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喜乐殿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输入小说名 可以少字但不要错字

窑子开张了(H) 乱仑系列(未删节) 长日光阴(H)

第一百四十章 山间一夜雨

      傍晚时,一场雨不期而至,淅淅沥沥,看样子一时半会不会停歇。
    二人在雨中上山,各自撑一青布小伞,是阿酒当时给何长安准备的,总共有三把,就是担心他‘滥好人’,说不定就随手送出去一把两把的,所以就多备了两把。
    这不,还真用上了。
    当时与龙虎山那位娘娘腔南下,遇到阴雨天,张小衍会随手画几张‘避水符’,往身上一贴,再大的风雨也沾不了身。
    那一手画符本领,看的何长安眼热心跳,但就是没落下面皮去请教,后来想起此事,就觉得心疼不已,好像错过了几个亿。
    回首南望,烟雨蒙蒙中,山河壮美,雨声凄迷。
    何长安叹一口气,下定决心,下次若能遇到张小衍,一定要落下面皮,学一手精妙的画符之法。
    ……
    赶在天黑前,二人终于爬到山顶,却遗憾的发现,两狼山峰顶,方圆三五里,竟无一棵高大树木,尽为荒草、乱石。
    临近北面的悬崖之畔,孤零零的一座小庙,看上去早已破败不堪,有野狐倏忽一闪,便不见了踪迹。
    山顶风大雨急,就算是时值长夏,却给人以秋风萧瑟、满目莽苍之感。
    阆肥背负笈囊,顶着青布小伞,缩手缩脚的跟在何长安身后,只觉得浑身的寒毛倒竖,不由得脸色愈发阴沉起来。
    这两狼山,其实有两座主峰,一名杀狼口,一名镇妖峰,一高一低,上下交错,远远看去恰如二狼对峙。
    他们此时身处的便是杀狼口,据说曾有人族大将镇守于此数十载,灭杀妖鬼之物不计其数……
    这个传说,是何长安自言自语说的,但阆肥清楚,狗日的何长安就是专门给他说的,谁不知道,他阆肥、便是天狼血脉后裔。
    真是、其心可诛!
    不过,这个鬼地方还真是透着古怪,分明只是一座小小破庙,给这名妖族少年的感觉,却像是面对一只庞然大物,正张开血盆大口,等着他把脑袋喂进去。
    越接近那座小庙,这种感觉就越发明显,让他浑身哆嗦,脸色难看至极。
    何长安也感受到一种古怪气息,不过,既不是鬼物们所特有的阴煞之气,亦非妖魔身上那股子凶悍血气之力,倒是与山脚下、土地公林秀之身上透出的气息有些相近。
    有些阴寒、森冷,略带一股肃杀之气,对何长安的影响并不是很大。
    小庙破败日久,幸好当时修建时使用了巨石大木,就算历经不知多少岁月,却还能支撑不倒,四堵石墙刚好能够遮风挡雨。
    供台之上的金身塑像,却早已碎裂的不成样子,拳头大小的碎片洒落一地,只有一颗斗大头颅、半截胳膊,斜斜的插在烂泥荒草中,很是凄惨。
    何长安走进小庙,沉默良久,回头看一眼瑟瑟发抖的阆肥,说一声‘先清扫一下’。
    阆肥极不情愿的走进庙门,放下笈囊,开始将那些碎砖烂瓦清理出来,堆放在一侧。
    对那碎裂一地山神金身雕塑,却是看都不敢看一眼,每次经过,都小心翼翼的绕着走,一脸的惊惧之色。
    何长安看的好笑,终于遇上能让这妖族少年畏惧的存在了。
    他撑着青布小伞,先绕着小庙走动一圈,观察一番地形,做到心中有数,这才再次进门,开始整理山神老爷的破碎金身。
    何长安将那颗斗大的山神头颅抱起来,轻轻安放在供台之上,以读书人的礼节,退后一步,躬身施礼,起身后,拱手告罪,道:
    “山神老爷,小子何长安今日乘兴上山,借老爷的庙堂遮风挡雨,粗鄙失礼之处,万望勿怪。”
    他也不太懂香烛供奉那一套繁文缛节,只能如此这般,反正就是真心实意的祷告几句,求个心安理得。
    然后,他取出一坛酒,先斟满一碗,洒在供台前的半截青石香炉前,默然半晌。
    这才坐下来,准备做晚饭。
    上山途中,何长安顺手猎了一只岩羊,早就在溪流里剥洗干净,在这凄风苦雨的夜晚,正好炖一大锅羊肉汤解寒。
    他从储物袋里取出锅灶、清油调料,再取出一只硕大皮囊,里面装满清水。
    唯一的麻烦,就是没有柴火,这让何长安有些为难。
    破庙里,木头倒是有不少,横七竖八立在墙角,但那些都是原本小庙坍塌时,掉落下来的椽子、横梁等,岂能随便当成烧柴?
    转悠了一圈,只寻到几根枯朽不堪的木柴,大约是早年间登山之人所留,“你先剁肉,我去寻些木柴。”
    何长安将那把雪花小刀丢给阆肥,转身就要走出庙门,一回头,却发现那妖族少年满脸惊惧的,紧跟在他身后。
    少年很倔强,紧紧闭着嘴,就是不开口。
    何长安知道,这小子一个人不敢单独留在小庙,不禁心中暗暗好笑,不过,他面上什么意思都没表达,直接走进雨中。
    妖族少年呆了呆,一声不吭的跟了上去。
    ……
    一个多时辰后,羊肉开锅了。
    供台上,烛光摇曳,映照的这座破败小庙甚为阴森,靠近门口位置,一坛酒拍开封泥,酒香四溢,混合热腾腾的羊肉膻味,却又一派人间烟火气。
    酒碗只有一只,自然是何长安的。
    他明确告诉过阆肥,男人必须要学会喝酒,但必须要在十八岁以后,在这之前,闻闻酒味倒是可以的。
    阆肥其实也不是很馋酒,就是有些羡慕,看着何长安一口酒、一口肉,吃的那个香,咋就没有一口给噎死?
    他尤其受不了的,是何长安吃任何食物的时候,都很慢。
    细嚼慢咽,慢无可慢,分明就是想在一口肉里面,嚼出一颗屁来。
    妖族少年吃肉极快,一条炖的烂熟的羊腿,抱住一顿撕咬,都没品出什么滋味,就胡乱吞下肚。
    这便是、妖族与人族之间的根本区别?
    妖族吃食物,是为了填饱肚子,补充力量,自然不会太过讲究吃相,只要能吞下肚子就行。
    而人族吃食物,尤其是那些读书人,明明也是为了填饱肚子、补充力量,但就是有一大堆说辞,说什么‘食不厌精烩不厌细’,这些个道理,阆肥死活都想不明白。
    当阆肥胡乱啃完一条羊腿,伸手去捞第二条羊腿时,何长安伸手,按住了妖族少年的手。
    阆肥一愣,旋即脸色大变,一张原本甚为清秀的小脸,变得惨白,张大了口使劲喘息,似乎要把刚刚吞入腹中的一条羊腿给吐出来。
    豆大的汗珠,滚滚而下。
    小庙门外的空地上,站着一位身材修长的中年男子,一身蓑衣,背负一张七尺左右的大弓,赤着一双大脚,站在夜雨之下,面无表情的瞅着何长安、阆肥。
    阆肥吓坏了,直接瘫软在地,像狗一样蜷缩成一团,将头脸紧紧捂在自己的裤裆里,身体抖成了筛子。
    刚才一转头,他已看的分明,门外雨夜里,站着一尊高大神祇,浑身浴血,一件破损战袍上,沾满了血泥。
    何长安倒还算镇静,默默举起一碗酒,道:“可请先生共饮一碗酒?”
    中年男子抹一把身上的雨水,抬头看着供台上,那颗破败不堪的斗大头颅,以及一堆被认真收拢起来的金身碎片,微微点了点头,道:“我乃此地山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