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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子开张了(H) 乱仑系列(未删节) 长日光阴(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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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我爹叫白起 作者:九千岁添千岁

    [秦]我爹叫白起 作者:九千岁添千岁

    谁来告诉我!自己面前这个深情款款、眼神真挚,甚至眼中还带着点泪花的男人是谁啊?未来的秦始皇吗?画风不对嘛!一点都没有千古一帝的霸道总裁范了嘛!

    难道是……因为嬴政对自己爱得太深沉?

    白仲臭不要脸的想道。

    “阿政,你……是不是……”神使鬼差之下,白仲没忍住跟嬴政说了一句,事后都想起来,都特别想抽自己的话,“你要有什么话,你就说吧……我听着呢。”

    见白仲这副羞涩可爱的模样,再也忍不住的嬴政,大着胆子吻上白仲的唇,流连忘返许久之后,才松开她的红唇,柔声开口说道:“今夕何夕兮?搴洲中流,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心几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做为嬴政的同学,白仲当然听得懂《越人歌》的含义啦……楚尹鄂君泛舟,越人慕之,为歌,鄂君感其诚,举绣被而覆之……关键是“举绣被而覆之”这句。

    这首歌翻译成现代版就是,越人问“王子,约吗?”王子说“约!去你家,我自己带被子来。”

    超级黄暴有木有!

    818那个有洁癖到,约个炮还自带被子的王子!

    “阿政,我……其实……你让我考虑考虑行吗?这事有点太急,虽然我……但是……你还容我再想想。”白仲觉得头有些疼,一是为眼下的尴尬场景;二是考虑到自己的真实性别;三是遥想了一下未来的长远发展,怎么都觉得没啥前途的模样。

    嬴政笑容有些微微僵硬,不过现在他还年轻,没有养成霸道总裁一语不合就直接甩脸子走人,或者是直接霸王硬上弓的爱好,虽然有些不开心,但还是点头说道:“这种大事,本来就应该想好了再决定。”

    “嗯……”白仲甜甜一笑点点头,看着嬴政表情有些难看,立马改换了一个比较安全的话题,“人家……不是……是我……我没受伤……你不用担心……到是你,额上破了那么大一块皮……明天可怎么跟吕相说?”

    “没事,我就跟吕相说是自己不小心碰到的,他顶多说我几句就行了。到是你……受了这么重的伤,都出血了,怎么能不擦药了?快!把裤子脱下来让我看看!”嬴政一脸关切的问道。

    白仲身体一僵,嘴角抽了抽,猛得一下从嬴政手里抽回自己的手,环抱双臂于胸前,皱着眉头看着嬴政问道:“政政,阿政……你在说什么啊?我怎么听不懂啊?什么……出血啊?你看错了吧?”

    不承认!不承认!坚决不承认!来大姨妈血染的风采什么的,坚决不能承认!

    “我怎么可能看错?裤子上全是红色,连我的褥子上也沾上了血渍。”嬴政的话让白仲脸上一红。

    到底是个女孩子,来大姨妈把人家的床给弄脏了,会羞愧也是……哎!不对!这个男人是我的!这个男人的床也是我的!弄脏我自己的床,我羞愧什么?

    这么一想,白仲又理直气壮起来,而这时嬴政又正在像只母鸡一样,追问她“受伤”的事,为了应付这个没有学过生理卫生的少年,白仲咬了咬牙开口说道:“坐久了……所以……所以……痔疮而已……”

    “痔疮”两个字一出口,白仲顿觉得心里轻松了不少,连“有志青年”这个称号都背上了,人生还有什么难关是过不去的?

    “医师说……除了坐久了之外,还有可能是因为吃肉吃多了,光吃肉不吃青菜,上火便……秘……”白仲说到这里,斜眼瞄向嬴政。

    “你是说……这都是因为……我?”嬴政一脸为难的看着白仲,只犹豫了三秒钟,很快又元气满满的说道:“要不这样吧,以后我不逼你吃肉肉了,你爱吃青菜就吃青菜,我不逼你。”

    “可是只有我一个人吃青菜,我不开心!阿政!我不开心嘛!”白仲撒娇的说道:“你陪我吃!”

    “啊……”嬴政脸色微微一变,生平最讨厌吃青菜有没有,讨厌吃一切青菜有没有。

    “哼!连吃个饭都不肯陪我,我们是继续当一辈子的好叔侄啦!”

    ☆、7256营养液1400加更

    是吃阿仲比较重要,还是吃肉肉比较重要?

    嬴政瞬间犹豫了,不过面对嬴政的沉默,白仲也挺理解的,换成二十世纪的自己,要是嫁给一个不能吃猪肉、牛肉的外族男子,也得惦量惦量爱情能不能当一辈子的红烧肉、水煮牛肉用。

    “好吧……吃就吃吧……不过……肉也要吃。”嬴政苦着一张脸,表情特别憋屈的说道。

    “我就不明白了,吃点青菜会要你的命吗?这么不爱吃?挑食不好,我以为只有小孩子才会这样。”白仲伸出双手,揉着嬴政的脸,噘着嘴柔声说道。

    哎妈!我这么一个从小挑食到大的人,终于也有机会把这句话甩给别人了。

    嬴政沉默了一会儿,才开口解释道:“你不明白……”

    原来嬴政在赵国时,因为家中实在太过于贫寒,所以一年到头有大一半的时间是各种野菜拌饭过活,而剩下的那一半时间,也是黍米饭、黍米饼配野菜。野菜本来就不好吃,再加上还没油没盐,基本上就是清水煮出来的,吃得他有那么一段时间,不但觉得自己是只兔子,而且一吃野菜就吐酸水。

    “总而言之,我小时候吃太多了,长大是实在不想再吃了……不管烹饪的再好,我也不想吃了。”嬴政捂着小腹,说这话时,他觉得胃在一阵阵抽搐,本能的想吐酸水。

    “原来是这样啊……”白仲点点头,表示自己理解非常理解,二十一世纪虽然物质丰富,但也是从贫穷年代过来的,她有很多长辈就不吃红薯和土豆,理由当年吃多了,“不过不吃青菜是不对的,你多多少少还是要吃一点的。”

    不是白仲爱鸡婆惹事,而是根据后世史学家对秦始皇死因的推测,秦始皇同志的个人饮食和夜生活很有问题,再加上因为小时候的原因,身体本来底子就不行,又集权一身,所以五十岁不到就挂了。

    试论,如果胡亥是嬴政的幼子,那么证明他三十岁不到就失去了生育能力,三十岁啊……你能想像一个成年健康男人,三十岁就生不出娃了吗?再想想,他三十岁之前,从二十一岁扶苏出生开始,不到十年的时间,足足弄出了二十八个娃,那么他晚上干活的频率该多高?不但是一夜x次郎,还是夜御n女!

    想想这个人设和画风,白仲就觉得心塞无比。

    “还有,你刚才犹豫了二十八秒……我是说二十八下……所以,你刚才问我的事,我决定要考虑二十八天,等二十八天后,我再来告诉你答案。”白仲话题一转,开口说道。

    “不会吧?二十八天?要这么久?”嬴政一急,抓住白仲的说道。

    嬴政本来以为白仲考虑个两三天就够了,没想到她竟然要考虑这么久,二十八天……二十八天以后,自己都成了有妇之夫了。

    “这可是人生大事,当然要好好想清楚。”白仲从嬴政手里抽回自己的手,越想越觉没啥前途,白仲可不觉得自己能抗住一波波的小三攻击,早晚得变成怨妇去。

    不对!嬴政是无法拒绝这次联姻的,所以她要是答应了,连个正室都捞不着,就算干翻了正室,依嬴政的知名度,两千多年后晋江写《废后重生记》什么的来黑自己,不会比陈阿娇的人少。

    可是要白仲放弃一个这么好,还是自己从小养到大的男人,白仲又觉得心有不甘,百般无奈之下,她觉得自己需要静静。

    “总之你先回去吧,天晚了,我要睡觉了……今天不舒服,不和你一起睡了。”

    白仲烦闷之下,拉着嬴政的手,不容分说的将他推出……窗。

    走门被人看见怎么办?大半夜的,秦王从自己的卧室正门走出来,明天就能传遍整个咸阳宫。

    “没有我,你睡得着吗?”嬴政趴在窗口,像只被主人遗弃的小狗一般,可怜巴巴的看着站在房里的白仲。

    大号秦王抱枕喔,身娇体软易推倒喔,少年,你真得不考虑一下?

    “呵呵……”白仲一翻身,就摆在床头的布偶娃娃抱在怀里,抓住布偶娃娃的手,冲着嬴政摇了摇手道:“我有它!”

    开什么玩笑?一个布偶娃娃,还哪寡人本人香萌软、手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