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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音乐之王 作者:莫晨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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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肃静!!!”大法官冷血的眼神让罗遇森一下子胆颤地缩了回去,他面无表情地看着那个憔悴的男人:“如果对审判结果有异议,请自行上诉!”
……
一阵慌乱嘈杂中,伴随着罗遇森不服气的大喊,整场审判彻底地告一段落。
坐在前排的多伦萨先生仿佛卸下了一身的重担,与老朋友埃弗拉先生一起说着话。而记者们早已蜂拥着挤出了法庭的大门,赶紧去追快要走远的、暴怒着的大法官。
《维也纳之声》的记者贾科走得稍微慢了一点,在他走出大门的时候,他的余光里忽然瞥到了一个带着墨镜和礼貌的男人。他心中闪过一丝惊诧,总觉得有种莫名的熟悉感,但是很快他就想也不想地再去追大法官了。
而在旁听席的最末排,没有人发现,俊美优雅的男人微微垂眸,望着那早已人去楼空的法庭,薄唇微抿,低声呢喃着:“71年20天啊……”
嗯,可以做很多事情啊。
第一百六十章
一整个下午的排练,戚暮勉强保持着镇定的笑容,不停地劝说华尔斯先生以及团员们放弃那个不·切·实·际的兔子吉祥物的主意。
但是让他无法阻止的是,华尔斯先生这边刚刚有了点松口的迹象,那边小号组的首席娜丽就激动地跑了过来。她将手中的小本子递给华尔斯先生一看,兴奋地说道:“华尔斯先生,我小时候学过一点绘画,虽然画的不是很好,但是……您觉得这只可爱的小兔子形象怎么样?是不是和小七一样可爱呀!”
只见在那本子上,正滚着一只胖嘟嘟、圆乎乎的可爱小兔子。它有着长长的耳朵、短短的圆尾巴,湿漉漉的大眼睛即使是透过冰冷的纸张,都能一下子戳中人的心脏,只有两个可以形容——
萌神!
华尔斯先生连连点头:“哦上帝,娜丽你竟然还有这么出色的绘画技巧!真是太棒了,这只可爱的兔子小七!就是它吧,让我们把它做成吉祥物,可以寄给我们忠诚的小观众,也可以在音乐会之前,发给前来参加的观众们!”
娜丽一个劲的点头。
戚暮:“……”
华尔斯先生,您还记得刚才是谁说自己打算再考虑一下的吗……
在整个乐团都开始讨论起这只吉祥物小七——没错,已经直接叫小七了——到底该用什么配色的时候,戚暮默默地收拾着东西,远离了这个是·非·之·地!
他总有种不祥的预感,自己要是再呆下去,肯定会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
而当戚暮偷偷摸摸地从偏门离开剧院的时候,他刚走了没几步,便接到了闵琛的电话。没过多久,戚暮便上了闵琛的车,惊讶地笑道:“今天怎么想的起来特意出门接我了?”
俊美优雅的男人一手把着方向盘,一边抬眸,透过后视镜看了副驾驶座上的青年一眼。深邃幽黑的眸子里闪过一抹笑意,他低声道:“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闻言,戚暮倏地一愣:“你生日?不可能啊,你生日不是春天的事情吗?”
“……再想想。”
戚暮将琴盒放在了车后座后,清挺的眉头微微蹙起,仔细了思索了许久后,才道:“反正肯定和我没有任何关系。所以……到底是什么日子?”
闵琛语气平静地说:“是我们认识一年……零23天的日子。”
戚暮:“……”
过了半晌,他无语道:“23天前你也没做什么事啊……”
闵琛眸色一深:“今天补起来。”
戚暮:“……”这玩意儿还能补吗!
“今天我心情很好。”
男人低沉磁性的声音里带着一丝愉悦,让戚暮诧异地转首看去。只见窗外昏黄的路灯刷刷地一闪而过,在男人俊挺深刻的面容上打下一道道的暗影,忽明忽暗。
闵琛低笑着启唇:“今天……我的心情很好,非常非常的好。”
其实不用闵琛说,戚暮就早已从对方柔和的表情里看出来了,他配合地问道:“哦?怎么突然今天心情这么好?”
“没有原因,就是非常非常的好。”正好是一个红灯,闵琛停下了车,转身看向了身旁的青年,薄唇微勾:“好到……想和你在外面吃一场烛光晚餐。”
“……你该不会是又不想洗碗了吧?”
“……”
美好浪漫的气氛瞬间崩坏,闵琛嘴角一抿,又坐回了驾驶座上。
见着这小心眼的家伙又别扭起来了,戚暮心中觉着又是好笑又是无奈,他拉着对方的手顺了顺毛,这才让这家伙表情好看了一点。
看着对方傲娇的模样,不知怎的,戚暮的脑海里突然浮现起娜丽手底下那只懒洋洋地趴在地上的萌兔子来,他笑道:“过两天我送你一个礼物……嗯,和你挺像的,你可以叫他‘小琛琛’。”
对,那只兔子才不叫小七,它叫小琛琛!
闵琛:“……”
笑了一会儿后,戚暮又突然想起来:“不过,今晚确实你没有碗要洗了,但是你昨天晚上的还留在洗碗池里呢!今天晚上回去必须把它们洗干净!小琛琛!咳……说漏嘴了。”
假装什么都没有听懂的闵琛:“……明天洗。”
戚暮眸子一凛:“不行,都拖了一天了,必须今天洗!”
“……回去很晚了,你舍不得让我熬夜。”
戚暮微微一笑:“不,我非常非常的舍得。”
闵琛:“……”
所以说……为什么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你瞧这还没结婚呢,有的人就开始试图推卸洗碗重任,长此以往,如何是好!
当然,虽然嘴上是这么说着,戚暮却仍旧软了心,试探性地说道:“最近的碗好像是有点多了,要不……我和你一起洗?”
闵琛立即神色一喜:“嗯!”
当天晚上,刚刚进行完浪漫烛光大餐的两个男人,一回到家中,便套上了围裙、开始哼哧哼哧地在厨房里洗碗了。一个仔细地将碗筷洗净,另一个就用干布认真地擦干。
当闵琛将最后一把勺子递给戚暮的时候,后者接过那小巧的瓷勺,专注地擦拭着。等到戚暮放完勺子、抬起头的时候,他还没开口,目光便落入了一双深邃有缘的眸子里。
稍稍怔了片刻,他微笑着道:“看我做什么,脸上有东西?”
俊朗清贵的男人轻轻摇首,伸手揽住了青年的腰身:“我在看我的爱人。”
戚暮挑起一眉:“还没看腻?”
“永远看不腻。”
听着这话,戚暮忍不住地笑弯了眸子,低低地“嗯”了一声,没有再说话。
一派冰冷的包豪斯风格的厨房中,虽然只有简约的黑白两色,此刻却显得十分温馨宁静。窗外凄寒的冷风只能呼啸着击打着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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