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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知青,这不是钱的事情。我知道你急。但这里离团部有多远你也知道,你说苍梧那么大个小伙子又不是一颗苹果,一张纸。我怎么带走嘛?咱们这又没有车,只有马。把他放在马上这么一吹,本来人就病着,真要是有点什么那不是更严重了。”
白玲退了一步,“也是这个道理。那您把我送去团部吧,我去团部想想办法找个车过来接人。”
马忠国长叹了口气,“白知青,你跟苍梧非亲非故的,为什么非要管这事情呢?车那么金贵的东西,就是送你去了团部也没用,找不到的。女娃娃啊,就是太天真,别给自己找事了。”
燕苍梧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没有咳嗽一声发出点响动让外面的两个人知道他醒过来了,而是鬼使神差的听起了墙角。
或许,马忠国问的,也是他想要知道的。
他不是没有跟人住在一起过,他带着弟弟在劳改队的集体宿舍住过很长一段时间。
在宿舍只要一有人生病,其他人就会自动抢走他的饭,抢走他的衣服,抢走他的所有东西,像是一群饥饿的豺狗迫不及待的分食着同伴的身体。
那时一旦倒下一次,可能永远就再也爬不起来了。
他倒是还好,年纪轻,又是男人,重体力活虽然吃不消但不至于像是那些养尊处优多年的中老年知识分子,干部一样晒上几天就大病一场。
他记忆中最深刻的一幕就是每天早上几乎都会看到一个垂垂老矣的老头拖着铁锹走在山坡上,他没走出几步就要摔一跤。
老头看着可怜极了,可谁都想不到这个老头是本地最大的地主之一,建国前占了几百亩好田和一个水草丰美的牧场,娶了四个老婆,生了十几个儿子七八个女儿,一辈子靠着佃农和牧民的租子活得风风光光,一次地都没下过。
每次他一摔跤,其他犯人便会哄笑起来,此时另外一个脸上挂着伤疤的犯人还会上去嘲笑几句,谁也想不到这个挂着伤疤的中年人居然是建国前本地臭名昭著的土匪。
建国前,这地主被土匪抢过两次,两个不共戴天的仇人居然在劳改农场同住一个屋檐下,一辈子没种过地的地主要在晚年趴在戈壁滩上讨食,拿着枪杆恶名昭著的土匪也只能被沉重的扁担压弯了腰,不得不说命运弄人。
从一个劳改农场到另一个劳改农场,再是林场,地方一个个的换,里面什么样的人都有。
这些年燕苍梧见过太多的人,三教九流,土匪,曾经被土匪抢劫过的老地主,曾经剿匪的兵,学生,老师,干部,形形色色。
落到这步境地,即便曾经是文化人,是好人,也渐渐学会了明哲保身,更有甚者学会了同流合污。
谁会帮别人?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人花钱?
病死的,摔死的,累死的人,这地方一点都不稀奇,死了让麻袋一卷,挖个坑埋了都算是体面了。
马忠国这样的人已经算是难得善良的忠厚人,至少马忠国从不会仗着手里的权力欺负人,也不会动辄对劳改犯打骂,能帮的马忠国都愿意帮一把。
白玲又是为什么呢?为什么要这样照顾他?
她一个月三十五块的津贴,十块已经交给他做了生活费,剩下二十五块。
谁都不容易,十块钱不是一笔小数目,她说拿出来就拿出来为了他这么个特务,她凭什么要为他做这么多?
这十块钱能买的东西多了,小学一个学期的学费才六块钱,白糖那么精贵的东西也才七毛八分一斤,肥皂三毛钱一块,鸡肉一元一斤。
这么一大笔钱花在他这么个特务身上,他算个什么东西?他凭什么呢?
白玲的声音很轻,但却十分坚持,“是非亲非故,但人之所以是人,就是因为比动物多了点良心,您说是不是?”
第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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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不过你们这些知青, 文化人,”马忠国摇头道:“你一定要去团部也行,我回去收拾一下, 明天送你去你看成不?不过提前告诉你, 我是没有那个找车来的本事,你要是找不到车回来接人别哭鼻子。”
白玲都要给气笑了,这是还有讨价还价余地的事情吗?
“这哪行。不成,不成。说什么也不成。马叔,你这耽误的不是时间是生命。他这都烧了两天了, 再等一天,我倒是等得了。可他这哪里能等得了,你今天说什么也得送我去团部!”
“你这个女娃子,平时瞧着柔柔弱弱的, 怎么说起话来这么狂……”
简直跟农场的那些有名泼妇有的一拼。
帐篷里传来几声咳嗽, 马忠国的话音一顿,把话咽了回去。
白玲喜出望外, 也顾不上跟马忠国吵架了, 转身掀了帘子钻进帐篷。
小狗追在白玲脚边钻进帐篷汪汪汪的叫了几声。
晨光从掀起的门帘投进来,照的整个帐篷都亮堂了起来。
燕苍梧笔直的站在桌边,衣服穿得整整齐齐。
白玲一怔, “你怎么还穿上衣服了?”
轰——
燕苍梧脑袋一响, 整张脸肉眼可见的红了起来。
跟着钻进帐篷的马忠国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白玲意识到自己的失言, 她连忙解释,“我的意思是,你不穿衣服也挺好看的。不是, 是穿衣服也挺好看的!”
这一解释还不如不解释,白玲低下头不好意思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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