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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子开张了(H) 乱仑系列(未删节) 长日光阴(H)

分卷阅读112

      小蜜娘 作者:沈桑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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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娘紧了紧外衣,憋了一上午的问题,如今终可一吐为快,“阿哥,奈不会真写一本书吧?”

    沈兴淮瞥了她一眼,问道:“有何不可?”

    蜜娘嘴巴可以装下一个蛋。

    沈兴淮伸出手捏了捏她的脸颊,蜜娘直呼痛,沈兴淮又笑着揉了揉她的脸。

    “蜜娘,我们出生在一个好的家庭,有一群努力向上的长辈,人得到的越多,有些本真的东西越容易失去,写一本书是希望能够警醒后人,前人栽的树总有一天是会倒下的,最主要的还是后人能够自己会栽树,我们不知道后世会发生什么,但我希望我们这一辈优秀的品质能够一直传承下去。很多东西财富、功名也许一个战乱就会没有,但是一个人生存的能力、本身的品德永远是人体内最坚强的东西。”沈兴淮很早就萌生过写些东西给后世的想法,也不枉他来此世。

    借一个家族的发展他希望能够体现一些他想要表达的,也许不能改变主流的思想,但亦是希望有所启发。

    蜜娘望着她兄长的背影,如同一座不可翻越的大山,她记得儿时阿哥就会一直教她,她也曾想过世上为何有她阿哥这般聪明的人,好似天生什么都懂的,直至今日,她似是明白她同阿哥的差距,不仅仅是在阅历见识上,更是一种思想的深度。

    沈兴淮回头见她还未跟上来,见她表情呆滞,好笑地问道:“怎么呆住了?”

    蜜娘加快脚步,“阿哥,我觉得我这辈子都不可能到你这么个高度……”

    “如果,你长到我这么高,姆妈可能会哭死。”沈兴淮故意歪曲她的意思。

    惹得蜜娘追着他打。

    第二日沈兴淮竟是真的带着纸笔过来,让沈老爷子老安人说,他记。两老兴致高涨,这心情一好,那病也好得快了许多,没几日便又生龙活虎了,两人每日最期待的事情就是同孙儿说道,每天就是搜刮脑子里那点子东西。

    不久后就是秋分的阿太酒,有了夏至在前头,秋分的阿太酒就按照夏至的办,没有了第一回 的手忙脚乱,夏至如今有了孩子,但仍然惦记着这个妹妹,秋分也依恋夏至,每个月都要到夏至那边住上几日。

    蜜娘画了几幅花样到秋分那儿,秋分毫无意外再做绣活。

    “噫,这个图案秀给谁啊?”蜜娘看着秋分手上戏水鸳鸯图案的荷包,问道。

    秋分缝完一针便不缝下去了,放进针线篮里,“给我阿姐的,我过几日到镇上去。”

    蜜娘敏感地发现她把那个荷包塞到了针线篮的最下面用上头遮盖住,女孩子的心思总是这么细腻又多疑,她不禁联想到那一日在莲姐儿家的巷子口,迟疑了几分:“秋分,奈,最近怎么老去镇上?”

    “陪我阿姐呗,替阿姐照顾照顾孩子。”秋分笑着拿起蜜娘画的图案。

    花氏端着点心茶水进来,蜜娘问候了一声。

    花氏见了她很是高兴,说了几句,瞧见秋分在看图案,道:“秋分,奈这回就别去镇上了,老打搅奈阿姐姐夫啥样子,奈都要拜阿太了,这个月就别去了。”

    蜜娘看向秋分,她们自小一起长大的,蜜娘能感受到秋分的不乐意,但秋分自小不是爱表现情绪的,抿着嘴:“我最近绣了一些东西,要送给绣楼,再挑些线回来。”

    “咱们家又不缺这个钱,奈老是绣这绣那的,别眼睛看坏了,让奈阿耶送过去不就行哩。”

    秋分的绣工极好,绣品都是上上品,绣一些大的,都能卖上颇为不错的价格,花氏也向来以这个为傲,在外头夸过很多回。

    秋分不乐意,蹙着眉头:“阿耶不知道我要什么线,我就住几日。”

    花氏对这二女儿向来没什么话可说,见说不通,只扔下一句硬邦邦的随你吧,有些生气地走了。

    蜜娘小心翼翼地望着秋分,秋分低着头看图案,没有任何反应。

    “二伯母也是不想让奈累着……”

    秋分抬起头,眼眶有些红红的,笑了笑:“没事,我都习惯了,她待我,便是从来没有一句好话的。她,不喜欢我的。”

    蜜娘心疼之色溢于言表,她见过二伯母待夏至姐,全然不是同秋分这般的,儿时且未觉如何,越大,便是越觉这对母女当真不似母女。

    她坐了一会儿,宽慰了秋分便是归了家,范先生得了一副好的字帖,邀她一块儿欣赏,她如今满心满脑都是秋分,如何欣赏得来。

    范先生收了字帖,便问:“今日怎得这般魂不在心?”

    蜜娘眼中带着迷茫,“先生,这世上可有不爱自己孩儿的父母?”

    范先生坐下,“万千之大,自是有的。这做父母的,有百般疼爱、有严厉万分,自然亦是有那冷酷无情的。人与人是讲究缘分的,父母缘浅,子女不亲,皆是有的。怎的了?为何想到这些?”

    蜜娘长叹一声,小小年纪竟是学那老者,范先生失笑。

    蜜娘眉毛下垂,道:“只觉这世上颇多太难懂之事……”她不明白,秋分亦是二伯母之女,为何二伯母可以待夏至姐那般亲近,却能够待另一个女儿那般疏远。

    蜜娘正是心疼秋分,秋分却早已看开,又开始绣那戏水鸳鸯的荷包,想起那人,脸上泛起一抹绯红,手上针线飞快。

    秋分又是去了镇上,蜜娘闲来无聊,看沈兴淮写那家书,沈兴淮名字起的亦是简陋,沈氏家书。沈兴淮上一世本就是理科生,学文还是这一世的事情,他写这本书的目的并非是要炫耀文笔、展现水准,所以他选用了朴实而简洁的文笔,只要是读过一些书的人,大底都看得懂。

    他写完一点让蜜娘一边看一边改错字,蜜娘经常会看一些话本游记,于他兄长这一类文风却是少见,若说是记录还有些小说话本的味道,言语没得夸张浮华,朴实中带着一些独特的吸引力。

    蜜娘看了入迷,天天催着他继续写,沈兴淮本是打算一点点写的,竟是被她催着写了不少。蜜娘话本游记看得也不少,还能替他提些意见,他便是欣然接受。得知他要写本家书,沈三竟也是兴致勃勃地过来看,江氏也来了,看过之后,有些事情,是沈三经历过的,老爷子老安人记不大清了,他倒是清楚,许多不清晰的地方倒都是他来补充的。

    范先生亦是未见过这类文体,似是记事又类话本,但描绘之下确实是不错,毕竟这本书是为了传给后代看的,无需多华丽的文体,道:“此作用来警醒后代委实不错,以前人为鉴,醒后人。”

    秋分爱往镇上跑是大家都发现了的,江氏嘀咕:“秋分怎的总是不在。”

    蜜娘亦是这般想,自阿太酒过后,秋分便是常常住镇上,夏至和苗峰打算在县里头开一家木活铺子,专门买一些小玩意,夏至脑袋灵光,觉得那些木桶啊、木梳大伙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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