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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音乐之王 作者:莫晨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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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放进琴盒中后,便放入临时存取的保险箱里。戚暮挥了挥手指间的钥匙,看向盛彦辉:“一起回观众席?”
盛彦辉轻轻点头,在这个比他小几岁的青年面前,他却没有一点年长的优势。
两人并肩向着观众席的方向蹑手蹑脚地走去,戚暮的座位在东区,而盛彦辉的在南区,两人走到了两区分界点的时候,戚暮还未转身,便听到盛彦辉忽然低声说道:“那戚暮……我以后的目标就是打败你。”
“……”
良久,戚暮才露出一抹无奈的笑容,他可是什么话都没有说,就成为了别人想要打败的对象。不过仔细想想,戚暮突然意识到对方竟然把自己和闵琛放在同一个等级上了,戚暮不由一乐。
他想了想,问道:“你想怎么打败我?”
盛彦辉好像没想到戚暮会问这个问题,他忽然一愣,过了很久才试探性地问道:“我们比赛看看……谁会第一个开始自己的全球巡演?”
听着这话,戚暮愣了愣,然后无奈道:“那真是要让你失望了,我短期内不想成为独奏小提琴家,我想专心成为乐团……小提琴家。”戚暮将“首席”两个字改了口,他并不想直白地暴露自己的目标。
戚暮的回答真是让盛彦辉愁白了头发,过了一会儿,他才又说:“那我们就比比,谁会第一个登上世界级的舞台?维也纳音乐厅、米斯兰卡拉歌剧院……这些都可以。”
眼见着盛彦辉如此认真的模样,戚暮眸子一转,问道:“你说的这些我都觉得可以,但是……我为什么要和你比呢?”说着,戚暮勾唇一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
盛彦辉:“……”
论刚刚才建立起来的偶像目标如何最快地在心里幻灭的,大概也不过如此了。
现在的戚暮绝对不知道,多少年后,当他在欧洲再遇见盛彦辉的时候,他竟然给对方留下了这么大的“心理阴影”,请计算盛彦辉的心理阴影面积?
太平洋都不够大了!
而此时此刻,戚暮却没有想过这么多,他和盛彦辉道别后很快找到了自己的位置,正巧台上的竖琴家正表演结束,他一边轻轻地鼓着掌、一边坐了下来。
还没坐稳,只听一旁的杜胜小声说道:“小七啊,你早说你和那个盛彦辉要进行比赛,我就拿你们做宣传了啊。”
戚暮微微一愣:“杜哥您说什么?”
“哈哈,没什么没什么,那盛彦辉也是,这种事情到了最后关头才肯说,真是太坏了。咱们华夏音乐界都是纯朴的孩子,哪儿有这种坏水啊,肯定是那个来自慕尼黑的大胡子教他的,准没错!”
戚暮:“……”还真给您猜对了。
接下来戚暮并没有再说什么,这一场音乐会中间发生的插曲也看似只是个催化剂,让全场的气氛更融洽和谐了几分。等到最后杜胜和几位老朋友上场进行表演的时候,那热烈的掌声几乎要将屋顶掀翻。
表演的四个人都是b市著名的音乐家,他们以前就经常组成乐队进行室内演出,而这次也依旧表现出色得让观众席足足安可了三次,才肯罢休。
其一确实有老音乐家演出精彩的缘故,其二也有观众们给他们面子,刻意多安可的成分。但是总而言之,这次的室内音乐会是正式结束了,并且划下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作为一场市级的室内音乐会,即使邀请了来自全国的不少音乐家参与,这场音乐会的效果却都出乎了所有人的想象。全场一共两次高潮,几乎每次都能让参与者此生难忘。
一次是戚暮所演奏的《e小调协奏曲》和《茨冈狂想曲》,这个才二十岁出头的青年,让在场所有人的音乐家、音乐人士、专业乐评人都忍不住地鼓掌安可——因为他真的值得。
还有一次便是杜胜四人的演出,多年的演出经验和练习让他们的乐曲越来越和谐相衬,即使是对声音挑剔到极致的闵琛都在最后认真地鼓掌,投以赞许的目光。
这是一场盛大的音乐会!
绝不会因为它较小的格局而让人轻视!
就算是到了最后结束的时候,许多人也意犹未尽地互相笑着交流着,将自己对音乐会的感触分享给四周的人。他们穿着正式的西装、礼服,相谐着向门口走去。
大概是华夏的礼节,戚暮是第一次在音乐会结束的时候站在门口与这些来宾们交谈、目送他们离去。在欧洲的时候基本上主办方举行完一次音乐会后,大家便是各自离开,而这次作为主办方的谭老和杜胜,却将戚暮这个劳动力给拉了回来——
就算站在门口吹吹风、亮亮相,也能显示咱们b市交响乐团的脸不是!
“你可是咱们的门面担当啊!”
——刚从闺女那儿学了新鲜词的杜胜如此调侃道。
门面担当小七:“……”
第二十五章
“老谭,你这次组织的这场音乐会确实是不错啊!很好、很好!”
“老杜,你最后和老王、老李他们的那首《卡农》真是不错啊,水平有进步!”
“这就是你们b市交响乐团的小七?嗯,听老陈说这小伙子水平很高,今儿个一听,果然是名不虚传啊!”
……
颇有些沉住气的音乐人士笑着与谭老他们交谈过后,便会先行离开走人。也还有一些比较跑题的人会装作不在意地多看一旁站着的戚暮几眼,接着笑道:“你们b市交响乐团的吉祥物长得真是俊啊,难怪听我外孙女最近老在说你们的演奏会了。”
门面担当&吉祥物小七:“……”
送走了一大波的人以后,就算是年少力胜如戚暮都感觉到了一丝疲累,偏偏这观众们还总是喜欢调侃他、拿他逗趣,这只能让戚暮提起了十二万分的注意力,恭敬有礼地回答他们的问题。
进入11月的b市的夜晚,气温早已降到十度以下,晕黄的路灯打在地面上都好像生了一层霜,平白地就有些寒气。天上挂着一轮弯弯的细月,城市绚烂迷人的灯光将天空照耀成了瑰丽的玫红色,不见一颗星星。
戚暮一开始只穿着室内表演时的那件小西装,等送到最后几人的时候,他忍不住地取了自己的大衣套上,这才将漫天漫地的寒气杜绝于外。这件大衣其实戚暮并不是非常喜欢,他觉着这颜色实在是太过艳丽,但是令他无奈的是这已经算是原主衣柜里最厚的一件大衣了。
要风度不要温度,这个原则在原主那儿实行得算是淋漓尽致了。
当闵琛看到那一抹鲜红色的影子时,他脚下的步子倏地一滞,过了半晌才又走了过来。闵琛抬起凤眸看去,只见鲜红色的翻领大衣将青年白皙的面庞衬得仿若透明,在灯光的照耀下,好像连皮肤上细小的绒毛都可以看见。
从艺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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