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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饭再来二十两 作者:御城之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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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嘴,动用全身的内力,发出了一声长啸。
宿御玦翻书的手指在空中停滞了。过了足足片刻之久,他才把那页书翻了过去。
身边的侍卫疑惑道:“门主,发生什么事了?”
宿御玦的眼睛中尽是幽深。他缓缓说道:“是他。”
他把停留很久的那一页折了一个角,低下头,掩住了嘴角勾起的一抹笑意。
往后的一个月,白谧凡彻底爱上了山间的生活。他饿了就打点野味,渴了就喝点夜间的露水。即便遇上了极端的天气,白谧凡也能苦中作乐。如果下雨了,他就坐在树下一边冥想,一边运作内功驱寒。久而久之,不仅他的内功水平有了质的飞跃,而且以前许多艰涩的剑谱他也能够参透了。
每天清晨一定会在林上奔跑一番,晌午便开始练剑,晚上则是修习内功的时间。每一分每一秒,白谧凡都利用地很充实,很满足。
这一天中午,白谧凡正练着剑呢,冷不丁地听到一声狼啸。
白谧凡的眼睛立刻就亮了。他难耐地擦了擦嘴角的口水,把剑收拾好,刺溜一声就藏到了树丛中。
没过一会儿,一抹灰色的身影就出现在了白谧凡的面前。白谧凡的眼睛都绿了,他纵身一跃,瞬间扑倒狼的身上,一记重击就把狼给敲昏了。整个过程下来,最像狼的反而是白谧凡,就差嗷呜一声。
白谧凡美滋滋地爬起来,看到灰狼光滑的皮毛,就是一愣。
这匹狼……好像是有主人的。
白谧凡再仔细一看,就更疑惑了。这狼,怎么长得像狗啊。他摇摇头,真是狼的悲哀啊。
这么一寻思,白谧凡就不打算把这匹长得酷像狗的狼给吃了,他打算养着。可放眼这山林间,似乎没什么困得住它的东西,白谧凡咬咬牙,把衣服撕成了条。
二百三十八两呢……希望你够结实。白谧凡默默想着,把狼拴在了树上。在狼昏迷的期间,白谧凡闲心大发,编了个小花环。
果然,灰狼一醒来,就冲着白谧凡呲牙,还发出渗人的叫声。它不断地咬着白谧凡的衣服,衣服上顿时就多了几个窟窿眼,可它就是不断。
白谧凡在心里默默给他的衣服打气,好样的,不愧是我的衣服!
灰狼发现这衣料出奇的结实后,就开始咬树了,不一会就咬的满嘴都是木头。
“你不乖。”白谧凡蹲在灰狼的不远处,饶有兴致地观察着它。他趁灰狼不注意,麻利地把编好的花环戴在灰狼头上。花环的两边耷拉着两条长长的草绳,白谧凡顺势将草绳绑在了灰狼的脖子上。这样一来,花环就固定了。
看着灰狼瞪着他凶狠的眼,发出愤怒的吼叫,头上却顶着个漂亮的花环,还怎么晃都晃不掉。这一幕,颇为喜感。
白谧凡看着看着,就咧开嘴笑了起来,他拍了拍灰狼的脑袋,就干自己的事情去了。
第六章:跟我回家吧
灰狼闹腾了整整两天,在第三天的中午时分,终于疲累了。它把脑袋搁在前腿上,不时有几只小鸟把灰狼头上的花环当成窝,所以灰狼只要保持不动,它的头上总有几只小白鸟。
白谧凡站在一旁的空地上,开始练剑。
只见白色的身影在林间舞动,凌空的剑刃划着潇洒的弧度。白谧凡的眉头微微皱起,专注地施展着每一招剑式。雪白的发带随着他身影优雅地滑动,衬着扬起的衣袂,彰显出几分柔和之气。
凌厉的剑招,柔和的身影。
正所谓动中有静,静中有动。
白谧凡一练就是整整两个时辰,在太阳渐渐西斜的时候,他腾空跃起,在空中刺出力道十足的一剑,完成了他剑法中的最后一式。
白谧凡落地,随意地摆了摆头,挥去了几滴晶莹的汗珠。发带缓缓拂动,最后归于沉寂。
“出来。”
白谧凡淡淡地开口,片刻后,一名黑衣男子笑眯眯地从树后现身了。
陌生男子笑道:“我觉得我躲得不错,可还是被你发现了。”
白谧凡看着眼前的陌生男子,神色清冷。“你已经跟了我两天了。”
陌生男子眼中的讶色一闪而过,他问道:“既然你都知道,为什么不一开始识破我呢?”
“你不是个简单人物,主动识破你,对我没有好处。”
陌生男子笑了,“那你怎么现在又点破了呢?”
“你两天都没有出手,谁知道你在密谋着什么。”白谧凡静静说道,“与其给你那么多天思考怎么对付我,还不如现在就拆穿你。”
两天……陌生男子的笑意渐渐深了。时间不短不长,处理的刚刚好。“不错。认识一下吧,我叫朗素。”陌生男子看向白谧凡的眼神中带了些许玩味,“两天前我途径山林,恰巧看见一只白色的小鸟欢快地从树尖上飞过,此等美景,自然要多看两眼。”
白谧凡回答的语气甚是平淡。“过奖。在下白谧凡。”
心里腹诽道,你才是白色的小鸟!老子是一柄吹毛断发的利刃!
朗素重复道:“白……谧凡?没听说过这名号啊。”
白谧凡的嘴角一抽。
“对了,听说现在武林中有一位实力颇为强劲的后起之秀,好像叫宿御玦,你知道他吗?”
白谧凡的青筋隐隐浮现。“我和他不熟。”
朗素奇道:“你平常都是这副不愠不火的样子么?难得,难得,现在的年轻人大多都冲动。”
说得好像你不是年轻人一样,明明差不多大!白谧凡懒得搭理朗素,开门见山问道:“找我何事?”
朗素伸手一指,“拴着的那只狗是我的。”
狗……白谧凡嘴角继续一抽,神色十分寡淡,“我想它也是有主人的,那么劳烦朗兄牵走吧。”
朗素走到跟前,看到了灰狗头上的鲜艳花环,不由失笑。“说起这狗啊,还有一段故事。前些年,我家的母狗跑了,我们急得到处搜寻,终于还是找到了。当时,它就已经怀孕了。可谁都没想到,狗崽子越养越大,它反而跟狼有很多相似处,脾气也比狗暴躁的多。那个时候,我们才发现,当时与母狗□□的其实是一匹狼……对了,这狗的名字叫素素,是姑娘家。”
白谧凡无语,你给一只食肉动物起名叫素素,真是够了。
“既然是狼与狗□□,为何你会认定它是只狗,而不是狼呢?”
朗素笑笑,“就算跟狮子□□,素素也是杂种,狼的尊贵已经被玷污了。”
朗素的话让白谧凡的心里很不舒服。他是白庄主的独子,所以活得十分自在。可他知道,很多名门正派的私生子活得十分辛苦。一边作为门主的儿子,要竭尽全力给他爹长脸,一边又作为卑贱女子的后代,忍受着别人的白眼与欺凌。付出了全部的努力,却换不回尊重,更别提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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