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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子开张了(H) 乱仑系列(未删节) 长日光阴(H)

分卷阅读6

      倾尽所有来爱你 作者:郝儿郝儿

    分卷阅读6

    。因为那个时候,李琛愿意放弃重点高中放弃人生最重要的转折点只为陪着何暮。

    何暮的妈妈见何暮最近因为落选了而郁郁寡欢,也比较焦急,但是没办法,因为是重点高中,名额本来就少,分数线还卡的很死,不好通融,对何暮建议道,“暮暮,如果你真的想上这个重点高中的话,不如你复读一年,明年再考一年。”

    何暮听完妈妈的话也比较矛盾,不是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只是觉得这样会离李琛很远,跟不上她的步伐了。但是如果复读了,自己好好努力的话应该可以考的上重点高中。最终何暮决定去复读一年,因为李琛都可以为放弃重点高中,为什么她就不能拼尽全力去努力学习呢。

    开学的前一天上午何暮来到李琛家,帮李琛收拾上学住宿的东西,两人的心情都有些沉重,这是她们第一次分离,在帮忙整理书包的时候,何暮发现李琛的书包最里面的一个袋子里放着的是她的照片。

    送走了李琛,何暮进入了复读阶段,还是那个班主任,还是那个教室,虽然有亲切感,只是少了一个人,这亲切感中带着何暮有些抗拒的疏离。何暮每天很努力的复习,一遍又一遍的记着生硬的英文语法化学方程式,想着李琛在另一所学校等着她。

    在来年的中考中,何暮很顺利的考入了那所心心念念的高中,拿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何暮觉得所有的努力都没有白费,此李琛给何暮庆祝了好几天。

    高中的日子,紧张而又充实着,课程比初中还要繁重,只不过何暮有了初中复读的教训,便一刻也不敢松懈,好在她还算聪明,在李琛的帮忙下,学习在班里还算中等。

    何暮在高二的时候,有个快乐还又逗比的同桌,叫梁红。身高170cm,留着一头中分长发,穿着大多比较中性,性格比较女汉子,整天让何暮叫她梁少爷,但何暮都会嗤之以鼻并嘲讽的叫她一声梁二。

    因为不但是同桌还是一个宿舍的,何暮和梁二的关系挺好的。再加上李琛比何暮高一个年级,现在上高三,课业比较繁重,是特别忙的时候,两人也只有早上上学前和晚自习后才有时间见面。所以其他时间,何暮都是找梁二度过闲暇时光。

    这天,临近中午放学,下起了瓢泼大雨,何暮这样的大马哈是从来都不会未雨绸缪的,所以望着远远的宿舍楼何暮只能唉声叹气为何要这时候下雨。

    梁二见了何暮垂丧的脸,“来吧,哥护着你。”何暮看了看雨,又看了看宿舍,心想李琛那么忙也不会来接自己,自己也没带伞,还是跟着梁二走吧。

    钻进梁二的伞里,由于伞太小,梁二搂着何暮的肩膀,努力缩小两人之间的距离,以减少落在身上的雨滴量。何暮大喊着不要占本姑娘的便宜,梁二调戏着,小妞让爷抱一个。

    其乐融融的场景,让前来送伞的李琛感到非常的刺眼,仿佛地上的每一个雨滴都折射出一种嘲笑,一种何暮不是她一个人的事实。李琛突然想起了什么,是的,她们现在还只是发小,朋友,同学,似乎她们还缺少了一种关系。

    想及此,李琛笑了,一种幸福的感觉蔓延开来。

    ☆、往事回忆三

    对于表白,李琛想了很多种,想过写情书,也想过送玫瑰花,但是觉得这些对于那种不是太熟的两个人比较浪漫,而对于她俩这种关系未免也太尴尬了,真的要写的话,要怎么写,难道写我倾慕你已久,从穿开裆裤的时候就爱上你了?而且玫瑰花太招摇,真要问谁送的,这不是全校人甚至家里人都知道她俩这关系了吗,基于此李琛觉得不如自己在家亲手做一顿饭,比较实在。

    十一七天黄金周到了,但是对于高三的学生来说只有两天。这天李琛早早的起了床,给何暮发了条短信让中午到她家一起吃个饭,何暮说吃什么饭哪,我得减肥。李琛回她,明天再减今天必须来。

    到了十点多左右,李琛就听到敲门声,打开门一看何暮那丫竟然拿了两桶方便面和两瓶可乐,说:“你也别做了,反正你做饭也死难吃,咱们就凑合吃点,晚上等我妈回来给你做大餐。”

    李琛很少做饭,煮个稀饭还可以,但就是烧菜真的不怎么好吃。为了这几个何暮爱吃的菜她学了好几次。

    听到何暮的话,李琛觉得一群乌鸦从头顶飞过,她怎么就喜欢这个神经大条的女生呢,枉她今天发短信那么郑重,平常一般都是打开阳台喊一嗓子的好吗。

    “最近跟我妈学了几个,跟你尝尝我手艺。”李琛接过何暮的方便面,“这些回来再吃。”

    “哟,这不像你风格啊,咱们琛琛不是整天说自己是要干大事业的人嘛”何暮一屁股坐在沙发上。

    “废话少说,到底吃不吃?”

    “吃吃吃,我吃。”

    厨房里两个人在一起做饭,何暮帮个下手,一顿饭倒也做的像模像样。何暮望着桌子上可口的饭菜,迫不及待的吃了起来,一边吃一边夸奖着。

    李琛望着何暮的吃相,嘴角也弯了起来。她最喜欢看何暮对她完全信任又没有任何做作的样子,“何暮。”李琛说“不如我们在一起吧。”

    “这不是在一起了吗?”何暮嚼着李琛做的酸辣土豆丝。

    “是不是应该给你个名分。”李琛单手支着下巴,望着何暮道。

    “什么名分?拜干姐妹吗?这么俗套的事情也就你想的出来。”何暮白着眼。

    “我喜欢你,你做我媳妇吧。”李琛伸手握着何暮的手说。

    可是半晌何暮都没有说话,李琛有些紧张,以为何暮一直都是把她当朋友的。气氛有点尴尬,李琛说笑着道“说着玩呢,别当真,呵呵,吃饭。”

    何暮努力的咽下嘴里的东西,“可是为什么你不做媳妇?”

    李琛又一次被何暮的思维打败了,“我的个子比你高,我的文化比你深,我的脑子比你聪明……”

    就这样两个人呆在了一起,只不过换了种方式,很自然很随性。那个时候的她们认为在一起是很必然的,只要爱了就要在一起,哪里想过这是违背天伦是不会被世人所接受的事情呢。

    后来李琛高考,以优异的成绩考去了b大,是大学城里一个最好的大学。随后何暮也跟着去了b市,只不过何暮的成绩不是很理想,好在学校离李琛也不是很远,两个人就这样一直联系着。虽然中间也吵过闹过,但基本上没什么大的误会。

    后来两人相继毕业,李琛在一家装修公司上班,由于李琛父母的人脉广,再加上李琛本身的设计水平非常高,所以李琛的业务非常好。何暮在父母的安排下,在一个高中学校当美术老师,课业非常少,也没什么压力,朝九晚五的上班,每个周末还双休,赶上节假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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