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在这里, 许黟不得不提一下什么是营销手段的重要性了。
要是开始的时候,只有许黟摆摊卖消食丸,那消食丸不会全县人人知晓。
他当初愿意卖给济世堂, 是因为它在县城医馆里的地位与知名度,分出一半的利挂靠到济世堂,是双赢的局面。而定售价,一是药价不能太高, 那他制消食丸的意义就有失初心, 二是为了以防有一天对方过河拆桥。
显然,他的判断是正确的。
严大夫是个好大夫, 他背后的主家却早已经从医者世家转化成经商世家, 重心偏颇, 那么对严大夫和他的理念自然产生分歧。
决裂是必然的,但许黟不一定会输。
今天摆摊有这么多人围着买消食丸就是最好的证明。
人来人往,听到是卖陈氏消食丸的, 都会停下来看看问问。
有的是家里的小厮, 得了消息跑去主家问情况的,回来还会带着一串钱来买消食丸。
没多久,就有一个穿着富贵的中年男过来。他不是来买消食丸的,开口就是询问阿旭,制消食丸的大夫是谁。
阿旭哪见过这样的场面,下意识地就把目光看向了一旁看热闹的许黟。
那中年男顺着阿旭的目光看过来, 与许黟的目光对上。
许黟:“……”
他走过来,问道:“敢问这位小郎, 可是知道这制消食丸的是哪位大夫?”
许黟问他:“你找他是有何事?”
中年男看着他说道:“这位大夫能制得这一手消食丸, 想来医术高明。我家郎君的大哥儿有顽疾,迟迟不见好, 我是替我家郎君请这位大夫出诊的。”
说着,他见许黟面色,加了一句:“要是小郎知道这大夫身在何处,还望告知。”
许黟说:“县城里有不少医者,怎么还要寻一个不知下落的。”
中年男叹气,说县里有名的大夫都请了,就是治不好。连名声最好的陈大夫去看了,都说这病治不好,但他家郎君不放弃。
大哥儿是郎君的第一个孩子,模样俊俏,天资聪慧,不过八岁就已有人中龙凤之相。可大夫说,这孩子出生时就流汗不止,如今八岁依旧如此,是不成人之相。
相儿命长短法里,确实有“流汗不止,不成人”的说法,而且据这中年男所说,他家郎君的儿子,从小就性情好又聪敏过人,在古代里,这样的孩子是不利于成长的,大多数还会夭折。
毕竟“流汗不止”这个问题,有很多原因引起,有生理性和病理性等多种原因,能让大夫们一致认为治不好的,许黟突然就很想知道,这到底是什么病了。
不过具体怎么样,还是要经过问诊才知道。
许黟道:“我就是制消食丸的大夫,在下姓许名黟,你可以直呼我的名字。”
中年男惊讶,这年轻后生竟就是制消食丸的大夫吗?
那也太年轻了。
他有些犹豫要不要带着许黟去往府里。
许黟也不着急,就跟他说:“你先问你家郎君,看他要不要我去府里出诊。”
中年男听了觉得有道理,问了许黟家的地址后,便急匆匆地离开人群里。
许黟看着他离开的背影,又看了看阿旭他们,今日带来的消食丸卖得差不多了,是时候该回去了。
他起身,弹了弹有些发皱的袍衣。
……
牛车悠悠地回到南街石井巷。
这会快要到吃午时了,许黟就让刘伯留下,跟着他们一块吃饭。
许黟对阿旭道:“我想吃鸡丝面条。”
鸡丝面条,就是将煮好的鸡肉撕成条状,用猪油炸花椒,把花椒的香味炸出来后,去掉花椒只留香油。然后将这香油拌到鸡肉丝里,再调味就成了。
麻烦的是擀面条。
阿旭听到许黟想吃,就去缸里掏面粉,这面粉说是白面,但微微发黄,与现代的精细面不同,光是闻着就麦香浓郁,令人很想沾一点尝尝。
他磕一个鸡子到面粉里,再加一碗井水,半勺盐巴,便开始揉搓面团。
这时,许黟拿了一些麻绳给阿锦,让她将今日卖消食丸得到的钱,用绳索穿起来。
一包消食丸就有二十个钱。
阿锦眼睛亮亮的,高兴不已地喊:“郎君,好多好多钱。”
他们带了一个木箱装钱,收摊时,箱子几乎都要装满了。
阿锦尝试着抱起来,结果太重了,没搬动。
许黟似是随口地问:“很喜欢挣钱?”
阿锦趴在箱子前面,伸着手摸着箱子里的钱,听到这话,扬起小脸,眼睛如同月牙般地笑说:“我是高兴,郎君制的药丸那么多人想买,足以见得郎君制的消食丸有多好。”
说罢,她就问许黟,“郎君,我们明日还去吗?”
许黟对着她一笑:“明日城隍庙不开市。”
阿锦“啊”了一声,眼里带上失落,要是能每日都如此就好了。
不过小孩的心思很快又回到数钱的乐趣上。
许黟把箱子搬到屋子里,倒在桌面上,哗啦啦的一响,桌子就出现一座钱山。
一百个钱为一串,十串为一贯。
他们数完,数出两贯钱。这可把阿锦高兴坏了,蹦蹦跳跳地就跑去灶房里,告诉阿旭这个好消息。
阿旭听后也很高兴,捏了一条鸡丝喂给阿锦,问她:“可会咸?”
阿锦嚼吧嚼吧吞进肚子里,舔着嘴角说:“不咸,好好吃。哥哥你做饭越来越好了,怪不得郎君都只让你做。”
阿旭道:“是你太小了,郎君不放心你。”
“是吗?”阿锦歪着脑袋,“我什么时候才能长得跟哥哥一样高。”
阿旭愣了下,说只要十岁,就可以跟他一样高了。
十岁,是对小孩子来说,一个很重要的分水岭。乡野百姓里有句话,说这孩子只要过了十岁,就能健康活到成年了,在此之前,很多小孩都会因为各种原因而早夭。
所以,民间里出现了给小孩穿百家衣,吃百家饭,或者取个贱名,都是为了小孩能好养活。
阿锦盼着能快快长大,屋里的许黟却是看着堆成小山的钱,陷入沉默。
这钱,还是去换成交子吧。
要不然,他家没地方存放钱了。
看着堆得满满当当的小家,许黟忽而觉得这房屋有些小,他把目光放到院子里。
院子的面积也不大,只有二三十平,被一个茅房占据了,还有花坛,纳凉的茶几凳子,以及晒药材的地方,就没有更多地方可以供他施展。
莫非,要搬家?
想着搬家的诸多麻烦,许黟把这个想法压了下来。
他起身去到灶房,看阿旭做吃食也是一种放松身心的方式。
许黟到的时候,阿旭在切面条了。
他把面粉搓成光滑的面团,待醒面一炷香的时间,在案板上撒少许的面粉,面团搁在板上,用擀面杖擀成薄饼。
而后卷起来,两指放在卷面这边,开始切面。
切出来的面条长短一致,但阿旭的刀工稚嫩,没法将所有面条都切得同样粗细。
不过这个问题不大,只要面条好吃,能胜过一切。
用面粉加鸡蛋、盐巴再搓面,是陈娘子教给他的手艺,陈娘子说这样做出来的面条弹滑可口,味道更香。很多面馆里做的面条,都有秘制的方法,从来不告诉别人的,但陈娘子还是将这个方法告诉了阿旭。
虽不知道加鸡蛋加盐之后,这面条为什么会变得更好吃的原理,但许黟在吃过一次后,便爱上了。
好吃。
实在好吃。
阿旭看许黟喜欢吃,就变着花样想浇头。
市井里,一只家养的成鸡只卖八十个钱,算是肉价里面比较价贱的。
自从阿旭学会更多菜式后,他常会买一只杀好的鸡回来,烧、焖、炒他都会。昨日买的鸡还剩一些肉,今天做的鸡丝就是拿它来做的。
这会许黟过来了,阿旭把切好的面条下到呼噜滚动的开水里,拿着碟子夹了一块鸡丝让他尝味:“郎君这味可以吗?”
“可以!”
许黟吃后,满意地说。
待面条煮好,把这拌好的鸡丝铺在面条上,这午食便做好了。
今天多了一个刘伯,他们就在院子里的茶几边吃饭。
每人手里都捧着陶碗,皆是埋着头嗦面,没有一个人开口说话。
实在是这面条太好吃了,用花椒炸过的猪油又香又麻,筷子一拌,每根面条都裹上酱汁的油光,这面条还要比寻常的面条有嚼劲,味足量大,吃着特香。
“老夫我活了这么多年,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面食。”
吃完,刘伯擦了擦嘴,感慨的说。
许黟吃过的美食就多了,但依旧被这种朴素的食物惊艳到,这面条的麦香味十足,是以前他吃再多次面条,都没有吃过的口感。
“陈娘子说,哥哥做的面条都可以去市井里摆摊啦。” 阿锦自豪地说道。
阿旭面色微微发红,有些不好意思地没抬头。
许黟和刘伯都赞同地点头,这样的面条在市井里也是极其受欢迎的。
“阿旭要是当个厨子,想来也能有所成就。”许黟道。
阿旭一听,连忙摇头:“我不当厨子,我想跟着郎君学医。”
许黟哑然笑了笑。
他也就说说罢了,真的要阿旭去当厨子,许黟可舍不得。
食过后,刘伯没有在许家多待,时辰不早了,他还要去城门口接散客。
许黟把人送出门,便回到灶房里忙活药材去了。
另一边,离着许家只有三条巷子的庞家。
庞家是南街新来的住户,入住时很低调,没有引起任何的热闹,随从里只有一个老仆人和一个小厮,由两辆驴车装着箱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