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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之男神请走开(穿越)下 作者:青色羽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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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之男神请走开(穿越)下 作者:青色羽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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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离不弃。
高大上的空间魔法在顾偃这里成为了便利的交通工具,他们只是一眨眼就从死者之森到达晨曦城。
我有种感觉,从今天开始,我就可以随便和爹娘见面,不怕将晨曦城卷入高位面了。顾偃说道,他从男神怀中挣扎着跳出来,无论如何,带着媳妇去见爹娘,就算他不能抱着媳妇,也不能让媳妇抱着他吧。
我也有这种感觉,初寒一直用腻死人的目光望着顾偃,你一定很想念爹娘吧。
想念是很想念,但现在还是忐忑居多。顾偃长长叹了一口气,用力捏住初寒的手说,但是不管怎样,你已经在我家入籍了,我总该给你个名分的。你看,趁着现在大陆这么乱不然我们偷偷办个婚礼怎么样?不多请,就把亲朋好友请来宣布一下就好,怎么样?
初寒像是被天上掉下来的晶币馅饼给砸傻了,他结结巴巴地说:婚、婚礼?宴、宴请亲朋好友?
是啊,顾偃非常自然地点点头,你看,你现在都是我的人了,怎么能不给你个身份。而且,你已经是法圣剑圣,我也是全能魔法师了,虽然没试过我现在究竟有多强,可是就自然魔法来看,至少也该是法圣了吧?咱们俩这身份,就算是两个男人成婚,别人又敢说什么,谁要是敢说什么,我就把晶币换成铜币砸死他,我老有钱了!
初寒一把抱住顾偃,这下子连魔法也不用了,直接迈开腿飞快地向主城跑去,他简直就要快乐得飞起来了!
曾经,他只想着能够一直守护在顾偃身边,将这背德的感情藏在心底一直看着他就好了;接着,他认为只要顾偃能够允许自己爱着他就好了,他愿意守护顾偃,并且守护他的家人后代;后来,他觉得感情能够得到顾偃的回应就足够了,他终究是无法独占顾偃的;再后来,他希望两人能够相守相伴终身,就算两人都一直守身如玉,只要彼此不弃就可以;再再后来,他稍稍品尝到作为男人的快乐,认为两个男子能够一直如此互相帮助就可以快乐一生了;可是再再再后来,他发现又可以
人的欲望是无穷无尽的,他知道自己是贪得无厌的,可是当他发现自己太过贪心时,顾偃总能给他远超他愿望的回报。能够得到父母认可入籍就已经够幸福,现在居然还可以昭告天下,让所有人都知道,他是顾偃光明正大的伴侣,他是顾初寒!
对了,到时结婚时,是用你的本名还是你可是法神后代,原本姓氏真是不能更炫酷的说,这么跟着我姓顾,是不是有点委屈
我叫顾初寒,我姓顾!初寒坚定地说,全天下,没有比顾姓更美丽的姓氏了!
那你可就是嫁给我啦~顾偃调戏般地捏了下男神的下巴。
我嫁给你不好吗?初寒深情地说着,眼中满是紧张,仿佛生怕顾偃将他的名分打落谷底。
当然好!顾偃用力点头,尽管他是个纯零,可也还是喜欢娶老婆的!
艾玛他把男神娶到手啦~\\(≧▽≦)/~
顾偃在初寒的怀抱中,一路狂乐地跑回晨曦城,只剩下还慢慢走路的莱亚斯。
骑士望着他们的背影,露出一个会心的笑容,正打算发自内心地祝福这对有情人,就听见顾偃的声音远远地随风飘来:等等!一会儿跟爹娘说结婚的事情时,一定要委婉委婉再委婉!万一万一他们要揍我,你一定要挡在我前面!
无论发生什么,我都会守护你。
先说好,守护可以,但是我爹娘你不能捅,不管他们怎么打我,你都不能捅。我娶媳妇唯一的要求就是孝顺公婆,要是敢不孝顺,立马甩了你,明白吗?
明白,我无论如何,都不会违背你和爹娘的意思。
什么叫千依百顺,什么叫最完美媳妇,这才是,艾玛他真的找到了全世界最好的男盆友,绝对第一。顾偃嚣张的笑声传来,伴随着艾玛我媳妇老好看了的声音。
莱亚斯:
这俩傻货一点都不需要别人祝福,他完全不想祝福!
魔武大陆新历132年,大陆第一代统治全大陆的帝王携王后飞升异世界,官员们按照前王顾偃延续下来的选举制度,竞选下一届的新王,每一届,都要由平民选举出新的统治者。统治者要认清,权力就是为人民而服务的,身为帝王者,最大的任务就是要让所有平民幸福。
被后人尊称为圣王的顾偃是一位全能法神,强大无比,却又十分谦和,就是王后有些爱吃醋。不过王后美艳动人,让全大陆的美人都自惭形愧,无人能敌,尽管如此,王后依旧喜好将所有人视为情敌,无论男女老少,尽管喜欢王后的人比圣王还多
圣王总是高瞻远瞩,他看事物的角度远远不是其他人可比的,所有人都以圣王为信仰,史官将圣王的话编制成书籍,以供后世流传。不过有一句圣王最常说的话,却没有录入《圣王语录》中,而是在市井中广为流传
我老有钱了,我媳妇老好看了,有本事你劈我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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