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先天罡气
丁宗山缓缓吐出一口浊气,觑了杨霆风一眼,只见其目瞪口呆,脸有讶色,遂正色道:“霆风啊,现在知道,为何我丁某人能纵横疆场三十年,从修罗场中存活至今了吧。”
杨霆风看着断成两截的钢锥,有点心疼,不由得叫苦不迭道:“厉害,厉害,真没想到,老丁大哥这身硬功凭地了得!难怪可以毫发无伤,杀敌无数!”
丁宗山倒没听出杨霆风抱怨的语气,听了这番赞语,既喜且愧,他摇头道:“惭愧,惭愧。三十年中,血狼共犯关十五次,其中,大战五次,小战十次,打草谷更是不计其数。咱参与了这其中大部分战役,然毫发无伤有之,杀敌无数却是称不上。”
说完,老丁回望杨霆风,发现其面红过耳,有些魂不守舍,干咳两声道:“抱歉,弄坏了你的紫霄魂断。”
杨霆风闻言一怔,倒是有些不好意思了,连忙道:“没事的,老丁,我只是忽然想到了另一件事。”
丁宗山奇道:“恩?何事?”
杨霆风抚了抚下巴,疑惑道:“老丁,我曾经狙杀过一个朱云虬的悍匪,他那一身不灭金身,黑级浮屠的横练功夫也端是了得。但,碰到我的紫霄魂断,却不知为何是被生生弹开,而非如你这般震断?
丁宗山沉吟一会,说道:“你说得这件事,我是有耳闻的。依我看,那朱云虬一身的硬功,属佛门金钟罩铁布衫之类的外功,而俺使的,乃是道家的先天罡气,属内功一类,两者不可同日而论。”
杨霆风略一思索,道:“原来如此。”
却听丁宗山续道:“你的运气不错,想必那朱云虬年轻时喜好女色,留恋烟花之地,练不到金身的至高境界。不然,仅凭你的箭是根本杀不了他的;不,恐怕连伤都伤不得他分毫。”
杨霆风奇道:“嚯?那么厉害?比老丁你的这身硬气功还强么?”
丁宗山沉默半晌,说道:“没错,传我这功的老道士曾说过,这先天罡气乃是道家的得意伎俩,那不灭金身却是佛门最厉害功夫,号称天下防御第一,乃是内外兼修的无上神功。共分为十二玄关,每一关都比前一关练起来更为艰难百倍,修练者若能闯过十关,天下便无人能伤他分毫!”
杨霆风闻言骇然,忙道:“老丁,那这不灭金身与你的先天罡气究竟有何分别?”
丁宗山嘿了一声,蓦地哈哈大笑道:“江湖传言,这不灭金身只需练至第十层,全身罩门便完全消失,成了金刚不坏之身,无论拳打脚踢,刀劈剑斩,火烧水淹,剧毒蛊虫,皆不能伤。而我这道家的先天罡气,乍看之下防御和不灭金身相差不多,其实有着很多的弊端。”
杨霆风讶道:“老哥哥你又谦虚了,当初,我那紫霄魂断虽被朱云虬弹开,却是破开了他九成的气盾,这才用穿甲箭取了他的性命。可到了你这儿,连半分都穿不透。”
丁宗山笑道:“不,完全不一样。我这先天罡气,在憋气时破不了防,无论是何种兵器武功皆伤不到我。可是,我却不能一直处于闭气状态,也需呼吸,回气,调整,放气。而这时的我,恰恰处于最弱的状态。”
杨霆风失声叫道:“难怪,老丁您让我十步之内拿暗器射你。”
丁宗山手摸胡渣,笑道:“呵呵,你发现了么。不错,十步过后,我需要换气。不仅如此,这门功夫还有另一个更大的弊端。”
杨霆风诧道:“更大的弊端?求教。”
丁宗山淡淡一笑,漫不经意地道:“第二个弱点,就是需要随时放气。因我等身体所受的伤害也是有上限的,而所受伤害也是会逐渐积累的,伤到一定程度,必须通过劲气外放才能达到化解反震,越是刚猛的攻击,这闭气的时间就越短。”
杨霆风皱了皱眉,咳嗽道:“如您所说,若是碰到丐帮那天下至刚至猛的掌法,或是大林寺那至强至阳的神拳,岂非连一下都抵挡不住?”
丁宗山一愕,灿然失笑道:“你说的不错,在这天下已知的武功里,至少有七种掌法,五种拳法,三种腿法,两种指法......扛不住一记进攻。”
闻言,杨霆风略一失神,表情微微有些失望。
见状,丁宗山却向杨霆风笑骂道:“臭小子,你也别太小看这门武功了。那老道曾说,若是能练好了,战场上自保可不成问题。再者,这是道家正宗的内力,练之对身体大有裨益。听说,有先辈习至高深处,全身经脉可连结天地磁场,以外力化为自身内力,源源不绝,予取予用。虽说有别于不灭金身的金刚不坏,却也是天人合一的至高境界。”
杨霆风错愕片刻,忽地奇道:“老丁,你的意思是——”
“没错!”丁宗山重重一点头,忽地扬声道:“霆风!大战在即,我有预感,这一次血狼来势汹汹,战斗会异常惨烈,你我兄弟一场,今日我便将这道门先天罡气的传授给你,且听我口诀——”
杨霆风急道:“等一下,丁大哥,那怎么成?我......我......”
丁宗山见状气急,怒啐道:“你小子别说话,好好听我说——天地玄宗,万炁本根。广修亿劫,证吾神通。三界内外,惟道独尊。体有罡气,覆映吾身。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包罗天地,养育群生。受持万遍,身有光明。三界侍卫,五帝司迎。万神朝礼,役使雷霆。鬼妖丧胆,精怪亡形。内有霹雳,雷神隐名。洞慧交彻,五炁腾腾。罡气速现,覆护真人......”
杨霆风得他训斥,不由地开始默默记诵口诀。
约莫一炷香时间,念完一通,却听丁宗山续道:“这先天罡气的口诀,你记住了几成?”
杨霆风如实答道:“五成不到。”
丁宗山点头道:“很好,很好。”说完,他神色一黯,又道,“霆风啊,这三十年以来,我除了靠这招先天罡气硬抗刀枪剑戟,飞矢弩箭外。更为重要的一点,就是,我对战场的嗅觉。”
“嗅觉?”杨霆风听得眉头大皱。
“是的,非是让你用鼻子去嗅血腥味,而是用心去体会危险感。”丁宗山点了点头,两眼望天,“还有,兄弟,千万别太高估大胤边军。”
闻言,杨霆风讪讪道:“老丁大哥,您这是话中有话啊......”
丁宗山浓眉一扬,高叫道:“不,你听我说——”
杨霆风口中应了声,心中却想:“老丁大哥今天究竟怎么了?”
丁宗山缓缓吐了一口气,叹道:“我这人没什么特点,只是打了不少仗。但......但几乎都是败仗......”
“败仗?”杨霆风吃了一惊,脱口而出。
丁宗山沉默半晌,说道:“没错,败仗。从太祖朝开始,我们和血狼之间的战争已经持续百年。毫无疑问,败多胜少。为何呢?因为血狼他吗有先天的优势,他们良马众多,全民皆兵,孩童从小就骑马射箭,很短时间内即可征召大量骑兵部队,来去如风,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
杨霆风听得入神,听罢,也缓缓叹道:反观我们大胤,缺良马,缺草场,缺优秀的骑兵将领,很难组建大规模的骑兵部队。和血狼的战斗中,大多使用步兵,器械、战术及战阵来对抗骑兵。哪怕能打赢他们,也追不上他们。而且,血狼的补给依靠牧马放羊,以战养战。而我们基本上就得靠着大量民夫从西北三省六镇运输,这补给后勤相较之下,又是落了下风。另外,还有龙骑禁军这帮畜——”
丁宗山狠狠瞪他一眼,打断提醒道:“杨霆风,你话太多了。”
杨霆风一怔,也意识到自己失言,忙道:“抱歉,老丁,是我多言了。”
二人相顾片刻,俱都哑然失笑。
丁宗山收起笑容,又沉吟了一阵,说道:“兄弟,不和你说笑,这次血狼来犯,给我......给我的感觉......很不好。”
杨霆风笑骂道:“怎么,连我们的大胤边军的第一老兵也怯战了?”
丁宗山哼了一下,冷笑道:“是啊,我怕了。但我不是怕死,而是怕你嫂子还有铮儿他们......你知道的,若是百姓落在血狼手中.......”
“若是落在血狼手中,还不如死了呢!老丁啊,原来......原来这才是你想当逃兵的真正原因啊!”杨霆风顿时笑容一僵,眼神茫然,嘴唇微微颤抖,却吐不出半个字来。
恰逢这是,响起三通钟响,辰时已过,巳时已至。
“嘛,离他们进攻紫塞还有点时间。”丁宗山举头望天,冷声道:“走吧,回家看看铮儿他们,中午让你嫂子给你多整两个菜。”说罢冷哼一声,背着双手,扭头便走,走不几步,又侧身低声道:“今天的事情,你可千万别和你嫂子说,妇道人家的,嘴上容易不住门。”
杨霆风听到这里,恍然有悟,莞尔道:“老丁啊,原来嫂子不知道啊?嘿嘿——”说到这里,忽见丁宗山脸色泛黑,重重哼了一声,心知他此时心中烦闷,无暇玩笑,便尴尬一笑,住口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