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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美人 作者:凉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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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你哪里来的胆子到这个地方来?”
“我被我的血奴骗了!”我忍不住张口为自己辩解,“你们不应该把我关在这里,我从来没有伤害过人类。”
道伦森愣了愣,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一般忽然大笑了起来。阿尔弗雷德冷峻的目光再一次投到我的脸上,我的背脊一阵发凉。
“小鸡仔,我从来没有见过像你这样天真的吸血鬼,怕是你父亲转变你以后就把你扔了吧,看你现在这副蠢样子。”道伦森笑够了,用力地冲我眨了眨眼睛,这个动作让他阴柔的脸显得更加怪异。
我涨红了耳朵,想要反驳却无言以对。他说的没错,我的那个所谓的父亲确实糟糕透顶。
“听清楚了,看在你如此‘善良’的份上,我透露给你一个消息——你这囚室排在十一号。我们从明天开始将协助教会处决你们这些脏东西,从一号开始,一天一个,到十二号为止。不过你要感谢我,隔壁,那个鬼哭狼嚎的十二号,他快撑不住了,谁叫他一天到晚发疯!我会告诉教会,他死了以后把你关到十二号里面,最后一个处决,作为对你‘善良无害’的奖励,感谢我吧,哈、哈、哈!”
他最后几声笑听得我毛骨悚然,这些不分青红皂白的话很快激起了我的愤怒,但我只能回到自己的牢房里,眼睁睁地看着阴阳怪气的男人踱出出囚室,然后阿尔弗雷德看都不看我一眼地锁上了门大步离开。
确实,人类,尤其是教会的信徒,对血族的仇恨可能比他们的信仰更加坚定,无论是否杀生,吸血鬼都是一件应该被火化的脏东西。
我无奈地走到角落里呆呆地坐着,我不想被烧死在神台上,但这间密不透风的囚室让我没有任何办法逃离,这个现实让我非常沮丧却无可奈何。
每隔一天,教会或者猎人会给我丢一只死老鼠或者是别的动物,都是肮脏或死去的,我不想喝那种污秽的血液,那会让我难受上好几天,但是不得不将一整只脏老鼠吞进肚子里来维持生命,血族的饥饿与人类是不同的,它能让我彻底发疯,最后癫狂着变成一具干尸。
第四天的时候我又见到了阿尔弗雷德,那个沉默的大个子,他给我带来了一只干净鲜活的白兔。
我瞪大了眼睛与那只兔子对视着,从它红通通的眼睛里看到了自己猩红的瞳仁。似乎是因为我们对视了半天后发现彼此都是任人宰割的猎物,我忽然不忍心杀它,吸完血后用梅丽阿姨教我的办法,耐心地舔舐它的伤口,让它慢慢地恢复,接着便把它放出了囚室。我至今还记得那时候阿尔弗雷德看我时冷漠坚硬的眼神,他一定是像道伦森一样,觉得我是个故作姿态的精神病。
第六天,我几乎放弃了一切逃跑的打算。这时候几个红袍猎人忽然走进来,粗暴地用绳子捆住了我,像拖畜生一般把我从十一号囚室里拖出来,往十二号囚室拽。我知道那个被关在隔壁的家伙恐怕已经死了,他是饿死的,因为他的疯狂,教会和猎人都没有给他任何的事物,让他变成了一具面目可憎的干尸。
我看着那具干瘪的尸体被运出囚室,忽然想到:如果我继续每天这样坐在囚室里听着自己的同类被烧死时发出的尖叫和呻吟,与死去的老鼠为伴,说不定用不了十二天,我也会彻底的疯了。
尸体处理完毕后,两个猎人把我从地上拉起来,拉到十二号牢房的门前,我忽然惊讶地发现十二号牢房的右边还有一扇门,这扇门比其他的囚室门要老得多,上面刻着的数字是“13”。
十三号,道伦森说从一号到十二号,那为什么会有十三号?
身体被粗暴地扔进囚室,感觉要摔散架,但我的精神却变得好起来——隐约觉得一切都有转机。
十二号囚室的四围墙壁上都是斑驳的抓痕和血迹,我走到靠右边那堵墙边敲了敲,金属的质感没有什么不同。我不甘心地摸了摸,又绕着整间囚室盲人一般抚摸着墙壁走了一圈,忽然发现右边的那堵墙更加粗糙。
我僵了僵,凑上前去仔细地看那堵墙壁,不出预料地发现墙壁上都是细密的抓痕,比其他几面墙密了几十上百倍,那斑驳的痕迹自上往下越来越密,到了最下边,出现了一道拇指粗细的刻痕。
原本关在这里的血族没有发疯!
我一下子就明白了,他也像我一样察觉到了十三号囚室的异样,试图从这里找到逃离的办法,十三号囚室一定是与众不同的,因为两间囚室的交界处不像其他地方毫无破绽。他装疯四处抓挠是试图掩盖自己的真实目的,可惜路没有挖通,他就因此被饿成了一具干尸。
我跪下来,伸手抚摸那道刻痕,那墙壁大概给挖穿了一半,再用指甲用力地往深处抠,几乎是立刻半长的指甲齐根折断,一阵钻心的疼。
我赶紧缩回手,幸好血族的指甲长得快,不一会儿就恢复了原状,我再次伸出手去,发现这金属上几乎没有任何变化,真难想象先前那人是怎样挖出这么深的痕迹来的。
我看了看自己不大做粗活的手,忍不住叹了口气。
挖吧,没有别的办法了,除非想被烧死。
接下来的几天我就在不断刨那一条缝隙中度过,不得不说教会提供的食物实在没有办法满足一个正在成长的血族的需要,我的手指在抠挖中变得稀烂又复原,重复了很多次后,这糟糕的饮食让我感到全身的能量都消失了,连手上的血也不再能够飞快地止住,最后当我的指尖碰到湿软的泥土时,十个手指都成了血萝卜。疼痛似乎是会蔓延的,不再停留在指尖,而是顺着手臂爬向四肢百骸,连带着头皮和心肺也一起感到了难以言喻的痛苦,我咬了咬牙,叼着不知哪个猎人送来的生鱼勉强算是补充体力,鱼腥味虽然让人非常难受,但多少胜过死老鼠。
终于在第十二天之前,我成功地挖开了这条泥路,面对着潮湿的泥土我忍不住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进去吧,阿德莱德。我对自己说。
幸运的是我的体格并不十分高大,挤进那条狭窄的小道没有太大问题,泥巴落了一头一脸,我只好闭紧嘴免得把土给吃下去,爬行的过程中我还得用挖出的泥把已经经过的通道堵起来,这样教会的人发现了,多半会以为我逃出了地牢,而不是躲在另一间囚室里,这可能会让我安全不少。
这一条不足半米长的路,花了我靠近五天的功夫,在里面爬行了超过一个小时,重见天日的时候我差点流下眼泪。
十三号囚室确实与其他房间不一样,它看起来更加的古老而亲切,里面甚至有简陋的桌椅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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