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子弹风暴
一晃眼李一从山谷回到江州学院已经过去了七年。
江州学院我早就研制出来了无烟火药。
李一研究制造出来一种高射炮,它类似李一前世李敖天在米国武器展上见到过的金属风暴和近防炮的结合体。
它有36个枪管,枪长四米五。使用水冷降温。李一称它为“子弹风暴”
子弹风暴使用特制的弹丸,每颗弹丸都带着尾翼,(弹丸与弹丸之间用硝化棉制作的发射药隔开,六十五毫米长的弹丸在前,七十毫米厚的发射药在后,每五组依次用柔性胶串联起来。)
子弹风暴有三十六根枪管和电子脉冲点火系统,还有弹药装填部件,再没有其他任何活动的零件,因为没有弹壳不需要退壳装置。工作时,唯一的动作就是推入子弹和射出弹头。
枪管中设有点火线圈,发射时,通过电子控制处理器激发在枪管中的电子脉冲点火线圈点燃最前面第一发子弹的发射药,发射药燃烧后产生的火药燃气压力推动弹头沿着枪管加速运动飞出枪口,在火药燃气压力作用下,紧接着的下一发弹丸保护盖受到压力膨胀,锁住枪管,弹头有隔热层不会因为受热爆炸。
前一发弹丸离开枪管后,膛内压力迅速降到合适的水平,此时电子脉冲立刻激发后面一发子弹的发射药,下一发子弹立刻发射出去。间隔只有大约0.0015秒。
在射出第四颗弹丸和第五颗弹丸的间歇,装填部件会迅速推入新的弹药,因此可以做到单管无间歇射击。
36个枪管并联工作可以达到的射速十分恐怖,甚至可以让飞出去的弹头连成一条螺旋的线,每秒发射出去的弹头高达一千七百多发,一分钟可以达到惊人的十万发的射速,而且它的射击距离可以达到恐怖的6000多米。
它射出多少弹头取决于它弹药箱的大小,李一设计的弹药箱为每箱两万发,子弹风暴射完一箱弹药只需要几秒钟。
前世李敖天的公司是研究智能模块的。前世李敖天在西海市的基地里的子弹风暴是智能化半自动的。
这一世,虽然有李一和高远的强行推动,但是高精尖制造业的配套产业链还无法达到他们前世的水平,智能化的全套设备还是无法实现。因此,子弹风暴只能是专门为峨眉神变强者和战车设计使用了。
李一在研究子弹风暴的同时也没有放下武艺的练习。这天她身穿一身红色的法衣,脚踏玉环步、手上一柄短剑左右翻飞,娇小玲珑的身形时快时慢,闪烁不定。
此时,她已经过了练力期、并且熟练的掌握了上百种身法武技,对暗劲、明劲、巧劲、运用自如。
招式中阴阳呼应,刚柔相辅。进入了由松入柔的阶段,在全身关节、肌肉放松的情况下练武,动作姿势逐渐协调、身躯运转自如后,再用意识引导和贯注气力,积年累月就产生出一种轻灵而又沉着、富于弹性和韧性的力量。
通过虚实变换、轻沉交互的锻炼,使得全身各部位都富有弹性和韧性。手臂看似绵软,实则极为沉重,全身极轻灵而又极稳重。这时的柔是具有弹性的,此柔若水,如滴水可以穿石,洪水可冲垮堤防,具有极大的能量。
李一此时、眼疾手快、心疾身快、足疾势快,有龙惊虎怒之威,惊弹抖擞之劲。
这就是肉身四重刚柔境界的外在表现。
内劲充盈无虚、动作纵横、往来无停滞。刚而归之于柔,柔而造之于刚,刚柔无迹可见。
正所谓“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从山谷回来经过七年的勤学苦练,李一的武道,终于有了些成就,现在的李一战力已经进入世俗江湖人的高手行列。
李一看一眼实验室里用神通草的根须培育出来的十颗神通草幼苗,对方清雪和鲁达问到:“我武功遇到了瓶颈,打算出去走走,碰碰运气看有没有机缘突破瓶颈。你们二人要不要一起出去转转?”
只是他们二人初窥入微境界的门槛一心修炼、不愿离去。
鲁达笑道:“小师妹,武道修炼,是在先死而生的绝地之中求得一线生机。我们二人跟在你身后,你哪里去求得那一线生机?所以,你自己去吧,我们就不跟你一起去了。”
李一只好自己一人乘坐飞机去了东京汴梁。
万灵亲自到机场来接李一,随行的人有很多,有赵氏宗族的人还有许多的朝廷百官。
万灵和赵楷婚后也有了一儿一女两个孩子赵哲和赵昕。
两个孩子高高兴兴的跑到李一身边叫着:“姐姐、姐姐。”
李一在两个孩子脸上摸了摸,说道:“小哲、小昕乖。”
一人给了一颗糖果,就从他们身旁走了过去。
两个孩子拿着手里的糖,莫名其妙的感觉被冷落了,被敷衍了。
万灵迎面走过来一把抱住李一激动的说道:“哎呦,好沉啊!你才八岁多就这么沉了,长大以后小心变成女汉子。”
李一笑道:“变成女汉子又能如何?”
万灵笑道:“其实,你有一个指腹为婚的郎君,现在就在汴梁。
当年你父亲和他的义兄王进一次酒后指着怀孕的谢氏和我的肚子说,若是两人都生了男孩即是兄弟,若都是女孩即是姐妹,若是一男一女便是夫妻。
后来,咱们家里出了事,娘也就不想这事了,谁料想前些天你王进伯伯来见了我,重提了此事,话里话外想要入朝为官为百姓做事。”
李一问道:“娘,你不会是唬我的吧?”
“当然是真的,娘怎么会拿女儿的终身大事开玩笑。”万灵认真的说道。
李一经历过前世李敖天的一生,虽然对自己将来可能会和一个男人在一起有些不能接受。但是,做了这么久女孩子,也早就想开了这许多事情。
李一郑重的说道:“那好吧!不过丑话说在前头,我得先看看指腹为婚的那个小子,要是不如我意,我可是要悔婚的呦!”
在这个世上恐怕没有哪个女的有李一这般了解男人。
男人这种生物最是花心、好色,却也最是痴情专一、最是情深意长,男人的爱会比女人的爱更加深沉厚重。
李一心想从小养大的小狼狗才最是听话、忠诚、干净的。哈哈!她邪恶的小念头在盘算着。
万灵笑道:“一会儿、餐桌上你就能见到他了。”
万灵设了家宴邀请了王进谢氏和王中孚一家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