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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子开张了(H) 乱仑系列(未删节) 长日光阴(H)

27

      过了年,就是莫青瑜和陆争婚礼。
    买了件婚纱,方便我在那天盛装出席。
    这算得上是大事儿,莫家上下都在为这事奔波,方虹更是满面红光,在她眼里,这是强强联手。
    本就是势在必得,攀附上了陆争,更是无人能敌。
    人群里我和他对视,男人在外总是擅长演戏,看我一眼,素昧平生而已。
    好像昨夜不是我和他,在寒风刺骨的夜里云雨。
    我们那样生疏又那样的亲密。
    背着人,来到无人之地,他在我身上疯狂索取,脖子上的吻痕几日也不曾下去,报复一样的抓着我,问我盛唐算个什么东西。
    把他领到我面前…龙溪你是故意的。
    你故意惹我。
    可我好无辜又好委屈,亲一亲男人的喉结,又把他的话原封不动的送回去:“你算个什么东西。”
    叫我气疯了,陆争顶进来的每一下好像都带着怒意,像是要把我劈开,死在他的身底。
    我猜他喜欢这样的结局,如果注定不能圆满,那我猜他一定喜欢这样的结局。
    威比利诱、软y兼施,陆争恨不得把盛唐祖宗十八辈都刨出来看看。
    可是他一个小孩子,他哪有那么丰富多彩的过去啊。
    从我捡到他开始,他的生命里就只有我了。
    虽然对他不亲,可我对他又是极其负责的,如果不是身体不好,这个时候盛唐应该在学校里。
    问来问去也没问出个所以然来,陆争愈发郁闷,把被子一掀,第一次主动离去。
    衣服穿的格外快,我趴在床上,身上还留有齿痕。
    撑起下巴去看他,男人横眉竖目,夸我有本事。
    “跟小孩子你也吃醋?”
    “他是小孩子?”
    盛唐当然是小孩子。
    他不是,难道你是?
    这么一说,陆争脸色更加难看了,走了几步又不甘心,门都打开了,一转身竟又折返回来了。
    手里有筹码,人确实硬气,大马金刀的坐在我对面,一副弹劾我的架势。
    好像我真是那水X杨花的女人,等着惊堂木一拍,就给我沉进塘里。
    开门见山,陆争半点也不啰嗦,只有一句话,龙溪,你不乖。
    你乖我才配合你。
    当着我的面跟人家手拉手?
    这天底下没有这样的道理。
    气势十足,我真不知道陆争还是一个讲道理的人。
    他向来专横,手段直白又野蛮。
    怎么今儿坦诚相见,还跟我讲起理来了?
    有点可笑,撑着下巴,我依旧是笑意盈盈的样子:“盛唐是我弟弟。”
    “犟嘴。”
    “没有。”
    话音落下,男人猛然起身向我扑来,掐住我的脖子在他掌心,他似是疯了,问我到底能不能学乖!
    “你了解我的,龙溪你了解我的。”
    是啊。
    我了解他的。
    我还说过,我是这个世界上唯一见过他的人。
    陆争真像看起来这样彬彬有礼,一表人才吗?
    真的吗?
    不对不对不对不对!!!!
    大家说的都不对!!!!
    穷山恶水间,我曾与他的灵魂撞过一个满怀,脱离了法治社会,男人本性暴露,是一个绝对纯粹的坏蛋。
    或许人人都是如此,身份调换,我不一定有他慈悲。
    可这也只是无稽之谈,这人世间的种种假设都是无稽之谈。
    坏就是坏。
    他是杀了我小兔子的人。
    如今凶相毕露,我们好像又回到了从前,回到了那个严寒交迫的冬日,还有那个焦金流石的夏天。
    我还是那个嶙峋的少女,他也还是那个妄为的少年。
    没变。
    一切都没变。
    就连我身上的疤都在呼喊,好像男人贴得越近它们就越是心安。
    比起我,这些伤疤更熟悉陆争的体温,无数个夜晚,男人摸我皮开肉绽的身体,问我能不能学乖。
    那时候我抖如筛糠,不停的点头,祈求一个原谅。
    尽兴了、满意了、开心了,陆争就不会再计较什么了。
    他不是一个不依不饶的人,目的大到了,过程从来都不重要。
    至于前因后果,也不重要。
    更何况我在他的领地里,根本就跑不掉。
    就不急这朝朝暮暮、一朝一夕了。
    日子那么长。
    我死了。
    他多无聊。
    从那时到今日,寒来暑往,数千日月,我终于有本事与他对望。
    对望着,笑一笑,他疯魔般的执念包裹着我的心脏。
    神色可怖,男人眼里密密麻麻的红色血丝像是一张网,密不透风,点燃我们的过往。
    好想知道我在这张网中,究竟是何模样。
    我该漂亮吗?
    又或者我是落魄的?
    陆争,漂亮的女孩那么多,你为什么抓着我不放?
    我不懂这个问题,陆争似乎比我更想不明白,随即恼羞成怒、气急败坏。
    捉摸不透我们二人之间的纠葛,但陆争目的明确,他要我爱他。
    喜欢都不行。
    我必须肝脑涂地,必须奋不顾身,必须逆风而上直至魂飞魄散。
    看啊。
    多野蛮。
    我对他,可是多看一眼都嫌烦。
    终于终于,在陆争的耳濡目染之下,我也学会了口蜜腹剑。
    心里我在嚼他的骨,嘴上却跟他说:“可以啊,但你要乖。”
    但你要乖。
    多奇怪。
    不知何时起我们二人将身份互关,眼睛看他还是那个狂妄的少年,却在无声之间,被爱将脊梁压弯。
    只是这个时候不明白。
    当局者迷。
    我们二人都不明白。
    也多亏了身在局中,大雾眯眼,少了许多纠缠,白讨一份清闲。
    非我心狠,一直到我死我都在说,对于陆争,我爱不起来。
    想来想去,一段孽缘。
    难圆。
    可能是觉得失态,那日之后我和陆争许久不曾再见,平日里碰见了,也只是碰见。
    真像是陌生人一般。
    陆争送给我,又叫我送给莫青瑜的项链被我偷了回来。
    有一日带着,出现在莫青瑜的面前,她看了惊讶,迟疑着问:“青稞,你怎么带我的项链。”
    “啊?什么你的项链?”我摸摸脖子,装作不懂的问。
    莫青瑜叫我高得一头雾水,放下手中的事过来与我争辩。
    她说你忘了吗,你送我的啊。
    我说姐姐你记错了吧,我送你的项链是银色,我这条分明是金色的啊。
    不相信,我就叫她自己去房间里看,打开首饰盒,里面果真有一条银色的短链。
    我笑一笑,拿起来替她戴好:“喜欢金色,我再送你一条就是,下次可别弄混了。”
    事实摆在眼前,她就是不信也要相信,堵住满腹狐疑,换成没底气的追问:“是我记错了吗?我记得就是金色的啊。”
    “你问李姐,我送你项链时,李姐还夸银色的好看。”
    说完话我就给人叫过来,再不允莫青瑜争辩。
    那女人和我一样,有一身细长的伤疤,她抽空过来,说大小姐你忘了,银色的好看。
    是啊,姐姐银色的好看…
    姐姐,相信我。
    我是不会骗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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