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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子开张了(H) 乱仑系列(未删节) 长日光阴(H)

分卷阅读5

      浴缸里的水鬼 作者:寿丹

    分卷阅读5

    每天早上八点会做一次打扫。」

    「现在是?」

    路戒兰僵硬地转头看挂在墙上的古董钟。「七点四十九分。」

    嵇模稜幽幽地叹了口气。「这个钟快了五分钟,所以是七点四十四分,快去吧!迟了可不好。」

    「你家到我家也要二十分钟,除非我开波音七四七去!」

    「人家投胎搞不好是你未来的小孩呢!快去吧!啰哩叭嗦地,剩十五分钟了。」

    路戒兰咬着牙从床上弹起来。「该死!我的头!」

    「不要喝酒就没事了。」嵇模稜冷冷地说道。

    路戒兰迅速地冲到车库,倒车踩离合器,一边咒骂一边远去了。

    「喂?模稜!告诉我制造花的做法!」他一只手按住不断跳动的太阳穴,一只手打手机,全身还湿答答地站在大马路上。

    他无法不抱怨红绿灯这个该死的装置,刚才他亲眼目睹那朵花正好就在那座垃圾山的顶端上,被尽责的清洁队员奋力一丢,轧轧轧地卷进黄色垃圾车里,而他就隔着上班车潮在路口进退不得,眼睁睁地看着垃圾车唱着世界名曲悠悠远去。

    「唉……」

    「怎样!」

    「也不是没有办法……」

    「什么办法?」

    「可是……」

    「你一次把话讲完!」

    「你要把他带回来,我需要他剩下的魂魄造一个假的。」

    「怎么把他带上来?」

    「等等,我看一下『钓鬼大法』。」

    「快点。」

    「嗯……你什么都不用带,潜下去把他带上来,咬破你的手指,在他的额头上盖上血印,他就可以脱离水了。」

    路戒兰啪地阖上手机,向死人湖出发。

    「还有……」嵇模稜对着嘟嘟声慢慢收起声音。真性急……

    他就知道……

    这一头的鞠水正软趴趴地缩在屋子里,无比哀怨地赞颂着路戒兰的好心肠。他的屋子是一辆泡水车,前一任主人是车子的拥有者,是一个十八岁的年轻小伙子,连驾照都没有就因为车速太快冲到湖里淹死了。他投胎之后就让给他了,还很好心地把他珍藏的舞曲大帝国全集留给他,虽然他比较欣赏莫扎特、巴哈之类的,不过基于他的一片心意他还是收下了。

    车壁贴着十个哆啦a梦的磁铁,是恶魔留下来的,他觉得很怀念就把它们捡起来了。他在读小学的时候最流行的就是这个,当时还叫小叮当,可是现在他都要魂飞魄散了,还怀念什么呢?

    身上的力气一丝一丝抽离,全身像泡水的湿毛巾一样完全漂不起来,他的鬼日子就这么到尽头了。当人的时候没什么建树,当鬼又这么没用,也许不会有人记得这世上曾经存在一个叫鞠水的人吧?悄悄地来、悄悄地走,原本他还期待下辈子可以有个不寂寞的灵魂呢!或许投胎当一只候鸟,随着四季的变化漂泊,跟着鸟群走。

    他以前最喜欢看关于候鸟的纪录片,深深为候鸟的生活方式感到着迷。他喜欢听旁白用低沉的声音叙述候鸟的故事,影片的结尾是一大群候鸟飞向一片星光闪烁的天际,年纪小小的鞠水便已经为他们注定的宿命而感到悸动。

    鸟类每年定期且大规模的迁徙,在很早以前就吸引人类的注意。候鸟为什么要迁徒?从哪里来?要去哪里?是否所有族群都会迁徙?为什么有些鸟迁徙得比其它的鸟还远?什么机制促使候鸟在每年几乎固定的时间开始迁徙?候岛用什么方法在茫茫天际间往正确的方向迁徙?这些一直是科学家深感兴趣的课题。

    许多候鸟在迁徙时都有「定向识途」的本能,有的候鸟甚至每年几乎都在同一季节的同一月、同一日飞到同一地点。

    这些候鸟在茫茫天际长距离迁徙时是靠什么来辨识方位呢?根据学者的研究,发现候鸟是利用日月星辰的位置和地球的磁场来做飞行的罗盘、定向识途的标志,它们不用依靠任何仪器就能长途飞行而不迷失的本领实在令人啧啧称奇。

    片子到了尾声,旁白用感性的嗓音告诉观众:候鸟要飞去哪里?我们没有答案,但星星会指引它们的路。

    鞠水记得当时他热泪盈眶,他暗暗发誓下辈子要做一只候鸟,不过那是他十三岁的时候。十四岁他发誓做一匹蒙古汗马、十五岁他发誓当一只灯笼鱼、十六岁他发誓做一棵拉拉山水蜜桃树、十七岁……总之这个梦想就这么被他淡忘了。而梦想是无限的,这句话以白话文来说,就是梦想是在比太阳到冥王星的距离更远n倍的地方,到得了才有鬼,所以鞠水终究没有完成他的梦想。

    其实鞠水可以说是一个很天真浪漫的人,如果他没死的话,现在可能是某个著名的吟游诗人;但从另一方面来说,也有可能是不事生产的社会米虫,因为他不是一个能够平衡精神层面与物质层面的人。如果以故事来比喻的话,他就是那只被鹈鹄衔上天空,一张开口就会摔下来的乌龟。想要遨游天际就不能顾全大局,否则就会粉身碎骨。

    鞠水就蜷缩在那儿想着这些动物的事,对于现状一点帮助也没有。顶多可以说他是一个热爱大自然的人,不过多少可以排解他对于在世上完全消失这件事的怅惘。

    「喂!出来!」

    鞠水正在非洲大草原当斑马的时候,忽然听到敲打玻璃的声音,他眯开双眸看见路戒兰气急败坏的脸,而且拼命破坏他家,那扇生锈的车门竟然在他粗暴的对待下摇摇欲坠。

    他很想跟他说可以开的车门在另一侧,不用这么费力,可是他没有力气这么做。而且他转念一想,这该不会是因为他对消失的恐惧而产生的幻觉,幻想恶魔突然改邪归正,好心地要把花儿还他。不过鞠水立刻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第一、他全身都虚弱到不能动,四肢末梢都快变透明了,根本不是花儿回来身边的迹象。第二、在这最后的时光还看见这个死对头也太倒楣了吧?所以鞠水又缓缓闭上眼,索性不理。

    路戒兰确信这个小王八蛋有睁开眼看他,而且有好一会儿,没想到他竟然又把眼睛闭上了,这到底是在搞什么?但看他一副病厌厌的模样,路戒兰最终还是咽下抱怨。

    他浮出水面用力吸一口气,再次回到水底,直接捡一颗河床的石头用力敲碎玻璃。强大的震动惊醒了鞠水,所幸玻璃在水中没有喷射开来,要不现在鞠水美丽的肌肤早就成为肉垫了。鞠水还来不及反应,就被男人强壮的臂膀拖出车外。

    可是他实在没力气反抗了,只好软软地任人搂在怀里,他把头偎在路戒兰的颈项,感受人类三十七度的体温,无奈地想:真是连死都不能安生。

    一出水面,鞠水虽然昏昏沉沉的,但还是教火辣的太阳和空气呛得挣扎起来。

    路戒兰将他护在胸膛下,阻挡大部分的阳光,然后将湿漉漉的长发拨开露出光洁的额际,咬破手指并将血印在鞠水额上。

    突然的刺痛教鞠水浑身打颤,他揪住路戒兰的手臂,咬牙低声哀鸣,不受控制地泪流满面,仿佛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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