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余氏大爷
浮世酒途 作者:d三土
第六章:余氏大爷
招客酒楼后面的小湖旁有个杂志亭,吴铭不想对这个世界太一无所知了,所以每周都要在那里买一本关于实事的杂志,油亮的封面人物,风度偏偏的创业着,感人励志的打工奇迹,那些都是吴铭身心疲劳后的午夜食粮。沿着杂志亭走十分钟,是一个废弃书报回收点,由一个六十来岁的干瘦老人独自经营着。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个地方是个肮脏下贱的无人区,但很少有人发现这是一个廉价的天堂。后来吴铭就发现了。
那是个星辉波澜的早夜,夕阳还没完全沉下,天际就铺洒满了漫天的星星,那些恒星,行星,流星映衬着小湖尽头血红的夕阳。吴铭沿着小湖散步,他随着最后一抹夕阳的地方寻去,在一颗翠绿的柳树下,他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影子,那瘦小的影子依偎在高大的影子里,她们脸紧紧地贴着,嘴纯甜蜜的粘连在一起,瘦小影子的头发被风吹得一阵阵地飘荡。原来,吴铭所要寻的最后一抹夕阳,它金黄灿烂的余光,全照射在了女孩侧面脸颊,多么美啊。
吴铭走到了跟前,他没有说话,他的脸上洋溢着笑意。
多么美啊,吴铭想。
最后一抹夕阳渐渐退到女孩眼角,额头,鬓发,最后消失于天际。
女孩甜蜜够了,突然发现旁边一条人影,吓得尖叫起来,唯美全然消失了。这时男方也不由得羞涩了,低着头不说话。
一对恋人像面对审判一样低着头,还是男方先开口。
“吴铭兄弟,这件事……”
吴铭微笑着示意,道:“这件事我不会和任何人说的,尤其是余老板,放心吧!”
余宛然红着一张小脸,这张脸在黑红相间的空间里显得极是腼腆,她抿着嘴唇不知说什么才好,最后只开口道了一声:“谢谢你!”
吴铭头也没回,继续朝前走去,走了几步突然扭头叫住宛然:“我才该说谢谢,对不住。”说完话吴铭继续沿着石子路飞速前行。那时,他心中总有个说不出的感觉,不是“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而是,总一天他会离开宛然,王国栋也会离开她。
小湖也不长,走到末了再往右边一拐。也就和小报亭的路重合了。吴铭想透透气,就继续向前胡乱地走。没走多久,眼前就没什么建筑了,左边是城市处理生活垃圾的场子,这就是附近的人们一天下来,勾心斗角后澎湃或失落留下的杰作。右边是个小场子,一盏黄色光线的吊灯高高悬在墙壁上,老远看去,灯火阑珊处倒像是个绝世孤立的隐士之居。吴铭好奇地走了过去。那是一个低矮的院子,有两间并排的门房,踮起脚跟就能摸到屋檐上的瓦片。一间大概是主人的居室,另外一间从里到外堆满了废弃的书刊报纸,吴铭站在门外看得出神。
一个苍老尖利的声音穿过黄色的灯光,响响地停在他的耳膜边:“小子,大半夜的想打劫我老头子呀,告诉你,我身体壮着呢。”
吴铭一急,脸上顿时汗水如珠。口里直说:“没……没,你误会了,我怎么可能是打劫的?”,一边转身,拔腿要走。
老人噗嗤地大笑起来,忙说:“过来坐坐吧,难道是怕老头子劫了你不成?”
吴铭又是一阵急,傻恁恁地道:“没……不是,我,你不会的。”回转身来一看,老头子约莫六十多岁,背直挺立,一张枯树褶皱的脸上闪烁着一双矍铄的眼睛,手似鹰爪却仿佛遒劲有力。然而短平头上,却早已花白如雪了,显得有些苍老而可爱。
吴铭走近:“打扰了,大爷。我只是傍晚散步,偶然经过贵地,没有别的意思。”
老头子又是高兴得哈哈大笑,眼睛眯成了一条线:“什么大爷,叫我老余就可以了”
吴铭想,原来他姓余,那就叫他余大爷吧。
这余大爷说话时,口里吐纳出来的气味总是弥漫着酒的辛辣与芬芳。余大爷拉着吴铭的手进了自己的居室。里面陈设简陋,墙壁的四周用旧的报纸糊上,屋顶处有几块大的掉漆痕迹,屋里除了床,桌子,板凳,一个大的黑色木柜之外,几乎没有多的器具。大爷拉住吴铭的手,手虽然粗超,但暖暖的,他说:“我那个不肖的龟儿子给我送了点酒肉,我不怕他毒我,嘿嘿。”他笑的高兴,让人觉得似乎他是真的高兴,他接着说:“养个儿子还不如养条狗,狗吃饱了还知道摇两下尾巴,哈哈。”说话同时,他又添了一副碗筷。
碗里有一根小小的稻草,轻轻地依附在碗口,吴铭发现了,悄悄将它抠出。这时余大爷已经为他倒上了一杯酒。吴铭想安慰一下余大爷,余大爷却已经开口了:“没事儿,小伙子。啊?你大爷没事儿。”
吴铭想,还是赶紧转移话题吧,就道:“大爷,来,我敬你一杯,祝你身体健康,延年益寿。”
余大爷高兴急了,不住地笑,一边大筷夹着盆里的烧白,吃得满嘴油滋滋香喷喷。那天吴铭也很高兴,他第一次自由的,不为任何目的,只为自己为生活而痛快的喝酒。他终于觉得,原来和一个没有带面具的人说话,自己也会变得诚实,也会变得如此畅快。虽然余大爷只是一个收废书的孤独老人,而他一定也还有许多没有说出的故事。但吴铭,却像在这个偌大而冷漠的城市里,终于找到了知音,也终究有了心灵哭泣的家墙一样。夜晚回去的路上,他也突然想起了自己的爷爷,对啊,好久没有听爷爷讲故事了。他的眼眶有些朦胧了,那个熟悉的贫穷的家乡又清晰地浮在了他的脑海,一颗思乡的种子,悄悄在某个时刻播种在了他心里的某个土壤,然后生根,发芽。
从那以后,吴铭有空便会到余大爷那里坐一坐,喝点小酒。后来他发现,余大爷那个装废书的房间,简直就像永远掘不枯竭的矿床。他不断的挖掘走矿产,矿产又不断地填满房间,各色各样的书都肆意地躺在那个房间,有好些几乎还是全新的,就被论斤头卖掉,实在很可惜。有一次,吴铭亲眼看见两个大学即将毕业的小伙,一人抓一头,拧着一个沉沉的麻布口袋颠簸着到了余大爷哪儿,手一放,击起厚厚一层灰烬。好不容易歇口气,两个小伙满意地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拿着卖掉的钱,加上角票整整十二块,于是欢快轻松地走了。
余大爷看吴铭如此痴迷,索性每次收来废书以后,先让他挑够了看够了再处理掉。对此,吴铭是既感激又愧疚。他没有钱报答,只好把这份感情转移成敬重与爱戴,最后这些感激与知遇的元素又凝聚在一起,组合成纯真的情感,有时,他甚至就认为,这余大爷就是他爷爷。
但后来发生的一件事,却让吴铭对余大爷的故事产生了兴趣。在一个黑如泥酱般的夜晚,吴铭走到了小胡旁,他本打算到余大爷那儿聊些话,可是走到中途又觉得时间太迟了。于是便往回走,这时身后突然一阵凉风强烈流动,一个赤条条的大黑影子从他旁边快速掠过,可能黑影太在意行走的速度,从而忽略了脚下的石头。一个踉跄,尽然狠狠跌地跌在了地上,手表调皮地挣脱主人,蹦到吴铭脚下,吴铭伸手还给黑影,黑影痛苦万分地说了声:“哎呀,谢谢你,谢谢,哎哟疼死我了……”,这声音充满让人怜悯和同情的声调,可着实把吴铭吓了一跳,听这声音不是余老板么?大半夜的他在外干啥?还是从余大爷那儿过来的呢?但毕竟他也不好意思去问别人的私事,并且想想也不关自己什么事,也就不再多想。
夜后的早晨,吴铭见余中肿着大半边右脸,但依然活气的磋着那两个铁鸡蛋,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甚是滑稽。
余宛然自从和王国栋好上后,周末很少回家了。她一心一意沉寂在自己的甜蜜世界里。爱情,就像是一个王子用世界最温存的肥皂酿制的气泡,女人躺在气泡里甜蜜地睡觉,有一天气泡会轻轻的破裂,女人从气泡摔下。结婚的那一部分人是被王子接住了的,另外一部分,也就狠狠地摔下,独自疼痛。当然,恋爱中的余宛然看不到也想不到,他觉得王国栋一千个好一万个好。就是这个在宛然的眼中千好万好的男人,却像奔放的河流,在**的河床下,悄悄地隐秘地涌向另一个彼岸。
吴铭上余大爷那儿的时间越来越频繁了,他看的书也越来越多。在他心中,开始有个模糊但坚定的胚胎。胚胎发芽,抽青,就只等着一场甘露,让它好好吮吸,最终长成大树。
余大爷常说:“吴铭呀,你以后有何打呢?,不会一辈子都这样,一边打工一边看书吧?”
这时吴铭总像憨厚的傻子一样,答道:“对啊,和大爷在一起,啥都满足。”然而余大爷还是能看出吴铭眼中的不甘,不甘中的迷茫。余大爷并不只是一个啥也不懂的糟老头,相反,他正是因为懂得太多,才会造成今天这样的境地。关于自己跌宕的故事,他以后会讲给吴铭。
现在,他只想告诉吴铭一件事情。
机会终于来了,那时的吴铭,正坐在废书房旁边的石梯上,手中拿着一份报纸,阳光火辣地照射在他的脸上,剩下一部分像金黄的刀口,划在报纸的一角。他艳羡地瞅着报纸上的“上善若水”四个毛笔大字儿,大字儿在吴铭手中不断抖动,分批享受着阳光的沐浴。他喃喃自语道:“多漂亮的字儿啊,要是我也能……”,这话大概被余大爷猜出来了,他故作高深地走下台阶,蔑视地盯了一眼报纸。然后慢慢梳理着下巴,尽管他的下巴并没有胡子。
他自信满满地说道:“哎呀,我看这个字啊,实在也不很好嘛!哈哈,哈哈。”
吴铭:“不管怎么说,这水平一般人也是没有的!”
余大爷:“这水平算啥,我都能写得比它好,信不信?”。
吴铭想,不会是余大爷老糊涂了吧,他一个收废书的老头子怎么可能会写大字,还比报上写得更好?要知道,报上刊登的那个书法家在当地可是响当当的啊。吴铭疑惑不解,余大爷已经冲进屋子了。
他出来的时候手上拧着一块陈旧的布,布上还有些许墨渍,他让吴铭舀一碗清水,一边缓缓地展开旧布。一支精致的玉竹毛笔先露出来,毛笔正中刻着一行娟秀的小行楷:“冷先生余白道之宝”。余老将毛笔轻轻的浸透在碗里,又轻轻地搅动了一番,这毛笔的笔头本是高精纯羊毛制成,雨水更加柔软丝滑,加之封笔之时洗净包好不曾留下墨汁在笔头。所以毛笔一沾水,就慢慢的融化,如洁白靓女,千丝垂发尽皆散去。毛笔湿透了,余老将水倒掉,让吴铭再去舀半碗清水来。“砚是好砚,就是老了,凑合着用吧”。吴铭缓缓倾注下水,他也很想看看余大爷到底要写个啥出来。余大爷慢慢的顺时针磨动着老砚,不一会,砚台里的墨就越来越浓,越来越粘稠了。突然,余大爷大叫一声:“好,收!”吴铭赶紧收住水流,差点没把老腰给闪了。现在,不用余大爷说,吴铭已经一跑三跌地冲到废书房了,一眨眼的功夫便一抱着一大堆白纸回到余大爷身旁。吴铭登大眼睛,他并没发现,不知从何时起,自己竟然连呼吸都失去了。这时的余老,穿着一件白褂,脚下踩着一双烂边的布鞋,但他的精气神儿,却不像是收破烂的,而是一个隐居多年的老将军,一个稳健渊博的长者。他干枯的手轻轻地运笔,没有一丝停顿,而笔,如花枪一样,笔走龙蛇地划动。顷刻间,豪书已成。大爷搁下笔,走进屋子,继续整理那些书山。吴铭却傻了,痴痴地盯着大爷的字,多么流畅,这种流畅是历经了大喜大悲后的一抹清水,没有临帖三千,是不会有这般自信的。吴铭每个字都细细看,每个字都那么优美动人。最后,他跑向大爷,还没来得及开口,大爷便说:“怎样,不差吧!小子”。
吴铭使劲的点头,大爷接着说:“今晚到我这儿来,咱们喝点小酒。”
黑白交替的时候,吴铭就已经到了余大爷家。一进屋子,就闻到酒的辣香。仔细一看,桌上摆着一碟油炸脆花生米,一盘黄瓜炒猪肝,一盆莲白烂肉粉丝,一锅炖骨头。吴铭坐定,余大爷先尝了一口猪肝,嘴里嚼得香喷喷的,吴铭也夹了一筷子。
余大爷起身,关掉门后又回到座位,他举起杯子:“来,吴铭,我们先喝一杯,然后慢慢喝。”
吴铭:“大爷,你那么大岁数了,这样吧,你喝一口,我干了,然后咱们再慢慢地喝。”
余大爷:“那不行,放心,我身体好着。”
吴铭拗不过他,只好与他先干了一杯,余大爷“滋滋滋”地抿着嘴,辛辣之余大吼一声:“爽啊!”
吴铭道:“大爷,你这毛笔字好漂亮,能教我吗?”
余老道:“好,你就当我独传弟子吧,哈哈,不过我要给你讲个很久以前的故事,听不听?”
吴铭点点头:“听啊”,说着举起酒杯与大爷碰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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