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327章节
全世界都以为我是攻[快穿]_御书屋 作者:疯枣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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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好搭到他握着珠链的手上,傅何歆一惊,手便被他这么拿了起来。
沈天:“千先生也受伤了?”
傅何歆闻言低头,这才看见错落在自己手心里深深浅浅的伤口,这是他方才抓着珠链弄伤的,只不过他不能告诉沈天这是因为愧疚不小心弄伤的。沈天现在已经看不见了,他会发现自己的手受伤,八成是因为他嗅到了血腥味。
于是傅何歆道:“没有,那不是我的血。”
“是吗?”沈天似还有怀疑,另一只手轻羽般轻轻划过自己掌心,不巧正擦过手心里最深的那个伤口,傅何歆看着他的动作,轻皱了下眉头,吐了个字,“痒。”
以掩盖他手臂因伤口被对方拂过时候刺痛带来紧绷反应。
沈天也如他所愿松开了手,并道:“千先生的手很软。”
傅何歆:“……”
沈天一般就这么和人说话的吗?从他进来到现在,沈天总共就和他说了五六句话,夸了他三次,夸的nei容还特别……容易让人遐想。也就是沈天说这些话时候神情太镇定,语气也太平淡,不然他都以为他在撩他了。
与此同时傅何歆也有些唾弃自己,沈天都被自己伤成这样了,自己还有心思想这些乱七八糟的,连忙正色解释,“易容是个细致的活,除了要面貌和身材要和易容成的人别无二致,手这些容易被人注意到的地方也不容忽视,要扮演常年习武的汉子还好,用些材料涂抹在手上就能把手弄糙,可是像毒母狼这一类虽武功高强,却包养得当的佳人,手上的皮肤不仅要细嫩,手也必须酥软。”
所以从他决定成为千面那刻起,就用原主记忆里的某个方子,把自己全身上下都泡了一遍,他不止手软细嫩,其他地方皮肤也大抵如此。为的就是该糙的时候能糙,该柔软的时候也能足够柔软。
当然如果他和沈天关系足够亲昵,他也许还会对他说,他这一身细皮嫩肉除了伪装方便,抱起来也很舒服。
只是可惜,他还是他,沈天早已经把他忘了个干净,他没调戏有夫之夫的兴趣,解释完之后就把手收了回来,又从身上掏出几样东西,有可以救命的保命丹、也有可以让人当即毙命的毒药,小心翼翼推到沈天跟前。
沈天挑眉,“千先生这是做什么?”
傅何歆:“千某给沈掌门的补偿之一。”
不过话音没落,东西就被沈天推了回来。
傅何歆不解。
沈天:“沈某并不缺这些东西。”
傅何歆:“千某知道。”临天派好歹是武林数一数二的大门派,怎么可能会缺这些东西,只是……他看向对面的人,“沈掌门兴许不知道,千某师承某位隐世名医,这些药都是按照他给的方子配置出来的,千某几次遇险都是靠这些药才得以脱险。沈掌门就当给千某一个心安,收下这些药吧。”
再次把东西推了过去。
只是沈天依旧没要。
傅何歆皱起眉,刚想继续劝。
沈天似看出他的意图,抬手制止了他,然后对他道:“沈某没千先生想的那么无私,若不是有事相求,绝不会出手相救,所以现在中毒也罢、眼盲也罢不过是沈某为达目的付出的代价。”他停顿了下,“只是不知,这代价能不能打动千先生。”
“你还是希望我扮作沈锦?”以沈天现在的身份地位,已经鲜少有他想要而得不到的东西,他有事求自己,而这事还只能让自己做的,傅何歆第一想到的就是他这些年来连续写来的那些委托书,毒母狼美艳面皮下的脸已经变得惨白,他看向他,克制着才让自己的不至于发抖,慢慢道,“实不相瞒,千某曾有幸和小公子相处过一段时间,小公子对掌门很是依赖,处处事事都以掌门为先,他生辰那日,千某为了逗他,还扮作了掌门的样子,掌门肯定不知,他当时激动得扑了过来,紧紧抱住千某,念叨着对掌门的思念,那时候千某虽入世不久,也能看出其中情义。旁的人让千某做替身,大都因为那人早已心有所属,或者求而不得,现在小公子明明对掌门也有情,掌门为何还要舍近求远,寻个替身给自己找不痛快呢?”
明明最想要的人就在身边,不过捅破一层窗户纸的事,还找个替身,这是嫌日子过得太舒坦了吗?
沈天:“你不懂。”
傅何歆:“我为何不懂。”他已经懒再用什么谦称,直接对沈天道,“我并非是那种觉得为了感情可以抛弃一切的人,只是觉得可惜,你明明知道他的心意,他也明白你对他与旁人不同,只因为你们是兄弟,怕人异样眼光,怕捅破这层关系后无法收场的结局,宁愿找个替身,也不肯在一起。可是沈天,人一世不过几十年,你们互相喜欢也不是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哪怕怕人非议,以你的身份,不过分肆意妄为,旁人根本不会知晓你们的关系。江湖中为了追求武学至高境界,不娶妻不生子的人多了去了,沈家多出两个也不会有人说什么。你非要你们两个人之间发生无法挽回的事,才肯承认自己的感情吗?”
傅何歆说得正激动,差点就把要原剧情里这一段,主角攻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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