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七章:煮酒论豪情
“好酒配豪杰,也算是绝配张大哥,我敬你。”秦锋说完,也不含糊,酒坛凑到了嘴边,狠狠地闷了一大口,旋即放开酒坛,满嘴酒气地说道:“爽啊哈哈哈哈。”
“恩,不错,酒痛快,人更痛快,我就喜欢和你这样的爽快人做朋友,秦兄弟,你说我们两人总共才见过几次面,可是我总觉得和你有缘啊今天能够和你坐在一起,喝喝酒,聊聊天,也算一大幸事”说完,张伊森再是猛灌一口酒,尽显豪情本色。
见状,秦锋也是酒性大开,豪爽一口,道:“我们这叫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啊”
“哦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好诗,好诗,英雄豪杰的交识就应该这样,荡气回肠却又不邋遢啰嗦,好啊”张伊森笑容满面,满嘴称赞地说道:“秦兄弟能够在交友方面有如此心境,相比心中必是豪情万丈,可是今天美酒加上兄弟你我之间的情谊,诗句中没有这两样东西,怎么能行”张伊森指着秦锋,豪迈地说道。
“张大哥好雅兴,那小弟我再来一首,可好”秦锋眉飞色舞,助兴地说道。
“恩,愿闻其详。”张伊森毫无形象地坐在地上,眼中满是期待,静候秦锋佳音。
“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万里黑寂一篝火,萍水诉说众豪情。”
“好好诗,太好了。在这万里辽阔的黑夜之中,只有这一团篝火陪伴我们萍水相逢,你我酒逢知己,趣味相投,当然是千杯都嫌少了”
张伊森眼神微亮,看着秦锋,满口不绝的赞扬道:“短短四句,于境于情,鼾快流畅,秦锋兄弟果然是满腹经纶啊”
“班门弄斧而已,实在登不上大雅之堂。”秦锋一口酒后,大笑问道:“我想问问张大哥对于古往今来,豪杰二字,怎么看”
“噢豪杰二字,我想想啊”张伊森灌了口酒,沉吟了一会儿,旋即笑道:“古之所谓豪杰之士,必有过人之节,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匹夫见辱,拔剑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为勇也;天下有大勇者,卒然临之而不惊,五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也,故称其豪杰。”
“恩恩,逞一时之勇者,不过是莽夫,忍辱负重,其志远者,才可称大丈夫。这话我赞同,来,干”秦锋举酒赞道,一口将酒干了。
“好干了”张伊森也是毫不犹豫,拿起手中的酒坛,一饮而尽。
秦锋再度从空间戒指中拿出两坛,递了一坛过去,继续说道:“敢不敢再来一坛”
“好酒好雅兴,有何不敢”张伊森毫不犹豫的接过酒,接过就是一口。
喝了一口,张伊森醉眼朦胧,已有几分醉意,有些喃喃地说道:“天下英豪虽多,却是敌不过寂寞,比起成为英雄豪杰,我更希望身边能够有一红颜知己,听我诉怅。”
“咕噜”
秦锋也是喝了一口,听到这话,满脸通红,抱着酒坛,趴在张伊森身上,指着后者,说道:“这叫什么这叫什么知道吗”
“哈哈哈哈,这就英雄难过美人关啊”秦锋大笑道,满脸的春意。
“哎,有道理,英雄难过美人关啊”张伊森醉意上涌,显得有些惆怅,有几分伤感地说道:“只可惜啊,她不在我的身边。”
“她,哪个她欧我知道了,你思春了,呵呵,张大哥,听说你有过一段倾心之恋,能和我说说你的那个她吗”
“她呵呵。”张伊森脸色微红,眼睛有些朦胧,再次喝了一口,然后脸庞上逐渐浮现出一抹温柔,说道:“她是一个很美的女人,真的很美,这种美丽的感觉并不是在于她的容颜,然是和她在一起时的感觉,你知道吗那种心贴着心,很舒适的感觉。”
“那么,你们两人很相爱吗”秦锋眼中有着几分欣慰,似乎想到了前世,他和雨梦蝶在一起的时光。同样,那样的时光,是多么的舒心,只有在雨梦蝶的身边,他才会彻底的放松,不需要任何的防备。
特别是那双富有弹性的美腿,他总喜欢将头枕在上面睡觉,然后感受着雨梦蝶怀中的温暖,那一刻的宁静与美好,仿佛忘记了尘世的喧哗与浮夸,无法用言语描述,那是一种只有恋人才懂的感觉。
“当然,我们当然相爱,我们两人在一起的时候,眼里只有对方,总之她是我这一生中最爱的女人,为她我愿意牺牲一切,当然,我所有的努力也是为了能和她在一起,如果没有她,我不知道生命的意义还有什么”
这一刻,张伊森满脸的眷恋,语气非常的温柔,好男儿心中的柔情仿佛可以融化世间万物。
“看得出来,你非常爱她”秦锋抿了一小口酒,眼神也是渐渐的温柔下来,想到雨梦蝶,那也是他心底最深处的温柔。
“当然,在爱她的过程中,我也懂得了自己的可贵,懂得了如何爱自己,明白了修炼的意义,明白了只有足够的实力,我才能够用一生好好的守护她,这是我的责任也是我的宿命。”
“恩”秦锋听到张伊森的话,重重的点了点头,非常赞同。
修炼一途,孤独寂寞,没有目标,如何能成就巅峰只有找到自己愿意守护的东西,才能拥有坚定的目标,朝着一个方向不断努力,最终成为巅峰的存在。
世间真正的绝世枭雄,哪个不是身负情债,或许是爱情让他们更快地成长了起来
“天生我才必有用,千万莫欺少年穷
败了也要逞英雄,不怕世人笑我疯
好汉不提当年勇,只想问你懂不懂
爱恨装的很从容,有谁真正能放松
四大皆空,色即是空
眼里全是,胭脂花红
醉在花丛,笑得心痛
谁来和我,深情相拥
为爱心动,为爱吟诵
一曲高歌,诉尽情衷
来时汹涌,去时想通
人生不过,一场好梦”
这时,秦锋拿起酒坛,豪气冲天,犹如疯癫一般,大声高歌了一曲,那歌声前部分热血不羁,后面部分荡气回肠,歌声浓淡相溶,带着少年轻狂,侠骨柔情,极富入耳。
那歌声在天地间回荡,让着寂静的夜空多了几分豪迈之气。
书中秦锋唱的歌,歌的名字叫浩瀚,大家可以听一下,张杰唱的,我觉得挺有快意江湖,豪气冲天的情怀,推荐一下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