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喜乐殿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输入小说名 可以少字但不要错字

窑子开张了(H) 乱仑系列(未删节) 长日光阴(H)

第24节

      “我也尝尝。”第一个人尝试了,其余的人也纷纷想过来尝一尝。
    这蜂蜜呈琥珀色,在清晨的阳光下,格外的诱人。
    还未亲自品尝,就已经能够闻到蜂蜜独有的香甜味道了。
    不用多说,这必然是上好的野蜂蜜!
    高明程也大方,他带了很多竹枝来,一人发一根,只是不准尝过的人再尝而已。
    你尝了不买,可以,但不能一直尝。
    这不是因为高明程小气,而是反复的尝,会把碗里的蜂蜜弄脏了,这会儿大多数人是不讲究这点,但高明程讲究,也不希望因为这个损失顾客。
    要知道,能够买得起蜂蜜的人,都是手里不缺钱,日子过的好的人,而这种人,会比一般人讲究干净。
    高明程的做派,引来一些人的赞赏,于是有人开口说道:“我买一瓶蜂蜜,你这一瓶蜂蜜有多重?我是说除掉瓶子的重量。”
    今天高明程是带了秤来的,细奶奶家也有秤,家里蔬菜种得多时,细奶奶也会挑到军岭的集上去卖。
    “这瓶子有七两,除去瓶子的话,一瓶蜂蜜大概一斤半左右,我给你称称看。”
    有顾客了!高明程心中一喜,拿出了秤来。
    第39章 被人盯上
    第一瓶蜂蜜卖出去后,第二瓶很快也卖出去了。
    县城就是县城,有钱人多!
    今天高明程的生意做的很顺利,七瓶蜂蜜,不过半个小时,就全部都卖出去了。
    捏着手里的钱,高明程心情极好,他拎着空篮子,准备走了。
    只是在转身时,眼角余光看到有一个人一直在盯着他。
    那人穿着衬衫和喇叭裤,看上去很潮流的样子,只是眼神不正,有些流里流气。
    只一眼,高明程就看出这人是混混了。
    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他都没少和这种人打交道——准确的说,是打架!
    高明程收回目光,装作并没有发现的样子,拎着篮子出了农贸市场。
    农贸市场的周边,有一些巷子,有些巷子较为清净无人,高明程步伐轻快的朝着一处无人的巷子走去。
    他这人做事干脆利落,不喜欢被人盯着,能解决的事情,还是要尽快解决掉才比较好!
    随着他走进巷子里,很快,就有一伙人也尾随了过来。
    这伙人都是年轻人,其中就有之前一直盯着高明程的那个穿喇叭裤的青年。
    一分钟后。
    拳头砸肉的声音,伴随着求饶声在巷子里响起。
    最后,是肉体倒在地上发出的闷响。
    又一分钟后,高明程从巷子里走了出来,他步伐轻快,神情轻松,好似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
    他看似没有什么变化,但其实还是有的,他裤兜里的钱变多了!
    他带来的蜂蜜,大概一共十一斤多点,都卖掉后,一共得了七十多块钱,加上之前卖的那些东西,他一共有一百出头的钱,这钱他都带在身上,就是想趁机从县城里买点需要的东西。
    许是他卖蜂蜜时,被这伙混混给盯上了,想趁他不备,抢走他的钱。
    这种事情,其实没少发生。
    这会儿还有一种不太好的风气,有些街溜子经常买东西不给钱,你问他要钱,他不但不给,还要凶你,七八个年轻的街溜子往你面前一站,那气势就挺骇人的。
    除了像高明程这种擅长打架又不怕事的,很多淳朴本分的村民在卖东西时,都会认了这个亏,不敢再要钱了。
    “艹!这些混蛋,竟然比我有钱!”高明程看着手里的三百多块钱,心里有些不爽,当然了,现在这些钱是他的了!
    反正这钱来路不正,这些人又有坏心思,抢走他们的钱,只是给他们一点教训而已,反正高明程是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这钱来的太容易了,高明程都有些想再尝试一番钓鱼执法了,当然了,这只是想想而已,今天他还有正事要做。
    得了钱后,高明程先是寻了一处早餐摊吃饭。
    一大早起来忙活,到现在还没有吃东西的呢,他先要了一大碗的米粉,他们这儿的米粉还是挺出名的,吃完了米粉,还是没太饱,于是又要了一大碗的水饺。
    水饺是猪肉韭菜馅的,吃起来有股特别的香味。
    除了水饺,他又要了两个肉包子,这饭量,倒是让周围的食客纷纷侧目,至于早餐摊的老板,那自然是笑眯眯的。
    客人吃的越多,他生意就越好!
    吃饱喝足后,高明程也没有急着去警察局,而是左右张望了下,去了一个剃头的摊子。
    “师傅,剃头!”
    “好咧,你坐在这。”剃头的师傅是个老者,脸上带笑,褶子挺多的。
    他指引着高明程坐下,又问他要剃什么发型。
    这会儿发型的选择也少,高明程直接让剃个平头。
    都说平头考验颜值,但高明程剃发后,依旧有种硬朗的帅气,以他的五官和身材,若是留后世小鲜肉的发型,反而处处不和谐,略显油腻。
    就这平头,才清爽大气。
    他生得浓眉大眼,五官端正,身高有一米八二,体格健壮,在这个年代的审美中,算的上是个大帅哥的。
    看着镜中的自己,高明程露出满意的笑容。
    剃发后,果然整个人的精气神都好了不少。
    紧接着,他又去商场买了一块庐山牌的手表,花了六十块。
    由于地域的缘故,他们这儿的人流行戴庐山牌的手表,年轻人结婚,置办结婚用品时,大多是买庐山牌的手表和长征牌的自行车。
    自行车要一百六十七块钱,搁在以前,高明程买不起,但现在却买得起了,只是他在犹豫了下后,还是选择不买。
    自行车的速度,能有他跑的快?
    再说了,这才几天,他就带一个自行车回去,是不怕他爸妈惦记吗?
    他住在家里时,有给家里做事的,但是他妈说他住家里,吃家里,做事是应当的,所以他裤兜里经常没有一毛钱。
    这才离开家没几天呢,就能买一辆自行车了!
    这也太打眼!
    自行车虽然不能买,但是一些生活用品还是要买的。
    他在商场转悠了下,买了一块白色的碎花布,一大块绿色的布,还有一大块白纱布。
    除了布匹,高明程又买了一些别的小玩意,零零碎碎加起来,把竹篮塞的满满当当的。
    走出商场时,一抹阳光洒落在他的身上,将他的身体镀了一层光韵,高明程心情极好的抬起手腕,露出手腕上崭新的手表。
    看了一眼时间,这会儿也才八点四十,公安局的人正好已经上班了。
    于是他辨认了一下方向,抬脚朝着公安局走去。
    大约五分钟后,他就站在公安局的门口了。
    这会儿公安局的建筑显得有些陈旧,但是挂上特有的牌子后,整个建筑就多了一份肃杀的味道了。
    他在这抬头打量,却听到身后传来一个颇为熟悉的声音。
    “就是他!他打了我,还抢了我的钱!”
    高明程心中有种不好的预感,循声望去,恰好看到那个喇叭裤青年,此时的他已经没有那股子流里流气的气质了,因为鼻青脸肿外加一条腿微微跛着的他,看上去着实可怜。
    在喇叭裤青年的身边,还站着一个穿制服的人,看着两人的站姿和神态,应该是相熟,甚至是有一定关系的。
    高明程挑眉,没想到会这么巧,不过,不管那喇叭裤青年有什么关系,他打了就是打了。
    如果不服,他可以天天找机会打喇叭裤青年一顿!
    第40章 准备去抓盗墓贼
    高明程心中并不怕,却也没有傻到在这种地方承认自己打人抢钱了,于是他露出一个疑惑的眼神,满脸无辜的说道:“我没打人啊!你们是谁?别污蔑我啊!我是高国兵的侄子,我来看我叔的!”
    他把高国兵这面虎旗扯了出来,果然镇住了那个穿制服的人。
    那人虽然穿着制服,却最多不过三十岁,有很大的概率就是高国兵手底下的兵,就算不是,也多少要卖高国兵一个面子的。
    至于那喇叭裤青年到底是什么为人,想必他自己也清楚。
    有些时候,如果被黑吃黑了,那也只能认了!
    是不能够放到台面上来说的。
    “原来是高股长的侄子啊!高股长刚好在办公室,我带你进去。”那人立刻改变了问责的态度,满脸笑容的朝高明程走去。
    当然了,临走前,还给了喇叭裤青年一个狠厉的眼神,示意他闭嘴。
    喇叭裤青年知道自己碰到硬茬了,这亏算是白吃了。
    他心中委屈,不肯就此离去,却恰好对上高明程看他的眼神。
    那眼神带着一些玩味和威胁,竟吓得他浑身一颤,脑海中也快速地闪过高明程出手揍他的画面。
    整个过程耗时极短,而他和他的朋友们,却都被打倒在地,高明程全程没有说一句话,打完了人后,就开始搜身,把他们身上的钱都拿走了。
    那穿制服的,正是他的一个表哥,所以他受了委屈后,想来找表哥替他出口气。
    但是呢……
    喇叭裤青年倒吸了一口冷气,再也不敢呆在这里了,他仓促逃离,由于一条腿被踢过,伤到了筋骨,因此跑起来时一拐一瘸的。
    高明程没把那喇叭裤青年放在心上,跟着穿制服的人进了办公室。
    高国兵是股长,有自己单独的办公室,敲门进去后,就看到他正在低头看着一份报纸。
    “叔,我是明程,我来看你了。”高明程一进去,就洋溢着笑脸,朗声打起了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