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喜乐殿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输入小说名 可以少字但不要错字

窑子开张了(H) 乱仑系列(未删节) 长日光阴(H)

第23页

      陆浓给了吴妈一个熊抱,吴妈也太疼她了叭哈哈哈,想吃啥都不用说就给准备好了。
    吴妈嫌弃地推开陆浓,嘴角却挂着抹不掉的笑,她正在做蜜汁梨球,这是一道传统的食疗补品,也是一种特色小吃,系属鲁菜。
    鲁菜自元明清时期就在京市发展,甚至成为宫廷菜,所以北方有名有姓的家庭,厨师大多会那么一两手鲁菜。
    吴妈更是其中翘楚,她曾正经跟着鲁菜大厨学过手艺的。
    蜜汁梨球做法简单,梨洗净去皮挖掉内核,切成细丝备好,然后将蛋清、淀粉、面粉一一加入到梨丝里,揉搓成小丸子。
    将小丸子放进油锅里炸至金黄捞出,最后翻糖上色,小火收汁,适时放入蜂蜜。
    盛盘时如果有桂花撒上桂花更完美,可惜这个季节桂花还没开。
    蜜汁梨球一出锅,甜蜜的香味就从四面八方勾动着陆浓的味蕾。
    梨具有生津、润喉、化痰止咳的作用,但也性寒,陆浓自己不好多吃,这道菜主要是想做给小顾淮吃的。
    每个孩子童年时候都有那么一两道刻在记忆中的美食,长大后回想起,是家和母亲亲人的味道。
    小说里顾淮没有,可陆浓希望他有。
    陆浓洗了手,趁吴妈准备别的菜时,剥开十几块大白兔奶糖放在锅里备好,从冰箱里拿出牛奶倒入锅中,开最小的火搅拌,把奶糖和牛奶煮成奶糖酱,倒出来放凉。
    再开小火煮牛奶加鸡蛋黄,边倒边搅拌,最后倒入奶糖酱搅拌至浓稠状。
    分成几份,倒进吴妈从李园带出来的玻璃高脚杯中,将草莓切丁倒在顶上,最后盖上一层干净的细绵布放入冰箱中冷冻。
    在这期间,吴妈又相继做好了红烧肉、糖醋樱桃肉,盛入素雅好看的瓷盘,煞是好看,可谓色香味俱全。
    最后放入大锅里温候着等待上桌。
    糖醋樱桃肉一说是糖醋里脊的前身,另有说法是苏菜系的传统名吃,始创于江苏,清朝乾隆年间传入宫庭,做成后形态小巧如樱桃,色泽红润,肉烂皮软味道咸甜,十分下酒。
    而红烧肉取材带猪皮的五花肉,猪皮质胶,五花肉红肥相间,一胶一软,陆浓挑了一块肉和着咸甜的汁水吃下口,味蕾和口感双双得到满足。
    更妙的是,六十年代的猪肉肉质口感比后世好了不止一星半点,用来做红烧肉更是一绝,如果再就上一碗白米饭,神仙都不换。
    吴妈显然有先见之明,此时砂锅里的米饭也冒出了香甜的味道。
    还缺两道素菜和一道汤,素菜按照陆浓的想法做了珊瑚白菜和烧茄子,汤因为时间不够,只做了个简单的蔬菜汤。
    一顿饭做下来花了两个多小时,裴铮和沈既明不知何时已经跑完步回来了。
    两人运动过后体力消耗殆尽,肚子早就饿了,乍闻厨房里不断传出来的香味,口水直冒。
    于是时不时在厨房门口徘徊,看见陆浓尝了一块红烧肉,恨不得以身替代。
    陆浓也狭促,知道他俩馋肉,偏不叫他们进去吃,又挑了一块,特意缓慢地放进嘴里,细嚼慢咽,表情夸张极了。
    裴铮:“……”
    沈既明:“……”
    裴铮深吸一口气,这会儿不能得罪陆浓,得罪狠了万一没饭吃怎么办,毕竟吴妈是她的人啊。(自从知道陆浓的岁数后,后妈这两个字,连调侃他都说不出口了。)
    于是他手肘深拐了沈既明一把,眼神凶狠示意,都怪你嘴贱,非要得罪她。
    沈既明:“……”他也没想到吴妈做菜这么香,草率了。
    等所有菜都做好,陆浓终于搭理(使唤)这两个人了,让他俩一个端菜上桌,一个去楼上喊裴寂安和顾淮,顺便把还在忙活装床和书桌书柜的小周叫来。
    没错,陆浓要的书柜书桌终于做好了。
    本来量好尺寸后,书柜和书桌可以买现成的,但是陆浓对桌子提了个小要求,她想要一个类似宜家的极简风格书桌,实木板下只有四条桌腿没有抽屉,因此多花了点时间。
    人到齐后,吴妈本不想上桌,陆浓硬生生拉住她把她按在自己身旁的椅子上。
    除了陆浓和吴妈,其他人看到桌子上的菜后齐齐被震住了。
    四菜一汤一甜点,不论是摆盘还是盛放都各有各的讲究,就连盛菜的盘子都好看的不得了,盘边没有沾染一丝的菜汁汤水,要多精致有多精致。
    更别说香味扑鼻而来,闻着味道就忍不住吞咽口水。
    这是菜吗?是他们能吃到的东西吗?
    裴铮自小也算是过得精细,偶尔还能跟着爷爷奶奶去国营饭店吃顿好的,但是和吴妈做成艺术品的饭菜一比较,简直拿不出手。
    可看陆浓和吴妈一脸平常的样子……裴铮陷入沉思,他这位后妈,呸,陆浓,好像还真有点东西啊。
    感慨完,裴铮双手环着小顾淮,眼巴巴瞧着他爹裴寂安,只等他发话吃饭。
    实在太香了,不止裴铮,沈既明、小周两人也不自觉地看向裴寂安。
    裴寂安抽了抽嘴角,说:“开饭吧。”
    一声令下,众人只顾低头吃饭,没人假客套,因为太香啦,根本就来不及说话。
    裴铮夹了块红烧肉又夹了筷子米饭,混到一起吃到嘴里。
    为什么米饭也比平常吃的好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