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除妖大会
夜晚后羿部落的夜来香开花了,清新的花香飘荡在整个部落,就在今天晚上后羿部落的族人为了庆祝后羿射下了九个太阳,特地召开了除妖大会。
部落中的人们欢乐的拿着烤肉,端着陶罐,早早的来到除妖大会现场,人来的还真不少,几乎整个部落所有的男女老少都到场了。
巫老爹坐在一旁帮村中的老年人看病,只见他放下一位老人的腿说了声,十天就好。
逢蒙在表演抛石头,围观的人们大声叫好,许多青年男女正手拉着手围着一堆篝火又唱又跳,篝火上正烤着一只金黄金黄的麋鹿,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部落族人抬来了大缸大缸的果子酒,香醇的酒香勾搭着在场所有的男人蠢蠢欲动。
对于挣扎在苦难和贫穷中的部落族人来说,这样的一次聚会是非常难得的。
今天晚上对部落里的年轻人来说更是一个让人盼望的晚上,每一个男女都可以在那个天高月圆的夜色中向自己喜欢的人表白和跳舞,乐意就可以手牵手到村外那树林共度良宵,不愿意则说声:谢谢。
李一乐被小倩和小宁拉到了除妖大会现场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么一副景象,三个小孩都是吃货,刚到除妖大会现场,就直接冲到了发放烤肉的大叔那边。
一人领了两大串串在竹签子上烤的金黄金黄的烤肉,心满意足的对付手上的烤肉,吃的满嘴流油,咬一口精神充沛活力百倍,这烤肉鲜嫩多汁,入口及化
,如果吃瘦的部分,会觉得瘦而不柴,吃肥的地方肥而不腻,吃肥瘦相间的地方入口及化。
到这时才发现将所有的肉汁,甘甜的美味已经完全融入烤肉中,用嘴一咬要小心,因为肉汁会迅速溅出来,所以嘴巴要闭紧。
闭紧之后所有的肉汁在口腔四周围,从舌尖到舌苔到牙龈到上唇到下唇,充满口腔内所有感官细胞。
这时候肉汁的滋味,已经从口腔渗入视觉神经看到画面,听觉神经听到声音,感觉神经感受到,仿佛整个人的全身细胞,都被那一口从烤肉溢出来的肉汁完全的释放。
那一口烤肉配上肉汁在口腔里混合咀嚼了一会咽下肚子里,充满了无限的甘甜回味。
“为什么,为什么让我吃到这么好吃的烤肉,要是以后吃不到了怎么办?”李一乐回想起了星爷的电影,现在的他就是这种感觉。
“今天的烤肉还不错哦!”小倩说道。
“是还不错!不过还是没有后羿大叔烤的好吃!”小宁点头说道。
李一乐,小倩和小宁三个小孩子吃完了手中美味的烤肉,这烤肉实在是太好吃了,差点连舌头都咽了下去。
于是三个小孩到处打游击,哪边烤好了,就往哪边冲!当然李一乐吃的是最多的,因为他目前的样子才三岁,又是后羿的徒弟,大家都纷纷把考好的肉往他手里塞,最重要的是他吃的最快!
部落里养的几只狗,在人群里穿来穿去,其中有只叫阿黄的狗眼巴巴的看着李一乐手上的烤肉,口水直流。
李一乐看它可怜便给它喂了一块烤肉,阿黄得到了烤肉高兴的尾巴只摇,用后腿站立,给李一乐作揖,逗的孩子们哈哈大笑。
还有一只狗是阿黄的好友,叫做大黑,被阿黄拉来一起表演节目给李一乐看,李一乐见状也分喂了一块烤肉给大黑,大黑也高兴的又跳又叫。
烤完肉,一群人又围着篝火唱歌,跳舞,一会儿,部落里的族人提着桶,端着瓦罐,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李一乐从小倩那里得知,原来还要进行泼水活动,相互泼水,代清除所有的邪恶,不幸和罪恶,并怀着一切美好和纯净的新的开始。
大家准备的是“清水”,给人以清澈洁净之感,何况还要撒上花瓣,那就愈加芬芳四溢、添姿添彩了,泼水活动用水多么考究,因为它是吉祥如意的圣洁象征啊,岂能马虎?
泼水开始了,大家互相追赶,你拿瓢往我衣领里灌,我端陶罐向你身子上泼。
人们欢乐开怀,追呀,赶呀,灌呀,泼呀,笑呀,气氛多么热烈,心情多么舒畅啊!
别以为参加这一活动的只是一些年轻人,老人、孩子、姑娘、小伙儿,真是男女老幼齐上阵啊,个个身上湿淋淋,人人脸上笑开了花。
清水是吉祥如意的象征,谁身上泼的水多,就意味着谁得到的幸福多,怎么能不高兴呢!
李一乐躺在地上看着夜空中的星辰,心中想道:“这才叫人生啊……穿越到洪荒时代大口吃烤肉,互相泼水嬉戏,围着篝火跳舞,没想到在这里也有这么美好的一面!”
小宁也躺在李一乐的旁边感慨道:“除妖大会真是大快人心啊!后羿大叔射下了九个太阳,射杀了吃人妖怪猰貐(yayu),大家一起烤肉、跳舞、唱歌、再加上泼水,我是真的很开心,自从我父母去世之后,这还是头一次这么开心。”
小倩也玩闹累了躺在草地上,对身旁的小宁说道:“这就是人生,人生就是充满了欢乐,充满了挑战,充满了不平静,人只要好好活着就划的来!”
小宁还在回味着刚才的时光,听小倩这么一说,又想了一想才道:“说的对,好好活着就划的来,刚才我们吃的是自己动手烤的肉,真正的融合在一起,每个人都一样,什么不开心的事情全忘了,大家互相追赶着泼水,个个身上湿淋淋,人人脸上笑开了花。”
小倩开心的笑着说道:“呵呵……我毕竟是女孩子,大家手下留情没有多泼我水,乐乐最惨,足足被人追着泼了大半夜!。”
小宁点点头说道:“呵呵……刚才的场面可真是混乱啊,不过我喜欢!”
李一乐躺在地上看着小倩和小宁,心中想到,“小孩子都没有什么心机,小孩子小时候只知道吃喝玩乐,长大了就会分什么利和害,总想为自己争取利益,难得的就是现在的赤子之心。
穿越之前的21世纪,世界上的几乎所有地方都被人类征服。
“惟天地万物之母,惟人万物之灵”这种说法古已有之。
早在原始社会,人类开始驯化动物,人类就开始以支配者自居,甚至把同类当做动物支配。
西方从诺亚王传说开始,就相信人类是奉上帝意志来引导动物的。同时,受长期的奴隶制思想影响,他们又把奴隶当做动物,后又把被殖民者当做奴隶。
在西方航海日记中,新大陆的民族常被描绘成动物的模样。
人类是万物之灵是指人类的智能是万物之首之意,至于它能否主宰其它万物之命运,很明显,它的能力还不够!
主宰万物之命运的仍是大自然的客观规律,就连人类也只能顺从大自然规律,很多情况下还要听天由命。
风雨雷电、地震、火山爆发、天气变化,人类也无法控制和指挥它,只能顺从它、听任它而己。
现在穿越到了洪荒时代,才发现历史原来是胜利者书写的这句话一点都没说错,现在这个时代的真相就是,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而人类在洪荒时代,实在太弱太弱了,全部人族加起来几千万的人口都不见得有,不管是洪荒猛兽还是妖族,抑或是那些魔族,他们的族群,每一个几乎都是以百亿,千亿为计数。
更何况不得不提的是,洪荒猛兽,妖族和魔族,生来就比人类要强大太多太多,而人族则需要不停的修炼,才能有自保的力量,好在我们人族是女娲娘娘创造的,在女娲娘娘的庇护下,才有一席生存之地。
可有许多族人已经失去了斗志,只是在强者的庇护下苟延残喘而已,大多数的族人对洪荒猛兽和妖族,还有那些魔族充满了敬畏之心,被他们族群庞大的数量和所天生拥有的力量吓倒了。
从而把人族自身身为万物之灵,智能是万物之首的天赋压制住了,人族心中充满了自卑的负面思想。
总是通过不合理的方式,尤其是过多地与洪荒猛兽和妖族,还有那些魔族,进行不科学的比较而产生的自我否定、自惭形秽的心理体验。
这种自卑情结,对自我过低的自我评价,它使人漠视自己的潜能,销蚀自己的意志,淡漠自己的情感,妨碍自己的认知,令自身的心理机能退缩乃至退化。
伴随着这种想法的是“我不行”、“我真的不行”、“我什么都不行”、“我怎么也不行”、“我就是不行”这样一连串的自卑想法。
这种自卑想法如果长期积累下去,会使自卑者精神不振,做事缺乏信心和勇气,我要设法打破这些,人拿自己身体去跟洪荒猛兽和妖族,还有那些魔族比身体是大错特错!
21世纪的人类已经成为了万物之首,比跑步人跑不过马,但是人类制造的跑车最快的每小时可以跑1000公里。
比游泳人类游泳最快的游泳健将也游不过水里的旗鱼,旗鱼每小时可以游120公里,但是人类制造的船最快的可以达到每小时230公里。
人族的智能是万物之首,现在的这个天赋被压制住了,我要想办法激发族人的创造力,大家有了斗志和信心,就一定可以变的强大起来。
不过我在这之前要努力修炼,在这个洪荒时代拥有自保之力,要首先实现自我的独立,才能帮助同胞。
我拥有远超这个洪荒时代的智慧,但是我现在自保能力太弱了,要想方设法提高自己的修为,要想好好的活下去,光靠自己一个人是不够的。
看来应该训练一下部落里的族人,让这些族人的能力上升,才是能在洪荒活下去的根本办法,事情一决定,李一乐便开始在心里准备提升族人能力的方法。
突然天边飘来一大片黑云,这片黑云遮天蔽日,一时间飞沙走石,一声凶狠暴虐禽鸣声传来。
追寻其来源竟然是来自那片遮天蔽日的黑云,原来竟然是一只巨大无比的凶恶大鸟!
巨鸟有一双充满凶光的红色眼睛,两眼好比挂在天空的两轮红色血月,不知道它在思考些什么,凶狠的朝部落里扑了下去……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