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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子开张了(H) 乱仑系列(未删节) 长日光阴(H)

第569章 《死寂》收益(求订阅,推荐》

      等莱曼等人初步处理完《穿着prada的恶魔》改编版权一事,已经是十月下旬了。
    《死寂》也在海外放映了接近二个月,在蓝蝶影业发行部门的时刻关注下,一步一步的朝上攀登。
    2亿,2亿2千万,2亿3千万......
    直至结束。
    最终,《死寂》以北美1.22亿,海外1.15亿,全球总票房2.37亿的成绩完美落幕。
    这是温子仁又一部以小博大的作品,虽然没有《电锯惊魂》有着长久、顽强的系列生命,能源源不断的创造利润,但依旧给好莱坞带来不小的震撼。
    当然,论声势并不算什么,甚至许多观众从头到尾都不会去看,可这电影赚钱啊。
    制作费用+宣发不超过4500万美金,其中北美院线分账4880万,海外院线分账5750万,海外发行支出1725万,总花费1.6855亿美金,净利润6845万(蓝蝶影业的宣发抽成就不算了,一般来说是北美百分之15,内部价)。
    而这6845万的票房利润是完全属于制片方的收益,当然还要再扣除温子仁工作室的1369万,所以,萤火虫影业在此项目上的纯收入为3676万。
    看起来似乎很少,尤其对比2亿的体量来说,但在以前莱曼还没有北美发行渠道时,这3600多万都赚不到。
    而且众所周知,好莱坞电影最赚钱的是线下和版权周边。
    以迪士尼集团为例,每年的票房收益还不到公司年利润的2.5成。
    当然,萤火虫影业没人家那么深厚的版权开发手段,又是房地产又是玩偶的,但基本也能在线下收获影片票房利润的2倍。
    至于迪士尼,一部影片的利润来源,如果票房收益占到线下+版权的1/4,那就算是失误。
    而在《死寂》全面下画之后,就开始发行dvd,第一周就上了销售榜,排在第二,一共卖出11万份;
    发行光盘之后,还有电视台,收费点播,或者卖断一轮播放版权;
    电视台之后,还有周边销售,这部分,萤火虫影业都是授权,卖给美泰等玩具公司角色形象,这里值得一提的是,木偶比利的同名玩偶竟然卖的不错,一般来说,恐怖电影的周边那是相当没有潜力,算是意外之喜。
    粗略算下来,《死寂》项目至少能给萤火虫影业带来8454.8万美金,而且还是刨除了温子仁工作室的2成版权收益的总账,而温子仁也将从这部电影中拿走3419万美金,扣除制作支出,盈利2769万。
    大家都说好莱坞工业化,流水线式的盈利手段当然也是其中的一种,这保证了好莱坞开发大片风险的降低。
    这一天,莱曼给经纪人约翰逊打了一个电话,除了吩咐他继续笼络劳伦-魏丝伯格,也让他去催催海外分账。
    卖座的电影很赚钱,但通常一到两年内,分账问题都是一种困扰,从院线手里拿钱,大家都喜欢拖着,毕竟,这么多钱在手上,吃利息都是一笔利润,还不用分享。
    而现在,萤火虫影业最差的就是现金流,先不说债务,开发新项目也得拿钱才行。
    是以,这一段时间,他跟着管理层四处处理分账事宜,盯着一笔笔的利润收回公司。
    拿这笔收益来说,线下是长远分账模式,一般一两个月交割一次,收入进来了,还要缴税,因为普华永道的帮助,各种避税手段齐出,也做不到高科技互联网公司那般的不要脸,大约也要交纳总收入的百分之10,也就是845万美金,而如果不避税,起码利润的百分之37都要上交——联邦所得税是真高。
    毫无疑问,赖谁的钱都不敢赖美国税务局的。
    当然,这首先,是海外分账的钱先入账户。
    国内的那点分红,分给温子仁工作室,再还一千万给古斯塔就没了。
    随后就票房分账问题,陆续磨蹭了一周多,最终萤火虫影业只收回4155万,外加线下第二笔账务还未收回,其利润至少在2000万左右。
    而得到的,是债务全部还清。一身轻松。
    ......
    两天之后,也就是10月27号。
    公司开始准备立项《穿着prada的恶魔》。
    随后在改编事宜上,劳伦果然不想让外人插手,把杂志主编的形象变得稍微正面一点——一个时尚圈赫赫有名的女人,竟然容不下自己的下属,这是搞笑吗?
    关系到剧本创作的逻辑与人物智商问题,甚至是电影的剧情质量,莱曼直接撇开劳伦,让编辑部门借个壳子,重新**出一个比较合理的职场故事。
    合约里虽然写有劳伦可以参与编剧,但并不代表着萤火虫影业就不能改编,参与与决定权,那是两码事。
    很快,劳伦就发现自己被骗了。
    什么福克斯,什么萤火虫,都是一丘之貉。
    亏得自己被敷衍第一次之后,又上了当。
    可吵闹是没用的,劳伦虽然被骗,但她不傻——傻子怎么可能会用玛丽苏小说恶心自己的上司?而且全文都是隐射,没一处指名道姓,却偏偏读者都知道写的是安娜-温图尔。
    最关键的是,安娜想让法院出面都不行,因为小说是虚构的。
    当然,改编这种事,通常也不会让作者本人满意。
    例如《阿甘正传》的作者就公开大骂制片方,说是瞎改,却也妨碍不到电影成为经典。
    或者说,改编的行为本身就是一种再创作,那是蕴含个人不同的思想的。
    就像劳伦喜欢贬低自己的上司,莱曼却想把这个角色变成一个事业女强人,设定都完全不一样。
    作为一部主打女性市场的电影,原版的《prada》就很不错,女主安妮-海瑟薇的种种造型甚至成为了那年的流行款。深受各种女孩追捧。
    这电影也是主打时尚圈的那种氛围,而不是什么剧情,故事非常简单,用“丑小鸭变成白天鹅”都能概括个大致。
    最后,女主辞职,也是从心灵上变得“白天鹅”。
    总而言之,角色美美的,穿搭够时尚,这电影就初步成功了。
    虽然简单,但其实不算很容易。
    会拍女人的导演,业内并不多,而莱曼自己是不打算拍这部作品的。
    没啥意思,也没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