的速度会变得很快。
做完这一切,已至黄昏,而埃斯的身价又大幅度地在缩水,此时不足二十枚金币了。
眼见天色渐暗,埃斯犹豫了一下,还是回到了旅馆。
乔曼依旧住在旅馆里,没有人敢对她不敬,事实上昨晚埃斯的出手,的确震慑住了那些只是以下半身思考的肌肉动物。
当乔曼看到埃斯步入旅馆的时候,她那蓝色的双瞳顿时大放异光,显得兴奋至极。
埃斯重新要了一间屋子,只是在二楼的过道上却是遇到了早已在那等待他的乔曼。埃斯原以为这个女人应该是早就离开了沧澜集,这也是他为何最终回到了旅馆的原因,只是没想到她竟然不曾离去。埃斯皱了皱眉,出声道:“尊敬的小……乔,乔曼,很高兴在这遇上你。”他适时想起,这个女人并不喜欢“小姐”这个称呼,很明智的改了口。
女人天生就会演戏,越是漂亮的女人越会演戏,而显然这个女人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乔曼的笑容优雅而又含蓄,目光淡然,完全看不出她此时内心的喜悦,只见她嘴角微微扬起,露出一丝浅浅却又异常迷人的笑容,道:“一阶的猎魔人,我还以为你不告而别了呢,看来是我想错了。”
埃斯愣了愣,自己离开屋子的时候,虽然动作很轻,但以这个女人那深不见底的精神力,绝对是在第一时间就发现了自己的离去。当时埃斯还有些犹豫,是否要与这女人说上一声,但见她并未出声阻止,这才坦然离去的,如今也不知这个女人为何会如此说,更是不知道她的葫芦里究竟卖了什么药。
乔曼看见埃斯的身上背了许多东西,不由地道:“这就是你今日的收获?”
“是的。”埃斯点了点头,他迟疑了一下,还是决定与这女人坦白,道:“明日一早,我准备前往白岩城。”
女人双眼一亮,脸上出现一丝喜悦。
埃斯对于女人的表情尽收眼底,忽然间脑海里有着一丝不好的预感。
然而就在这时,旅馆里突然闯进来一群人,足有四五十人之多,带头的正是老哈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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