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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音乐之王 作者:莫晨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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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的每一处地方都被熨烫的服服帖帖,就连头发也用发胶向后固定了造型,看上去似乎下一秒就能直接登台、拿起指挥棒开始演出。
闵琛沉默了片刻,没等他回答,戚暮忽然发现了对方捧在手里的那一大束白百合,他愣了片刻,最后仿佛忽然想到了什么。戚暮的眼中闪过一丝愧疚,他无奈地叹气道:“抱歉,是我忘了,昨天晚上应该和你早点说清楚的,让你多费心思了。”
戚暮的话让闵琛倏地一愣,眼底的失落顿时一扫而空。
闵琛认真地望了戚暮片刻,然后慢慢地勾起薄唇,低笑道:“没有关系,是我想太多了。”
夹在中间不知道该说写什么的柔美女子:“……”
“诶媳妇儿,你站在门口干什么呢?咋不进去,小七那边准备得怎么……样……”
“啊啊啊!!!闵琛!!!!”
接着便的叮咛哐啷的一通乱响,郑未乔刚从超市买回来的东西在地上摔了个七零八落,几个人一起上去将东西收拾好后,一起进了戚暮的屋子。
当所有的饭菜全部都上了桌后,郑未乔的妻子赵悦一边盛汤,一边笑着说道:“小七的厨艺真是不错,我原本以为今天我还需要来多帮帮忙的,看来是我想多了呢。”
赵悦并不是音乐圈里的人,看上去十分温柔的她在外却是一名果断精明的律师,虽然有一个从事古典音乐行业的丈夫,可是她对却圈内的事情一点也不了解,因此在看到闵琛的时候她一时间都没认出来这是谁。
当然,对于赵悦来说,这好像真的只是一次简单的便饭,大家聚在一起庆祝庆祝。来之前郑未乔也说了,戚暮前几天在港城的海洋音乐节上表演得很棒,海外的很多媒体也报道过他的事情了,所以赵悦也只想着今天来给戚暮庆贺。
就像戚暮没有意识到圣诞节是一个多么隆重的日子一样,郑家夫妇二人也没觉得这日子有多重要,于是在餐桌上,只有一个穿着正装、冷峻凛然的男人面东而坐,看上去与其他人十分格格不入。
郑未乔这是第一次和闵琛接触,虽然之前他和戚暮通电话的时候戚暮一直告诉他,闵琛本人并不像他外表看上去的那样难以接触,但是真的要与这样的业内巨擘同桌吃饭……郑未乔还真是有点不大适应。
这还幸好郑未乔现在只是半个圈子里的人,倘若他现在还在乐团里演奏小提琴,恐怕见着闵琛的时候更是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口了。
这一餐饭刚开局,气氛就十分僵硬。戚暮自然只得一次次地活跃气氛,而身为律师、口齿伶俐的赵悦也经常说些笑话,但是等到一顿饭结束,郑未乔还是偷偷地把戚暮拉到了一边,先是给他塞了一个红包,然后悄悄地说道:“小七啊,以后……还是别让我和闵先生一起吃饭了吧。”
在郑氏夫妇的心目中,戚暮不过是个二十岁出头的孩子,所以他们经常会给他一些零花钱花花。
戚暮赶紧地将红包又塞回郑未乔的手中,他无奈地道:“郑哥,其实闵琛真是一个很不错的人,真的,你和他多相处一段时间你就明白了,他脾气真的很好的。”
谁料一向镇定、斯文淡定的郑未乔却突然哭丧了脸,语气悲叹道:“小七啊,不是你郑哥有偏见,只是一看到闵先生……我就想起当年老师罚我练习了一个月的《康斯进行曲》啊!就算过了八年,我也没忘了那首曲子是有多么恐怖,我一看见闵先生就想起那噩梦般的一个月啊……”
戚暮:“……”
《康斯进行曲》是《d大调第九号小提琴奏鸣曲》的第一乐章,这首交响曲是闵琛在二十一岁时写下的,全曲一共有四个乐章,其中,第一乐章的小提琴乐段表演难度最高,甚至被一些专业小提琴手都偷偷地称为“地狱”。
虽然与帕格尼尼的二十四首“魔鬼乐章”相比,闵琛毕竟主攻钢琴,这首《康斯进行曲》在技巧方面还是稍逊一筹的。但是在当代音乐家所写下的小提琴乐曲中,这首曲子若是问鼎难度最高,绝对没有任何人会有一点疑义。
见着郑未乔一脸“见了鬼”的表情,戚暮也不好再劝他。等到他送了郑未乔夫妇下楼之后,戚暮刚回到屋子,便见着闵琛竟然在……端·盘·子!!!
戚暮惊讶地睁大了双眼,一时间连大门都忘了关上,便低声惊呼:“你还会端盘子?!”
某位深度洁癖患者刚刚才小心翼翼地捏着盘子的边缘将其拿起来,突然听了这话,手指间猛然蹭到了一点褐色的酱汁。闵琛顿时黑了脸,身子也陡然一僵。
等到两人一起在厨房里开始整理碗筷的时候,戚暮一边洗碗,一边感慨似的说道:“今天真是谢谢你了,闵琛,我没想到你会这么热心地留下来帮我打扫,也没想到你居然还会端盘子。”
端完盘子就在一旁干站着、什么事都没做成的闵琛:“……”
说着说着,戚暮又再次感慨道:“话说你居然还真的会端盘子啊,真是不可思议啊……”
闵琛:“……”
怎么感觉……好像他端的不是盘子,是炸药?
嗯,肯定是错觉。
第四十二章
在这样萧瑟寒冷的冬夜,就算是白日里人流如潮的b市街道上,如今也是空空落落,只有几辆车飞速地驶过街头,很快又消失在了凄凄的寒风中。
这片高级小区的治安还是不错的,门口都设有专门的安保系统,让闲杂人等无法随意进入。虽然说是高级公寓,但实际上也就只有三栋楼,戚暮住在最后一栋的第26层。
这栋楼一共就只有27层,戚暮最近才知道原来整个27层早已被闵琛单独买下了,与楼下的26层打通,形成了一间别样的双层小别墅。可以说在最高的两层中,除了他这间在闵琛之前就被人买下的单身公寓外,其他的早已全是这个男人的资产。
而此时此刻,这两层楼的灯光几乎熄了大半,只在戚暮的小公寓内闪耀着昏黄温暖的光芒。戚暮将餐桌上的东西收拾好了以后,闵琛并没有立即就走,他望着戚暮挂在墙上的一幅幅油画出了神。
戚暮收完东西时,一个抬头正好见着闵琛正盯着一幅油画看,他走上前看了会儿,然后笑道:“这些画是我之前从b市的一个小画廊里买下来的,这画家的风格很好,很有列宾的感觉,十分生动传神。”
一边说着,戚暮一边指了旁边的一副麦田秋收图,浅色的眸子弯起,说道:“这副秋收图和列宾早年的一幅作品很像,虽然没有列宾那么激进深刻,但是也有几分神韵。我记得列宾的那副画现在正挂在日内瓦音乐学院的第一排练厅,被珍藏着呢。”
原本闵琛正仔细地端详着这幅作品,听了戚暮的话,他深邃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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