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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子开张了(H) 乱仑系列(未删节) 长日光阴(H)

分卷阅读35

      美人笑,良禽到 作者:青丘美人云

    分卷阅读35

    度和角度,比上次虎口救下她的那黑衣蒙面人还技高一筹。

    见沈觅盯着那支箭若有所思,窦宪心中明了,笑问道:“我箭法如何?”

    沈觅知道窦宪想听好话,却偏偏不愿说与他听,“箭法甚好,在我所见之人中算得上第二。”

    “哦?那第一人是谁?我愿与他交个朋友。”

    沈觅一笑,“是我的救命恩人,曾于虎口下救我性命,不过你若想交朋友那可是不容易了。”

    “为何?”

    沈觅指指北方,“那人在幽州。”

    窦宪一脸笑意,“他的救命之恩你现在还记着?”

    沈觅点点头,“那是自然,若非他那一箭,恐怕没我的今日。”

    窦宪心道何止你,恐怕你阿爹和弟弟也没今日了。

    “那你如何报救命之恩?以身相许?”

    “救我那人是个江湖侠士,虽说他不稀罕这恩情,可我也救他一只胳膊,也算报恩了。”

    “不稀罕?”窦宪开怀大笑,“你那恩公若是哪日来向你讨债,你可要好好想想怎么还。”

    沈觅对这话很不以为然,并非人人做了好事都要求回报,至少自己就不会,那救自己的好汉或许也如此。

    一行人当日回了太守府,窦宪一回去便忙碌起来。

    沈觅后来才知道这只大虎是用来孝敬窦太后的,窦宪亲自操刀,虎身里面用黄金做支架,眼眶里镶嵌着稀有的虎睛玉,远看近看都栩栩如生,似在林中觅食般威风凛凛。

    沈觅最为挂心的便是狱中的李仲贤,也不知道现在怎样了。窦宪发了话少出这个院子,虽没完全制止,可自己到哪里,说了什么话,都被他的人盯的紧,这可如何是好。

    怎么能传把李仲贤的话传出去,怎么能给他再送些吃的,那狱卒拿了银子也不知会不会暗地里照应一下。虽说每日里有人给自己送饭,送衣物和首饰,可进来的都是侍卫,沈觅空怀银票没地方送。

    想破脑袋都想不出办法,连着几日唉声叹气。

    直到十五那日,窦宪晚饭后很有兴致的说带她出去逛逛。

    逛逛好,大街上那么多人,传话的机会总比府里多,沈觅总算看到了一丝希望,摸了摸怀里的银票,满怀希望壮志酬筹的随着窦宪出门逛街。

    街上很热闹,虽比不上祭祀礼那日却也相差无几。

    窦宪在前面走,沈觅在一旁跟着,只顾着四下里看有没有认识的人,没有多余的心思看景。窦宪心里明了,却也没发脾气,硬拽着她进了一家银楼。

    这家银楼是青州城里最大的,城里世家大户的贵女最喜欢佩戴此银楼的首饰,据说花样是皇宫里出来的,长安城里最是时兴。李仲玉曾拉着沈觅来过一次,银楼里首饰花样繁多,价钱更是贵的乍舌。

    记得李仲玉曾喜滋滋的说过,母亲为她准备出嫁用的首饰便是这家银楼的。难得李仲玉喜欢,沈觅当时便想着从这家买件首饰送她当贺礼。

    掌柜的是个人精儿,一见窦宪通身气质不凡便让伙计赶紧上好茶,自己则亲自过来伺候。

    窦宪扫了几眼柜台里的首饰,便坐在一旁喝起了茶,见沈觅一件件的看得仔细,也不嫌烦,只吩咐掌柜的,“拿些好的出来。”

    掌柜笑的满脸是褶子,颠儿颠儿跑到里屋拿了几个托盘出来,“郎君和姑娘请看,这些都是宫里上个月新出来的花样儿,刚到的货,还不曾摆放出来,您二位且慢慢挑选。”

    窦宪放下茶杯,随便捡起一样儿,嗤笑道:“宫里四月方制新花样,你倒还比宫里的早了?这些首饰样子两年前便有了,休要糊弄。”

    掌柜的一见遇到了行家,反应很是迅速,谄媚道:“郎君好眼力,花样虽不是最新的,可也是实兴的,您身边这位姑娘皮肤白嫩,气质不凡,若是这位姑娘佩戴上这些首饰,那可真是不可方物的美人呐,就连宫里的娘娘也是比不上的。”

    沈觅见掌柜往自己身上扯,心里不愿意,开口道:“掌柜的,你只说好不好看便罢了,这位郎君买给谁你又不知道,说错了话可是得罪人的。”见窦宪手里那支金钗很是好看,一只神鸟口含珍珠,尾翼上镶嵌着七彩宝石,珍珠下方坠着几缕金流苏,忽然想起了李仲玉绣的那只多尾神鸟。

    “掌柜的,这只金钗怎么卖?”

    “姑娘好眼力,这只金钗白银一千两。”

    沈觅惊讶,“这么贵,那算了。”转头去看其它的。

    窦宪见沈觅挑的认真,心里多了几分莫名的欢喜,“你若喜欢,买下来便是,不过是一千两而已。”

    沈觅低头看着别的首饰,这么个小物件就一千两,那得挑个更小些的了,忽然听到窦宪这番话,心想他出身贵族大户还惯会讹人,自然不会把一千两银子看在眼里,头也不抬的回道:“你若喜欢买了便是,我没带那么多银子。”

    窦宪一愣,自己拉她进来的,难不成还要她自己掏银子不成?正待说“我带的银子足够花的,你随便挑,”却听沈觅对掌柜的说拿另一件瞧瞧。

    窦宪随着过去一看,一只白玉镯子孤零零的躺在角落里,周围是金光闪闪的金银珠宝,显得那只白玉镯子越发的黯淡无光,心道乡村野姑果真没眼光。

    掌柜的拿出镯子放在托盘上,“姑娘不妨看些别的,这镯子品质不如刚才看的那些。”

    沈觅皮肤白净,把镯子套在手腕上对着灯笼一照,效果竟然出人意料的好,白玉散发出的暖暖荧光越发衬的肤如凝脂,仔细一看,镯子里竟还有两条红丝游动。

    那掌柜的卖首饰大半辈子,没曾想竟看走了眼,这等宝物居然扔在角落里,上前打着哈哈道:“姑娘好眼力,这是我银楼的镇楼之宝,名唤血丝白玉,千年难得一回见,那血丝既然欢快游走,是镯子和姑娘有缘分,这镯子售价白银五千两,少一点儿不卖。”

    沈觅知道那掌柜耍奸猾,十分厌恶的摘镯子,可镯子竟然摘不下来,刚才一戴就戴进去了,这会儿怎么使劲撸也下不来,急出一身汗,抬手对窦宪道:“窦—”一看窦宪脸色阴沉,猛然记起他不让自己喊“窦大人”,便急着改口,他说叫他伯什么来着?

    “伯—伯,帮个忙,撸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  觅觅:伯—伯——

    窦窦:谁是伯伯?还大爷呢!

    觅觅:窦大爷

    窦窦:......

    ☆、再写个十万两欠条

    那掌柜的适才见她不舍得掏钱便心存了轻视,这会儿听她喊郎君“窦伯伯,”寻思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关系?难不成是长辈给小辈买礼物?

    看这男子穿戴的人模狗样的,十有八九不会买贵重的首饰,便开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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