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恶婆婆的好婆婆系统6
“小哑巴铁了心不听话, 只好用点特殊手段了。”小木屋里,姜老太的声音传了出来。
过了会儿,传出另一个男人沙哑的声音:“秋收快结束了, 分粮那天,我把正信喊来,你把小哑巴也叫来,灌点酒,直接让他们成事。”
“诶!”姜老太忙不迭地应了, 喜得眉开眼笑:“事成之后,志伟的工作就稳了吧!”
“那还用说。”男人轻哼一声,透出一股得意来。
姜老太见状, 连忙说道:“关键时刻, 还得你这个亲爹来才靠谱。哪像那个短命鬼,什么都没给他儿子剩下。”
男人听了就更得意了,抽着旱烟,若有所思道:“这些年,你为了替我保住这么个儿子, 也受了不少委屈。你放心,我的儿子,我一定给他安排得妥妥当当, 除了名分, 我其他儿子有的, 他也一定会有。”
姜老太听了更是激动,连忙上前,为男人推拿肩膀, 极尽温柔小意, 让男人十分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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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家三口又吃了顿饱饭, 马老太打着饱嗝,摸着浑圆的肚子,望着桌上啃的干干净净的鸡骨头,心里头满意得不行。
这样的日子,真是神仙都不换。
一扭头,看见同样因为吃饱喝足露出笑容,梨涡浅浅的儿媳妇杨晓雅,她也不觉得碍眼了。
毕竟那小穷鬼,还是因为她来的呢。
一高兴,马老太就忘了算计,甚至还不等系统发布任务,直接就对儿子马建明道:“记得收拾干净厨房!”
正啃着鸡头的马建明也不计较了,连连点头。
这一顿饭,吃得人高兴呐!一整天的疲惫仿佛都被一扫而空。
杨晓雅也不好意思干坐着,回到房间又出来时,手里已经拿了件背心,忐忑地递给了婆婆,轻道:“娘,我现在这肚子才五个月,还要再长呢,现在做了背心,只会浪费布料,穿不久的。我留了小块,等着给孩子做一件就够了,剩下的布料我先给您做了件,您试试,合不合身。”
马老太闻言,十分惊喜地接过那件背心,爱不释手。“这话说的,布是有弹性的,肯定合适!”再说了,杨晓雅一手针线活是真没得说,做出来的衣服就没有针脚不齐整,不好看的。
马老太一边说,一边拿起背心进屋,一副迫不及待要试新衣的高兴劲儿,看得马建明暗自撇嘴。
隐晦的目光扫过杨晓雅,他心中暗暗打定主意,这以后,要实在找不着‘那个人’,他就也找个会针线活的媳妇,一定要在心灵手巧和讨老娘喜欢这方面拔得头筹,胜过大嫂才行。否则以大嫂的精明程度,不得把老娘哄的晕头转向,连自己有没有儿子都忘啦?
可‘那个人’出现的话呢?
万一‘她’没有大嫂城府深,进门后会不会吃亏啊?
洗碗收拾厨房的时候,马建明就一直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问题。
但只一点,他很肯定。
必须攒下足够的私房钱,这样才能和大哥一样,娶个合心意的媳妇!
否则光是等抠门的老娘觉醒,那真要等到猴年马月了!
——
日子忙碌又充实地过着,又经过了好几天的繁重劳动,对庄稼人而言最重要的秋收终于告一段落。
分粮这天,家家户户兴高采烈,因为今晚,每户人家都能吃个丰盛的晚饭了!
只有大队长媳妇儿骂骂咧咧,在人群里不时踮脚、张望,似乎是在找什么人。
“彭婶,找大队长呢吗,我刚瞧见他拉着个人,往姜老太家去了!”
彭大昌家的闻言脸色一变,啐了一口:“放你的屁!年纪轻轻不学好,学长舌妇多管闲事!你彭叔拉的是我远方表哥,最近家里死了人,来咱们山上看坟地的,去去去,小孩子不要管这种事,当心招了晦气!”
随便找了个借口赶跑那个明显想看热闹的小崽子,彭大昌家的扭头往家里走去,但刚走上小路,四下无人时,她就绷不住了。
“好你个彭大昌,这么个重要的日子,你还跟那不要脸的婆娘不清不楚,都当爷爷的人了,还这么不害臊!”她一路骂一路走,直到彻底听不见骂声了,满脸通红,眼神迷醉的马建明才从树后摇晃着走出来。
望着彭大昌媳妇离去的背影,他嘿嘿一笑,跟了上去。
彭大昌跟不要脸的婆娘啊。
这种热闹他可不能落下。
要是趁机闹大了,还能叫那对老不要脸的,都丢一次大脸!
——
“彭大队长特地陪人家正信来一趟,还送了那么多礼,你就是不同意亲事,也至少得赔人家几杯酒,这是应尽的礼数!”
在养母冷冷的言语下,马秀婉虽然觉得憋屈,也不敢反抗。何况只是喝点酒,应该没什么大不了的吧?
她于是将碗里的白酒一饮而尽。
辛辣苦涩的味道呛得她大咳好几下,眼眶因此泛红,盈盈水眸,愈发我见犹怜,看得对面的叶正信眼都直了。
姜老太与彭大昌相视一眼,嘴角扬起一抹得逞的笑意。“好了,大队长今天还给你二哥带了管新药,我带他去你二哥房,你给我在这里,招待好人家正信。”姜老太说着,就带着彭大昌出了门,根本不给马秀婉拒绝的机会。
等马秀婉感到浑身燥热,对面的叶正信看她的目光越来越不对劲,她终于生出了一丝危机感,下意识地转身就跑,但男人已经从身后将她整个抱住。
“去哪啊。”男人带着异味的气息喷洒在她耳后,马秀婉汗毛倒竖,满脸惊恐。
她终于明白,这一切都是养母的圈套!
她奋力地反抗着,但浑身都失去了力气,她只能绝望地任由身后的男人摆布。
吱嘎——
门不知什么时候打开,一个高大的身影走了进来,一声巨响之后,她终于脱离了那恶心的束缚。
马秀婉大口地呼吸着,同时双腿一软,但她没有倒在地上,而是落入一个温暖的怀抱里。
她茫然抬眼,对上一双魂牵梦绕的眼睛。
她张了张口,似乎想说些什么,但是男人通红的脸,和迷离的眼神,又告诉她,这人也是喝了酒的,而且还喝了不少。
他每次喝完酒,就会打抱不平,还会做些让她担心又羞怯的事,但每次酒醒后,他就会什么都记不得了。
要是搁在平日里,她只会默默地承受,然后在他酒醒前离开,但这一回,身体里传来的燥热,和逃过一劫的侥幸,让她突然不想做个默默无闻的梦中人了。
她看了眼地上昏迷不醒的叶正信,下定了决心,拉起眼前的马建明,转身飞奔。
他们这个村从前就叫大岗村,村尾有处小宅园,分前中后三部分,是早年大地主给他的外室专门起的房子,用的都是上好的材料,尤其是小院,栽了不少草,建的精致又清雅。
建国后农民翻身,但物资短缺,人们拿走了这宅子里所有值钱可用的东西后,还放了把火,想把房子烧个干净。
结果,也不知道当年的大地主到底用了什么材料建房,一通大火下来,房子竟也没有被烧塌,只是被烟熏得乌漆麻黑,再不复从前的美观精致。
某些眼红的人,依旧住不得,也毁不得这里,倒将自己陷入了进退两难之地。
只好放弃了这地方。
时光流逝,宅子经年失修,越发显得破败,再加上本就处在村尾,只接壤了一片竹林,除了春季出笋的季节,平日里都没有人会往这个方向来。
也因此,无人听见,这个傍晚,自废弃的宅院里传出的,断断续续的,女子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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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梦半醒间,马建明感觉怀中多了个香软的躯体,萦绕在鼻尖的淡淡清香,像极了前几回梦中的味道。
想到这里,游离的意识瞬间回归,他乍然清醒,用力地抱紧了那团香软,同时睁开眼睛。
但四周一团黑暗,他低头,凝眸而视,除了一层莹莹如白玉般的肌肤,旁的什么也看不见,更别提怀中人的五官。
“你到底是谁啊。”他喟叹着,依照直觉,大掌抚上怀中人的脸庞,入手处,肌肤一片细腻冰凉。
突然,他的手掌似乎探到了那人的口鼻间,感受到那原本温热的气息顿住了。
马建明一阵欣喜,原来怀中的人也是醒着的,所以这根本不是梦。
他揽住人,低头吻上她的额,轻声道:“告诉我你是谁好吗?我找人上门提亲。你放心,我一定会负责的。”
他话音落下后,这个阴暗而封闭的空间便陷入沉寂。
良久良久,要不是两人紧紧相拥,能够清晰地感受到对方的温度,马建明会以为,自己还在梦中。
怀中人终于出声了:“不、不管我是谁吗?”
娇娇软软的声音,磕磕碰碰的语调,马建明半个身子都酥了。
他难道真的遇到了个妖精?
不然,怎么只会在酒后,意识朦胧间才会遇到她,等一清醒,就空留满怀余香?
见他半天不吭声,怀中的人很是失落,她挣开他的怀抱,躺远了些,本来搭在他腰间的玉臂也收了回去。“你、你就当、当是梦。”
马建明如梦初醒,连忙将人抱了回来,紧紧拥住。“不,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想说,不论你是人是妖,我都娶!诶,你要是个妖精,那你得有洞府吧,那环境怎么样?我找普通媒人上门,不会吓到她吧?”
但如果不找媒人,又好像名不正言不顺,不但村里人会嚼舌根,对女孩子也不尊重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