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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棺发财[穿越] 作者:王老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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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女子的哭声越发凄厉,上吊绳儿一荡一荡的,那绳套儿里头,模模糊糊现出一张女人的脸!
玉良纨浑身激灵灵打个冷颤,再瞧人家金文玲,非但不怕,反而好整以暇的盯住墙上浮现出来那女子的脸,好似盯着猎物似的,只怕她跑了。
说话儿间那女子的头颅已经穿过了墙面,舌头伸出来老长,滴滴答答的往下分泌着粘液和脓血,一双没有瞳孔的眼睛倏忽抬了起来,直勾勾的瞧着金文玲。
金文玲也死死的盯住那女子的双眸,轻声细语之中透出难以抗拒的威严:“天子威仪,百鬼辟易。”
那女子忽然惨叫一声,把头一缩就要钻回墙里,金文玲哪容她逃走,伸手一扯,攥住女子的粉颈,膂力一校,把她整个人从墙上拉了出来,就滚在玉良纨的脚边。
纨贝勒只觉得头皮一麻,运起了童子功紧紧夹住了裤裆,这要是当着心上人的面尿出来,以后可就是一辈子的把柄……
那女子爬起来呈了长跪的姿势,长长的叹了口气,伸手托住了自个儿的长舌头,就往里揉啊揉啊揉……看得玉良纨直咽口水,还真给她全都揉进去了,再一抬头,嘿,还真是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
玉良纨心说这一手儿要是开班儿讲学,咱们帝都的小姑娘儿可就不用远渡重洋上趟高丽,在家也能思密达……
正胡思乱想,就听那女子哀哀的声音说道:“奴家见贵人,奴家面目丑陋,不敢冲撞,请贵人宽恕。”
金文玲随手扯过一把椅子,端端正正坐了,算是受了她的礼,点点头道:“你是未嫁而逝的冤鬼,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虚礼就免了罢。”
趁这个当口,玉良纨已经默默地蹭到了金文玲的椅子后头,又往后退了一步,不大识相开了腔道:“内个,我就弱弱的问一句,到底你们俩谁是鬼啊……”
金文玲桃花眼一翻:“闭嘴。”又向那女子说道:“你几次三番作怪,想来必有冤情。”
女子哭得梨花带雨:“奴家是前金西平侯府中行三庶女,名唤贞娘,因嫡女夫家改选了奴家过门,受了姐姐妒忌,派心腹丫头将奴家拐骗到此处,埋伏歹人意欲逼奸,坏了奴家清誉。
奴家抵死不从,叫人活活勒死之后,做成投缳之状,如今房梁上的绳索犹在,系住奴家魂魄,不得自由,还求贵人超生。奴家愿意指点贵人前往坟茔墓室,情愿献出随葬之物,礼轻情重,求贵人救命则个……”
金文玲听了,一时沉吟不语,那玉良纨听了一个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万般好处,只有念书不灵,搭讪着笑嘻嘻的问道:“内个,我打扰一下您二位,谁能把方才的话翻译成现代汉语……”
第4章 贞娘坟
玉良纨从酒店天花板上头的通风口爬下来的时候,灰头土脸的,活脱脱刚出土的二号坑兵马俑一只。
把手上那一截儿绳子交在金文玲手中,借了盥洗室去洗了把脸,身上的衣服是要不得了,不是刀口就是灰尘,脱了个赤膊,只穿一条仔裤,吊儿郎当从浴室出来,还不忘摆个pose卖个俏:“当牛做马真可怜,伊昔红颜美少年~”
可惜金文玲连眼皮也不抬,低头摸索着手中的绳索,若是普通的麻绳只怕早就烂没了,这一根里头可是搓着金线的,万年不腐,若是没有自己这一回出手,那名唤贞娘的女子还要做孤魂野鬼多少年,到底什么样的深仇大恨,人死了也不叫超生……
把耳朵贴在麻绳上头,侧耳倾听了一回,点了点头,把那根绳子丢给玉良纨:“拿到浴室去烧了它。”
纨贝勒在帝都四九城呼风唤雨这么多年了,除了他爷爷还能降得住,就连他爸他哥面前,也拦不住他反盆子,如今叫一个明星支使跟孙子似的,还是屁颠儿屁颠儿答应着去了。
他心里有个准谱,我喜欢你的时候怎么着都行,不喜欢了那可就别怨我翻脸无情,捧你的时候你是我手上的琉璃盏儿,我一松手,你可就是一地的玻璃碴子,当然这话也就在心里过过干瘾,面儿上装的那叫一个温良恭俭让。
两人收拾已毕,瞧瞧这满地狼藉,还有一件玉良纨的破衣裳扔在地下,叫狗啃了似的,金文玲倒是衣衫整齐文丝不乱,吩咐玉良纨:“我先出去,你过半天再走,刚才助理短信我,外面有狗仔队。”
玉良纨听见这话倒是来了精神,待要上前勾肩搭背,金文玲身形一晃,叫他扑了个空,自暴自弃就扑在那张蜜月床上滚动起来,一面笑道:“大明星,你怕了?”
金文玲冷笑一声:“你都不怕,我怕什么?”玉良纨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蹦下来,可巧落在金文玲身边,伸长了脖子往他面前凑过去:“你要不怕,咱们一块儿出去。”
金文玲也不说话,抬脚就往外走,玉良纨倒是愣了一秒钟,脸上挂了标致的花花公子相儿,还真与人家大明星勾肩搭背的出去了,这一回金文玲没有甩开他,就这么高调的去大堂退了房。
出门的时候金文玲早就戴上了太子镜,这纨贝勒没经验啊,宣誓主权似的大大咧咧搂着美人儿的纤腰就往外走,才出大门就闪瞎了一对钛合金狗眼,叫闪光灯活活晃了一个二泉映月,要不是金文玲拖着他上了小金子的车,估计都晃成了阿炳了。
7月的帝都已经在流火,可是近郊屋山一带却还是烟笼着寒气儿,玉良纨开着自己最心爱的那一辆越野车,鼓着包子脸嘟嘟囔囔的:“道理我都懂,可是为什么我要跟你一起来……”
金文玲甩手掌柜似的坐在副驾上,眼皮也不撩一下:“你随时可以滚。”玉良纨的少年之心算是碎成了渣渣,如今绯闻也传了,一顿打也挨了,要不是他爹是个文弱书生,手无缚鸡之力,皮不揭了他的?末了还是爷爷出面救了他的小命儿,只不过这个家估计三五个月是回去不了。
现在叫他滚,嘴儿还没亲上一个呢,赔钱的买卖不能干,少不得忍气吞声的开车载了小主儿微服私访,上回两个欢喜冤家一交手,对方什么实力在彼此心里也有个大面儿上的了解。
金文玲拳脚功夫了得,只是气力不足,好似不能长时间打斗似的,上一回两人过招也不过十来回合,这大美人儿就娇喘吁吁香汗淋漓的了,后面爬天花板的工作自然而然就落在了玉良纨头上。
可是这纨贝勒也没占着什么便宜,就仗着年轻底子好,使起蛮力来好像一头黑瞎子,可是他那点儿三脚猫的功夫也都是从当过土匪的爷爷那里磕磕绊绊学来的,若论巧劲儿,还是抵不过金文玲。
这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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