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大恐怖
这绿金精又叫青金石,本是寻常的玉石,但在西域,却是炼制秘药“哲人石”的原料,可点石成金,长生不老。从常识角度考虑,长生不老药这东西,古往今来那么多王侯富豪都在偷偷或者光明正大的练,但真的练成的人只存在于神话中,或者是那几个道观用于标榜自己玄门正宗,宣称自己开山老祖曾经得道升仙,从没听说百年来有谁真的在众目睽睽之下成仙的。
万历年间的龙沙谶一事,倒是有人比照古籍,宣称太仓州将有八百陆地真仙,斩杀蛟龙所化的丰臣秀吉,随后得道成仙,还把大学士王锡爵守寡的女儿推为教主,说她是王重阳转世,是来册封神仙的。
你们要成仙,礼部和道录司同意了吗?这种事怎么可能是真的!
那些文人吹嘘起神仙的道行,倒是头头是道,什么蹈海而行,元神出窍,前知二百年,后知二百年,天下哪有这种人嘛,朕是不信的,除非你让朕亲眼见到神仙,不然朕绝不信神鬼之说。
所以番婆子若直接告诉朕,她练成了哲人石,只要吃了就能长生不老,得道成仙,朕多半会觉得她被鞑子吓傻开始说胡话了。
白日飞升有可能,嚼两根毒芹就行,长生不老则全无造假可能,otg2ntc=人只要活着,过了二十岁就会开始衰老,这是再怎么温养都挡不住的,生老病死,此乃生老病死。
什么返老还童,三四十岁的老东西突然变成十七八岁的少年,那都是卖大力丸的编的。
直到朕遇到了现在这档子事。
现在朕已经完全弄懂了这颗石头的用处,用秘法炼过的绿金精能不能让人长生不老朕不清楚,毕竟朕最远也就活到崇祯五十六年,晚年天天得用辽东走私来的人参吊命,后来大概是郑家看朕不顺眼,所以用北美产的西洋参充当人参,于是朕在我大清打进台湾前就驾崩了。
狗皇帝,为什么把宝贵的字节编码用来记这些东西?
跑路?跑到台湾还不够,莫非真的要跑去澳洲、北美不成?
澳洲有一神鸟,名曰鸸鹋,朕在后世听闻,澳国人用连发快枪与铁车与之交战,都败多胜少,打了两场,澳国大军都丧权辱国而归,而澳国军队乃是英吉利属国中最骁勇的一支,后来在北非与日耳曼人打得有来有回。
如此雄师都被神鸟鸸鹋打败,朕衣冠南渡是去澳洲喂鸟吗?
北美也不行,虽说当地遍地黄金,但当地狂风盛行,还和西域各藩国隔西海相望,若是迁往此处,那就等着天天打仗吧,说不定英吉利人转头就把新紫禁城烧成白地,给朕来个白地宫。
再说了,朕又不是没逃亡到美洲去过,番婆子和朕都逃过,可惜十次里有五次直接葬身鱼腹。
剩下的五次里,因为携带的百姓不够,开辟的屯田死于水土不服、饥荒和疾病,除非刘之纶给朕变出堆满港口的自由轮来,不然跑路去美洲还不如全民飞升来的实在。
思来想去,唯有在两边掐死鞑子,才有一线生机。
唉,朕居然花了几千次才发现可以用熟练度来传递消息,倘若是番婆子,只怕很快就能想明白此种关节,不须像朕一样把大半机会都浪费掉。
不过这也是无可奈何,要传递消息,江浙湖汉北须得先练出一身武艺,朕在最初几世资质极差,几千世捶打锻炼,神魂变得坚韧异常,才能做到微调武学境界,倘若是那擦破手指便要大呼小叫的番婆子,怕是早就在混吃等死了。
朕本身就是二百年后的人,按理说拂菻国的国运应该知道得一清二楚,然而山高水远,来大明传教经商的红夷人又不是精通拜占庭学的史官,只知道拂菻京城于一四五三年沦陷,末代皇帝战死,其余一问三不知。
便是有史料也不可信,隔了两百年,又兵荒马乱的,拂菻国的档案库又在城破后散佚一空,存世文献极少,大多尘封于故纸堆中。
看到这寥寥几句遗言,尽管对“崇祯皇帝”怎么击败鞑子和闯军暂时还没有头绪,如何应对穆拉德军队却有些想法。
在西门的军营大帐中,摆着一个五千比一的等比例沙盘,刷成紫色的拂菻军算子安置在城墙上,每颗算子都等于一个百人连队,城外则是数百个红色木块。
幕僚们用圆规和尺矩丈量着各个算子,几个眼睛最好,并且服用过夜枭魔药的士兵被安排在城楼上,用千里镜和建筑用十字仪测算着鄂图曼大军各个方阵的数量与方位,传令兵不停的在城墙与大帐之间来回传递着纸条与口信,把战况及时更新在沙盘上。
朕把刚刚经过整训的亚该亚征召兵被安置到东部,而精锐的君堡城防营和罗斯卫队从城墙上抽走,与骑兵一起留作预备队,城墙西段只留下勉强够填满各个战棚与箭塔的兵力。
拂菻大军不过一万,又是朕亲自训练带领,朕指挥起来如臂指使,一万人行动如同一人,传令兵骑着马将军令刚刚传下去不到半刻,各处防区的旗帜已经顺应朕的心意,带着所属的士兵往该去的阵地调动。
城中的土路上一时间挤满了士兵,两队人马相遇时迅速将四队缩为两队,顺利擦肩而过,调度间杂而不乱,只有透过路口时会稍稍停上一会儿。
当初朕为了训练他们走路靠右,废了不少周折,不同于汉人都用右手拿筷子,这些拂菻人吃饭用叉子或勺子,只是他们不分左右手,有能断文识字的还好,起码知道握笔的手在右边,但识字的兵一共才几个?
京师的年轻人倒是有不少上过学的,但摩里亚和罗斯的农民都没握过笔,朕又忙于打仗训练,没空给兵卒上文化课,不得已只能给让士兵们一只脚穿上靴子,一只脚穿上拂菻样式的人字凉鞋,操练时也不喊一二一,而是喊“靴子”“凉鞋”,一番折腾下来才教会他们哪边是左哪边是右。
全军靠右行军,是因为长矛大戟都架在右肩,只有靠右行走,两军交汇时才不会刮碰,从而快速调军,打仗就是要在细节上下功夫,只要做到不过不失,水准以上,仗就赢了一半。
艰苦的队列训练得到了回报,鄂图曼人乱糟糟的前锋还没靠近到弩炮射程时,朕已经调完了军,平日用军纪和皮鞭抽打流的血汗没有白费,当士兵惧怕军法更甚于天性于敌人时,他们就会成为朕的天子剑延伸,上决浮云,下绝地纪。
只是这些兵里超过七成是摩里亚的农兵,平日为农,战时为兵,虽说皇兄对自己麾下的农兵经制颇为用心,甲仗齐备,但米斯特拉和亚该亚的征召兵却差了许多,他们平日还要忙于农活生计,只有每月闲时能操练,兵械、拼杀、军心都不如花钱募来的营兵,甚至连佣兵都不如。
倘若给朕三万不须种田营生,一心操练的战兵,备齐盔甲,剑戟弓箭,再来上七八千匹上好的大宛驹,铸造些大将军炮,由朕亲自操练一年,别说据城而守,朕连埃迪内尔都给你打下来,兵锋横扫小亚细亚,连你突厥太祖鄂图曼一世的皇陵都给你掘喽。
眼下只有农兵可用,只能凑合,先撑过眼前这一关,等穆拉德退了兵,朕再想办法去海上干上几票,然后拿借来的钱到伊庇鲁斯、十二群岛上看看,有没有愿意建功立业,为朕分忧的好小伙。
大敌当前,士兵们眼中虽然有着惶恐的神色,却没人说话,为了听清号令,临阵时士兵若无故说话是要受罚的。
但当朕披着从义大利订造的明光重甲,扛着一捆用皮带扎起的长剑,从大帐中走出时,那些卫所兵的眸子里被另一样东西取而代之。
是马。
朕一手扛着剑,另一手拎着一块马肉,是后腿上的肉,全是筋骨,特别是像这样风干之后,最是有嚼头,狗都不吃。
兵丁们眼中,只剩下深深地怖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