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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子开张了(H) 乱仑系列(未删节) 长日光阴(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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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过雾桥 作者:奔波的柚子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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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过雾桥 作者:奔波的柚子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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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过雾桥 作者:奔波的柚子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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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景。她不可能理解更深层的意义。

    何韧那样的人,才会喜欢这里。她必定会洋洋洒洒地写出长篇大论来。何韧说到的“孤独,无意义和死亡”,放眼四顾,这三个词概括得多么准确!

    端木走回来的时候,竟然看见俞小布焦急地站在车外。

    端木的身影刚一出现,俞小布就飞奔了过来,身手异常矫健起来。“你怎么才回来,你吓死我了。早知道这样,我就跟你一起走了。”她气喘吁吁地抱怨道。

    端木坐进车里,空调的凉风吹在身上,似乎回到人间。

    “再见,死亡谷!”

    端木一边开车,一边给俞小布讲了死亡谷名字的来历。

    19世纪加利福尼亚淘金热,一队去加州淘金的欧洲人试图抄近路,走进这片峡谷。他们好几周都无法找到走出山谷的道路。这里几乎没有赖以生存的生物,却有淡水。他们杀掉几头牛,用马车的木头生火,幸存下来。最终走了出去。其中一个女人在走出山谷的时候,回头说了一句:“再见,死亡谷!”由此得名。

    “啊?他们走出来了?我以为他们都死了。”俞小布又发挥想象力了。

    “只死了一个人。其中的一个幸存者,后来写了一本自传《49年的死亡谷》,那是1849年的事情。”

    “这个故事很棒。他们竟然是为了抄近路去淘金。哈哈。。。。。”俞小布没心没肺地大笑了起来。

    端木微不可见地轻轻摇了摇头。

    她们继续前进,终于在晚饭前赶到了拉斯维加斯。

    俞小布还没有走到酒店的前台,就被那无边无际的赌场震撼了。什么叫纸醉金迷,什么叫光怪陆离,还有更好的诠释这两个词的地方吗?!

    何韧提着蛋糕走进心桥,在她往常诊疗的时间。

    秦越意外地抬起头来,“何韧?端木医生不在,她没有告诉你吗?”

    何韧礼貌地微笑,抬了抬手中的蛋糕盒,“秦越,我是来跟你下午茶的。我还担心你也不在呢。都习惯了,到了点,必须来这里,没有诊疗,也需要来坐坐。”

    第37章 第 37 章

    37.

    秦越笑了笑,“理解。”

    何韧对于秦越的回答很满意,没有矫情,没有嘲讽,也没有顺势推销,而是理解二字。

    “你来拆蛋糕盒,我去弄咖啡。”何韧迈着轻快的步子,走向咖啡机。

    “我还担心端木医生不在,你不会在办公室呢。”何韧一边等咖啡,一边回过头来跟秦越说话。

    秦越细心地拆着包装盒,没有抬头,自然地回答道,“跟你一样啊,习惯了,到了点就想坐在这里。这里特别让人安心。我是病人的时候养成的习惯,总想去端木医生的诊所。所以我才会说我能理解你。”

    “啊,秦越,你曾经是端木医生的病人?”何韧大吃一惊。

    秦越微笑着点点头,开始坐等咖啡,蛋糕已经到位了。

    何韧哆哆嗦嗦地把两杯咖啡端了过来。由于激动,何韧控制不住自己的手,杯碟一路碰撞着,发出笃笃笃的细碎声音。

    何韧不仅是为找到病友激动,更重要的是,她觉得秦越就是端木的一件作品,呈现在自己眼前的完美作品。

    何韧记得在一次诊疗中,何韧出于情绪失控,指责说,心理医生这个职业的成功根本上是建立在别人的失败上。

    “如果不是我们在生活中败下阵来,哪里才能体现你们的价值?”

    “不,那只是我们存在的理由,而我们的价值,是让你们能够重新上场。”这是端木的回答。

    姿态从容的秦越,就是端木这句话的最有力的证明。

    何韧对秦越有了更多的亲近感。

    随着闲聊的深入,何韧发现秦越竟然是自己的读者,曾经的读者。

    “真的吗?端木医生说她从来没有读过我的书,我以为你也不会读我的书。”

    “为什么不呢?我喜欢你的文字。最近我还特意翻出书架上你的书,重新读,你知道是什么感觉吗?”

    “什么感觉?”何韧紧张又期待。

    “时隔十多年,你的文字依然很时尚。额,不,不是时尚。”秦越停下来,试图找到一个准确的词,“我不知道要怎么说,就是不会觉得陈旧过时,不土气,依然新鲜。”秦越说完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她为自己的啰嗦和语言匮乏难为情。

    何韧很开心,这是她听到的最特别的赞美。

    “那天我跟端木还讨论了你书中的那句,我认识的人越多,我就越喜欢狗。我第一次看见这句话是在你的书中。”

    何韧解释道:“那是罗兰夫人的名言。具体什么状态下说出这句话无从考证,但是却是她最精辟的一句话。我只是引用而已。你和端木医生讨论什么呢?”

    “我们讨论,你的侧重点是厌恶人,还是喜欢狗。”

    “你们的结论呢?“何韧饶有兴趣地追问。

    “我不会告诉你我们的结论。应该是你告诉我,你是怎么想的。”秦越忽然意识到,她不应该私自透露端木的观点。于是巧妙应对。

    “我从来没有养过狗。我曾经去一个朋友家,她养了一条拉布拉多。她患有严重的精神分裂症。她总是非常忧郁,有时狂躁。唯一能给她安慰的,就是那条狗。我当时很不能理解,她吃饭的时候,会用自己的筷子给狗狗夹吃的,她跟狗狗喝同一罐牛奶。她告诉我,她喜欢狗,因为狗狗是最懂她的,而她也最懂她的狗。而人,是多么的不可理喻,无法捉摸。”

    “当时养狗的人不多,我很不能理解她。我回家一直在想人为什么会更信任狗,更喜欢狗?我后来想明白了。其实,与其说是人喜欢狗,还不如说是自恋。我们每个人都更喜欢按照自己的想法来理解这个世界。但是每当我们与人交往就会发现,互相之间是多么难以沟通,难以相融。但是与狗相处就不同了,他不会顶嘴,不会争辩,不会纠正你批评你,更不会向别人说你坏话。于是每个人都可以用自己的语言,自己的思维来诠释狗狗的意思。反正狗狗也不会反驳你。”

    秦越被逗乐了,笑得很不矜持。

    “你看人对狗狗多宽容,对其他人是多么严苛。狗狗长得再丑,大家都可以接受。再比如哈士奇那傻乎乎的眼神和极低的智商,要是放在一个人身上,有谁会喜欢呢?但是二哈就不同,人见人爱。由此可见,人根本就是以自己的喜好任意理解狗狗,随意地改变自己的审美标准。”

    “这显然是你一个不养狗的人的想法,爱狗人士才不会信你这套说辞。”秦越调侃何韧。

    “正是我刚才说的啊,因为我是一个人,会说他们不爱听的话,所以就很讨厌。”

    “所以,说到底,你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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