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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次在这看到活人唱歌都不记得什么时候了。”
“还有驻唱能从老板你口袋把钱挣了?”
老板头也不回, “滚边去, 给你们整点高逼格的,别整天说来我这就干喝闷酒, 坏我生意。”
宋砚被赶鸭子上架,上台如同上刑,每走一步就做一步的心理建设,坐上高脚凳时还看了一眼台下,客人们的视线都集中在他身上。
这里不是片场,不是影棚,只是古城区里面门面最小的一家小清吧, 没有观众,只有客人, 老板还指着这家酒吧赚钱吃饭。
他觉得自己头顶着沉甸甸的压力。
好在出门前怕太过招摇就戴了顶帽子, 他将麦克风调低一点, 这样低着头,又有帽子作为遮掩, 只要不被认出来,搞砸了也没那么丢脸。
林历添也不纯看好戏,他放下手里的一滴没少的酒杯, 从吧台走到台上的电子琴前, 指节分明的手指抚上琴键, 从帽檐下往宋砚的方向递过一个眼神。
他很不要脸, 丝毫没有作为罪魁祸首的心虚。
甚至有点期待。
后排的跟拍摄像也把镜头对准了宋砚。
“我不太会唱歌。”宋砚声音和他人一样清润和缓,麦克风放大了这种特质, 汩汩清流淌进在场所有人的耳朵里,包括林历添。
他马上听到宋砚又说了下一句。
“来首诗朗诵。”
下面的客人期待僵在脸上,有的和同伴面面相觑,以确定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诗朗诵???
小学生系着红领巾在讲台上精神抖擞表情极尽浮夸就为了得一朵小红花那种???
很正能量是没错……但是他们来这里是喝酒的啊!不是来开家长会的啊!
本来笑眯眯靠在吧台上直起腰,眼珠子差点掉下来,就连岑时都不可思议地瞪大眼,里面明晃晃刻着“你疯了么”这四个字。
在客人哄笑出声就差来一句“不行要不换人”的同时,林历添按下了第一个琴键。
原身自带技能就是好用,修长白皙的手指凭借着肌肉记忆在黑白键上跃动,入耳美妙的曲声成了感情的催化剂。
宋砚念的是一首现代诗,他敛目垂眉,脸上挂着淡然的笑。
演员的台词功底和共情能力在他身上完美体现,他是情绪并不汹涌奔腾,却真切内敛,浸润所有人的听觉,让此情此景成为一种享受。
从第一个字开始,台下客人的反应都瞬间发生了变化。
嘲笑的人收敛表情,静下心来倾听宋砚的嘴里吐出的话。
林历添抬眼看向凳子上的人,宋砚的身体微蜷,身上透出一股恍若玻璃器皿的易碎感。
就像一副美感淋漓的油画。
想带回去珍藏起来。
他被宋砚一字一句中的诉说感挑拨了心底的某一处软肉,分不清这是影帝的功力还是真的来自宋砚本人的感情。
诗来到最后一句。
“……风虽大,都绕过我灵魂。”
下面的客人停止了一开始的哄笑,这首诗太适合这里的氛围,偶有一两个心理防线低的听完直接眼眶泛红,一口闷了杯中的烈酒。
也有的表示,听不懂,但是好想抽根烟……
宋砚用食指挑起一点帽檐,看众人的反应,松了一口气。
算是没有搞砸。
他和林历添交换了一个眼神,将高脚凳让出来,自己走下台,回到吧台边上,极力充当一个观众。
“林哥,我帮你伴奏!”台下的岑时早就已经蠢蠢欲动,自告奋勇道。
林历添将面前的立麦调到合适的高度,坐在高脚凳上,一条腿垂下来抵在地面,另一条腿曲起支在横杆上,头顶的灯被调成聚光模式。
他往前倾,薄唇停在距离麦克风五厘米的地方,刚好客人们情绪还在,他没有给任何缓和时间,直接唱出了第一句歌词,
“Loving strangers, loving strangers,
……
I’ve got a whole lot of work to do with your heart……”
林历添没有选择AW专辑里的歌,男团的歌和这里的气氛从头到尾写着不搭,所以就挑了一首欧美的民谣。
原身先天条件好,不然也当不上顶流男团里的ace。
质感上乘的嗓音和这首歌极为相称,他半阖着眼,俊颜上流露出闲适的慵懒。
宋砚在台下完全怔住。
Loving Strangers,爱上陌生人。
这首歌的名字。
他的手放在膝盖上,慢慢握紧,裤子的布料被他抓出明显的褶皱。
“上面的是不是林历添?”
“这是在拍节目么?不是说《盛假》就在云河拍么?”
就在这时,在外面被歌声吸引进来的小姑娘还没坐下就发现端倪,她迅速换了个角度,从帽檐下去窥视被遮住的半张脸,和身边的同伴小声讨论。
“天啊!到底是不是啊?!”
店里的照明不好,她们都不敢确定,只能捂着嘴压抑住自己的尖叫。
“吧台边上那个好像宋砚!大晚上戴什么帽子?旁边的人还扛着摄影机!”
“岑时?弹琴的那个是岑时么?”
原本只是窃窃私语,后来讨论声越来越大,人也越来越多。
一曲毕,宋砚意识到不对回过头时,场面已经开始朝着濒临失控的方向发展。
店里的人已经接近饱和,门外的人还在往里面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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