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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子开张了(H) 乱仑系列(未删节) 长日光阴(H)

分卷阅读149

      梵歌 作者:峦

    分卷阅读149

    到生命的重量,这样一来,你会心甘情愿的放我离开的。”

    “这世界上,好像大家都那样,以为一些事情很重要却发现其实也没有那么的重要,以为很爱一个人却发现没有那么的爱!”

    车子正在爬坡,梵歌喃喃的说着:“阿臻,你现在有没有开始在害怕?我倒是没有什么害怕,我只是想起了洛长安,早早死去的长安,我觉得她一定是女巫,也许,她还预料到这个时刻的发生。”

    “阿臻,你还不知道吧?其实,我的胆子很小,一到孟兰节我晚上就不敢出门,就怕在街上撞到鬼,我也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那些东西的存在,但我就是怕,洛长安死后,我常常梦见她最后化着浓妆的模样在我面前大哭着,哭话了妆容,我闭着眼睛不敢去看不敢去想她的样子。”

    “刚刚,我有去想她的样子,神奇的是我好像觉得不怕了,真奇怪。”

    原来梵小猪的胆子那么小,他还一直以为她胆子大的很,不是说童养媳有天生的天不怕地不怕的特性吗?

    温言臻空出一只手,摸了摸她的头发:“嗯!做得棒极了,你干嘛要怕洛长安。”

    可是就是这么胆小的一个人却敢于拿起自己的生命作为赌博,就为了告诉他,他们真的无法在一起,真傻,温言臻苦笑,洛梵歌真是一个傻女人。

    车子终于开到波上,温言臻去看梵歌,正好,她也在看着他。

    “阿臻,你现在明白了,我们是真的无法在一起了。”

    “嗯,都到了这个时候,不明白好像不行了。”

    他对她笑。

    “阿臻,我没有和你在开玩笑!这是我活到二十八岁时做得最为大胆,最为任性不计后果的,疯狂的事情。”

    “我知道你没有在开玩笑!”温言臻拉下她的手,她的手冰的很。

    “你觉得我这样做蠢吗?”

    “是的,蠢极了,愚蠢程度可以入选年度最蠢事情第一。”温言臻拿起自己妻子的手,嘴唇在她手背上亲吻着。

    亲吻完她的手,温言臻对着她眨眼:“可是,怎么办?就是你这样的蠢事看在我的眼里却是可爱至极。”

    可爱得让他更为的舍不得放手。

    他的爱人原来身上有着他年少时候欣赏的特质。

    温言臻的少年时代潜藏着很多的黑色地带,喜欢暴力影片,觉得把头颅从谁的脖子上扭下来那些乱溅的鲜血会让他兴奋莫名,他曾经效仿某部影片的杀人桥段在自己爸爸情人的跑车上动手脚,遗憾的是只弄坏那个婊|子的一条腿,常常,他听到来自世界各地和他年纪相仿的人自杀,在人们为这些年轻的生命扼腕叹息的时刻,温言臻却认为这些年轻人做了很正确的事情,他了解他们,他知道那些人只是缺乏爱,缺乏关怀而已,另一方面,他又在心里嘲笑着他们,在自杀前应该得干点大事!

    温言臻讨厌墨守成规,讨厌一成不变,而梵歌就是那种一成不变的人,按部就班的在每一个时期做着每一个时期应该做的事情,对人总是唯唯诺诺,所以,少女时代的梵歌吸引不了少年时期的温言臻。

    温言臻喜欢世界上的与众不同,温言臻认为自己会被洛长安吸引,也许是源于她的与众不同,这世界上,没有人笑眯眯的,把死亡当成歌来唱!

    还唱的那么饿张扬!那么的带劲!

    变态的洛长安很符合那个时期变态的温言臻。

    车子缓缓的往下滑落,温言臻一根手指一根手指的穿过自己妻子的手指,握着,紧紧的握着。

    摆正表情,这可是梵小猪二十八年来好不容易做的,一件出格的事情,他要配合她,要尊重她,要赞美她,要严肃对待!

    像国王接受皇冠加冕,像大主教得到梦寐以求的权杖!

    车子还在继续往下滑,这次是用更快的节奏,温言臻紧紧的握着梵歌的手。

    “梵歌,不要害怕!”他对自己的妻子说。

    温言臻,从来都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人,他的妻子永远只能属于他,永远只能冠着他的姓氏,他忍受不了有一天她属于别人。

    小时候,姑妈说,梵歌是给阿臻的童养媳。

    去!谁要那个小光头!

    是的,洛梵歌是他的,从小就是!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留言比以前少,哥哥心里像掉了魂似的,你们是不是不喜欢我了。。咳。。。

    祝大家假期玩得语愉快~~

    ☆、梵歌,又名人妻(09)

    “洛梵歌,你想清楚没有!”温言臻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拉着梵歌的手。

    “我不知道,但是这一刻我想要这么做。”梵歌回答。

    是的,梵歌想这么做,就像洛长安一样,也疯狂一回!

    “那么,梵歌,不要害怕!”温言臻紧紧的握着自己妻子的手,说。

    车子慢慢的往下滑落。

    天空把最后的一缕阳光揽入它的怀抱中,周围两边是整齐的树木,前面湖的湖面随着光的散去变成了沉沉的墨色,归巢的鸟儿在逐渐暗沉的夜幕中飞翔的身姿,就像温言臻小时候玩的双手叠在一起,在灯光的烘托下做着飞翔的剪影。

    小时候,对了,小时候,小时候有一天管家带来了一个邋里邋遢的小豆丁,明明是三岁的模样样子却像两岁。

    被姑妈牵着手,小小的他很好奇:“姑妈,那是谁?”

    姑妈一本正经的:“她是谁啊,她是我们阿臻的童养媳,长大了给我们阿臻当媳妇的。”

    去!谁要那个小光头。

    孩子们对于“媳妇”这类的话题总是很敏感的,敏感得温言臻把那刻的事情记得清清楚楚的。

    第一次见到洛梵歌时,她顶着一个大光头,猛的一看过去还以为是一个小和尚,她站在客厅上,站着的姿势也奇怪,类似于金鸡独立,现在想起来,温言臻突然的就明白了那时她为什么要那样站着的,彼时,洛梵歌一定是害怕自己的鞋把他们家漂亮的毛毯弄脏了,所以,那刻,她小小的脑袋一定在想着,就一只脚站着,这样一来被弄脏的地方就只有一块。

    洛梵歌,真是小可怜。

    不,不,这样绚烂的时刻不应该去想梵歌可怜兮兮的模样,要去想她光鲜亮丽的模样,梵歌有着小小的虚荣心,她的衣柜里有很多的漂亮衣服,她喜欢用那些来打扮自己,让别人看到她的模样时会想着,那个总是穿得像公主一样的孩子一定得到很多的疼爱!

    疼爱?温言臻心里一抽,洛梵歌有两个爸爸,两个妈妈,可是。。。

    可是,没有人给她真正的疼爱。

    十七岁时,糊里糊涂的怀孕,又在糊里糊涂的失去自己的孩子,二十二岁的时候,唯一的妹妹来到她的面前叫着她“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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